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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正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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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67年,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他的第39封节期书信中列出了现在新约的这27卷书的书目。 但所有的书已是很早写成了。 由于书信和福音书是写给某一特定的社团/教会的,以致它们是分开的,因此要把它们收集统一到一个封面下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大部份经卷很早就被接纳,只有7部书卷在一些地区有“争议”(anti-legomena =“被争议”)了一段时间。 正典1 = 存在 - 它们是“正典”(标准、规则、规范)因为它们在被写时(公元49-70年或者犹大书写于公元80年,约翰的作品写于公元95-99年)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3:16)。 正典2 = 证实和收集到一个封面下 - 教会认可并证实它们,然后把它们集中到一个“封面”或“目录”之下(公元367年及之后)。教会既没有创造正典也没有对正典妄加决定,而只是去确定、见证、证实和肯定已经存在的东西,然后把所有的都收集到一个封面下。 提摩太后书3:16-17也适用于新约 - 在15节经文中保罗说到的是旧约,但在16节经文中他把它扩大到“所有的圣经”;如果提摩太后书是保罗的最后一封信,那他所有的信和彼得的书信都包括在这里。彼得说他非常勤勉地激发信徒提醒自己,使他们在真道上坚固,这样的话在他死后,他们就会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彼得后书1:12-21,3:1“我现在写给你们的是第二封信”,3:16 - 保罗的书信)。他亲眼的见证和旧约的预言变得更加确切,因为它们被写了下来。这就是彼得所要强调的。他没有说:“请听教会那活的声音,就是将会取代我的位置的主教,即是最后成为所谓“教皇”、并多年之后被宣布为确实可靠的。”不,他说他们有圣经,先知没有主动地提出他的预言,而是圣灵一直带着他们,他们在他死后要细心地留意写下的话(彼得后书1:12-21)。 所以,对于一些正在经历开始于公元64年尼禄时起的迫害(以人作火把、狮子洞穴、和人兽格斗)的教会,彼得前书、希伯来书(公元68年)和启示录就是特定写给他们的,以鼓励信徒忍受迫害坚持信仰。彼得后书就是刚好在公元68年彼得被处死之前写成的。彼得证实了保罗所有的书信(彼得后书3:16)。 所以,如果犹大书写于公元80年(“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而且约翰福音、约翰1-3书和启示录写于公元70年之前,那所有的新约经卷应该都是在那个时候之前写成的,因此它们就是正典,因为它们是神所默示的。 教会承认那已经存在的。把它们一起集中到一个“封面”或“目录”下是教会的任务,以确定在时间和空间的历史上什么东西是已经在那里的。 马可福音 公元49年 关于这题目的一些好的参考书籍: James White, Scripture Alone. Bethan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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