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为什么相信神
只有三种人:发现神的那些人,为他服务;尚未发现神的人,因他寻觅;剩下的人在这世上活着不寻觅神,也未曾发现他。第一种人理智且快乐,第三种人不智也不乐;处于两者之间的人怏怏不乐,但是理智。
Blaise Pascal (巴斯葛), Pensees《冥想录》
四处渴慕神,寻求他维护的所有事物,这不是神圣事情,这是纯粹明理,因为神无所不在,万事由他维护。我们对他的渴求也许是神圣的行为;但事实上也只是明白道理而已。要漠视神的存在不单是亵渎:而是一种荒唐。
F. J. Sheed, Theology and Sanity
人的心理,自然天性里,确切存在一些神的感觉,对此我们言行无疑,因为神,为了防止任何人假装无知,赋与了所有人几许他的神性想法,是他经常更新的记忆,偶尔扩大的记忆,所以人知道神存在,而且还是他们的创造者,当他们不崇拜他,也不奉献自己的生活来为他服事,将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 . . 没有草莽外邦,没有粗野异族,是神存在的信念渗透不进去的。
John Calvin (约翰福开森), 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无可否认地,人通常有宗教信仰。这是好是坏,要辩论可有的辩论,但人类文化充满宗教影响,这不能被否认。有关世界宗教的研究指出一个事实,人相信许多神。这其实也很明显,任何年龄、任何地方的人,把某事 (物) 称为“神”,自此之后,就对这事 (物) 守纪了。
神这个字 (god) 与许多不同的想法有关联,依文化而异。希腊文化有许多神,我们可以将其归为多神论(polytheism,首码poly=许多,字尾theism=有神论),所以希腊文化的神所指的是许多神。希腊、罗马和埃及的神至今已不再有人崇拜。
印度文化的神也不少,各有各的名字,英译名包括:Rama(罗摩)、Krishna(克里希纳)、Shiva(湿婆)、Brahma(梵)、Kali(迦梨)等等,数以万计的神。从雨神到霍乱神,这些神大多有特殊作用,有人有了什么问题,就会去找掌管该问题的神祈求。
在日本有日文“神”(英文发音: kami),这个字经常以god作为英译。日文神(kami)这个字虽然意思是神(god),但它可以代表人事物的灵,包括(富士)山的灵、树的灵、河的灵、人的灵,乃至于天皇的灵。日本的众多神社供奉着2500类以上不同的灵。当日本人将天皇形容为灵,西方人多半认为那是指天皇的神性,但日文灵与西方人对于神的概念,属于不同范畴。日本人也把人想成是灵,而且人死后都应该成为灵。
当伊斯兰国家使用神这个字,他们使用阿拉(英文发音: Allah)。阿拉是伊斯兰唯一的神,对穆斯林是唯一的真主,但阿拉这个词充满争议。穆斯林希望将旧约的阿拉引述为真神,但其他人认为阿拉是指前伊斯兰教的异教神,月神;新月曾是月神的象征物。在旧约,名词阿拉(Allah)的特性与耶和华(Yahweh)相当不同。
讲到犹太教,大部分的西方人都有造物主神的概念,他的名字叫耶和华,这个名字从希伯来文到英文的英译是 [Yahweh],另外一个比较不理想的英译是 [Jehovah]。两个英文译名都是采用字译/音译 (transliteration),字译/音译是将一种语文的文字依据字母或发音,转译成另一种语文的文字。举例而言,动词受洗是由希腊词 [baptize] 依据字译/音译,而成为英语的 [baptize]。虽然中文都是耶和华,[Yahweh] 是从希伯来文到英文比较好的字译/音译。此外有一点必须注意,神不是耶和华的名字;神这个字 (God) 意指名字叫耶和华的唯一真神。
对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神这个字 (God) 代表宇宙万物的创造者。除此之外,耶和华 (Yahweh) 是救赎自己子民的神,正如出埃及记说神救赎他的子民,帮助他们逃离埃及人的奴役。以基督徒而言,耶和华 (Yahweh) 是他们的救主,将他们从罪孽中救出。
相对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神,其他宗教的神多与偶像崇拜分不开关系。偶像崇拜泛指人对于人造无生命物体的崇拜。人崇拜过各式各样的动物、珍奇猛兽,崇拜过山、树和其他物体,还崇拜过土、水、气、火等元素。
其他宗教的人将神概括为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这种神于是成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所以对他们而言,神可以是钱、性、毒、权、名望,任何东西。
如果加上首码 [pan],有神论 (theism) 就成了泛神论 (pan-theism)。首码 [pan] 等于“一切”,字尾 [theism] 等于“有神论”,所以泛神论意指一切都是神,神与世界拥有相同形体。世界就是神,而神也是世界。泛神论叫人看待牛和看待人一样神圣,甚至和神一样神圣,树也因为泛神论变成神的等同物。对于泛神论的人,神就是一切,一切就是神。泛神论的模糊性总会导致许多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泛神论发展成多神论,因为泛神论分解开来,就变成了各式各样的神,有各式各样的作用。以泛神论作为宗教的文化,例如印度之传统功能性神祇,数量傲居三亿六千万之多。
如果到处都是功能性的神祇,何来一位至高无上的神西方国家多强调一神论 (一位神),神这个名词代表着许多重要的议题。神联系宇宙的创造。宇宙有一个起始点,但那不是宇宙本身导致的。神联系伦理和道德。如果道德有一个客观的来源,那必定与神有关。神联系存在的意义。
如果没有神,存在没有意义。生活的目的和意义与神有关。神是永恒的存有,这对人是重要的知识。只有神能向人启示自己,根据恪守圣经的一神论,神的确向人启示了自己,他不只是一位启示者,对于曾经远离神的人,他也是一位和解者。
人为什么相信神,这可以归向二个不同解释 — 自然主义和有神论。自然主义的解释也许包括很多形式,但基本上为:宗教出自人的精神、内心和生活。因此宗教是人的精神、人的需要之创作或投射。有神论的解释为:由于神主动对人启示,宗教才得以出现,而人对神的崇拜基本上衍生于神对人建立的关系。
自然主义 的看法包括许多变异。有人说宗教是异想天开,也有人说宗教是幻想世界的结果。人说服了自己,把想法当成现实后,宗教很快就出现了。同样地,有人根据恐惧来解释宗教,因此神就是精神上假定的恐怖,但无助舒缓世界上的精神困惑和痛苦烦扰。这就好比怕黑的小孩子,声称在黑暗中“看到”各式各样恐怖的怪物,而生活在恐惧中的大人则“看见”自己被神的力量包围,有的神友善助人,有的神邪恶。
David Hume (1711-76) 以自然主义的论点解释宗教起源;David Hume 的中译名是大卫休谟。费尔巴哈 (Ludwig Feuerbach, 1804-72) 提出了一则基本上大同小异的论点,神是人的想法之投射。他曾写到“人心本身是神的所在,不朽的所在” 以及“神创始于人之中;从人之中开始有宗教,有神。” 往后提出类似论点者尚有佛洛伊德 (Freud, 1856-1939 ),费尔巴哈与佛洛伊德两者论点的差别在于,前者表示宗教好,而后者认为宗教是幻觉,造成心理不健康。根据两者,人所谓的神不过是愿望的投射而已。
无论人对宗教起缘的论点从何开始,也许是从詹姆士 (William James, 1842-1910) “客观存在”的知觉, 或士来马赫 (Schleiermacher, 1768-1834) 对宇宙的“投降”, 或德国神学家奥托 (Rudolf Otto) 对宗教的神秘理解之类, 人必须小心不可将宗教的一般概念 (例如宗教是人类的精神产物,或想像力,或情感) 与宗教起源相关的次要概念等同视之。
某些作家将基督教与宗教概念区别开来。卜仁纳 (Emil Brunner) 曾说:“基督信仰,是神藉由耶稣基督启示的信仰,不是‘其中一种世界的宗教’。” 虽然在宗教研究上,基督教被归为一种世界的大宗教,但基督教的本质将本身与世界其他的宗教分别开来。就拿各宗教的创建人而言,基督徒认为神人耶稣基督是建立基督教的人。世界其他宗教的创建人都是凡人,宣称的教义不过来自该宗教对于生活、问题上的洞察。无论他人是否同意这项分别,这无可否认是一项重大的分别。这开始了宗教起源的有神论看法。因此基督教不是依据人类角度观察宇宙万物的“宗教”;基督教并非来自人类的精神意志。
各方对于宗教的起源有不同的解释,但有一个问题必须先提出。为什么人应该相信神?大体上,人们不会过度思考他们相信神的原因。原因的查寻经常留给哲学家和神学家,有些认为神存在,有些则认为神不存在。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人类想法的历史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方法。我们将在适当的标题下探讨这些方法。
证明神存在的合理论据
着手于论据之前,关于所谓的“证明”,我们必须做出一些初阶评论。数学加总的证明不是此处的“证明”,此处的证明,或者证明性论据归入可能性类别。“据我们所知,论据之所以称为论据,就是因为论据导致的 (高度) 可能性结论,不会超过一个。” 如果有人要辩论太阳明早会不会升起,过去的经验可以作为此处论据的基础;比方说,自从人懂得观察太阳以来,太阳一早总是会升起,所以可能性是太阳明早会再升起。这是一个引人论据,根据的是观察而来的事实。“任何关于事物存在与否的引人论据皆是可能性论据,有神论论据也是可能性论据。论据、资格论据和主张的进展只能到此为止。” 另一个评论关于秩序。虽然论据推断神是存在的 (论据是任何事物存在的合理解释),但论据经常受到攻击,因为毕竟那还是推理,缺乏坚固性,此外别人会设计反论据,提出反证来反对你的证据。这些攻击都是被误导的。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有人从论据推断出神,那么其他人都不高兴了,因为推断出的神只有一位。其实他们需要的是与神的联系,而不是论据的结论。然而这并不表示论据没有合理的用途。在介绍了所有的论据以后,我们将回到这议题。
宇宙学的论据
宇宙学的论据立基于宇宙存在与世界存在的事实变异。宇宙学的论据有几种比较常见的形式,第一种是 Thomas Aquinas (1225-74) 使用的秩序。Thomas Aquinas 的中译名是阿圭奈 (义大利神学家)。
“可以肯定的是 . . . 有些事物在移动。任何事物的移动都是受到另一件事物的影响,因为事物不会平白无故受到移动,除非事物的潜在性是要移向另一件事物 . . . 如果影响事物移动的那件事物也移动了,也必须是受到另一件事物的影响,依此类推。但话又说回来,也不能这样一直类推下去,要不然就不会有第一件发挥影响的事物了 . . . 所以回归于第一位影响者是有必要的,第一位影响者不受他人影响;而这位影响者,每个人都晓得他是神。”
事物运行的想法可以比照一台撞球桌,撞球桌上的球按照传统方式固定于一个三角形,等待冲球。这些球不会移动,直到有人来到撞球桌,开始打撞球,球移动了,才打破原本固定的形式。如果没有那位“冲球者”,那个三角形永远都是个三角形。宇宙万物一开始无法自己运行,必须仰赖第一位运行者。
本论据需要仔细的阅读。万物的运行必须藉由一位自行存在的运行者启动。我们可以简短看一下他人对此论据的批评。首先,有人质疑神并无启动宇宙的运行系列。其次,为什么运行系列不能是无限或永恒的?我们先来看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运行系列不能是永恒的?这必须依据论及的系列类型为何。阿圭奈认为在数字或运动中,一个无穷尽的系列是有可能发展的。这叫作水准系列。但是另一种系列,垂直系列,不会无止境地发展下去。人类的存在是由一件事物所造成的,而一件事物又是由另一件事物所造成的,
依此类推。这乍听之下像是水准系列,实则不然。举例而言,一个人长大成人,不需要再依赖父母,那么他在这个世界上就不需要再依赖任何事物了吗?他还是得依赖空气、水和类似的事物。这是垂直系列,是不会无止境地发展下去的,是来自那位存在的运行者的。
虽然有人承认水准系列是有可能发展的,但如果论及的领域离开了无限的数位,水准系列的发展 可能 会有问题。人的精神中有无限的数位系列,但实际中永恒的运动并不存在。举例而言,如果我们比较人类和数位,会发现数位永远能够前后进展,但如果人类的进展向后退的话,真是难以想像。一开始只有一对男女,从他们以后有了后代,无论其他人如何宣称不同的人物,我们都是他们的后代。
由于本论据始于本质,在我们了解它的同时,也应考虑一些本质的议题。如果在宇宙起因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取决于一个主导的看法,那么就能追踪宇宙的运行,直到我们无法进展为止,因为一场大爆炸,原始的大量能量爆出空间,提供气体的运行,然后变出移动物质,随后进展而成我们所知的行星和系统。如果大爆炸的理论是可以接受的,那么运行就不是永恒的。在大爆炸之前,如果移动的物质曾经不存在,那么当时的运行系列一定是停止的,依赖别的事物。既然如此,大爆炸的起因为何?唯一合理的假设就是神,神是大爆炸的起因。
回到第一个问题,为何说神并无启动宇宙的运行系列?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有增无减。无神论者不寻求第一位运行者,想要停止这个世界看得到的运行。他们质疑、反驳本论据主张有第一位运行者。他们似乎接受宇宙的运行是永恒的,宇宙的运行与移动的事物不相同,无须解释。提出这种主张,无神论者必须总结世界本身就是永恒的。物质存在,但无须解释它们的来由。倒是阿圭奈认为真有永恒这种事物,那是什么?神或是物质?同样据我们所知,大爆炸的理论足以说明物质不是永恒的。
(2) 第二种论据称为高效率起因的论据。阿圭奈写到:
“在充满易察觉事物的世界中,我们发现高效率起因的秩序是存在的。在任何情况下 . . . 一件事物的高效率起因不会是事物本身 . . . 如果高效率起因可能无穷无尽地发展下去,那么就不会有第一个高效率起因,也不会有一个最终效应了 . . . 鉴于此,有第一个高效率起因,而大家必须承认他是重要的,他的名字叫神。”
巴斯威尔 (J. O. Buswell) 为这论据提出相似的建议:“如果因果关系链确实存在于今,那么这条炼要不是自身永恒,就是发起于永恒潜在的起因,还是它发起于无形。对此圣经的神最有可能是永恒潜在的起因。”
本论据的结论类似于第一种论据,但是使用了不同的模式。如同第一种论据,本论据也引起了相同的批评论点,在此我们不加以重复。
(3) 第三种论据称为意外情况的论据。阿圭奈写到:
“我们发现自然的事物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因为它们会延续,也会衰败,所以有些事物不可能存在,有些事物不可能不存在。然而那些存在的事物也不可能永远存在,因为万物终有衰败的时候。由此看来,如果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可能不存在,那么曾经有一段时间,万物都是不存在的。如果这论点是真的,那为什么现在有万物呢?因为原本不存在的事物,透过一件已经存在的某件事物,而开始存在了 . . . 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件已经存在的事物,拥有一切的需求条件,不需接受别方的需求条件,相反地,透过这件事物各方开始有了需求条件。当人谈及这件事物时,都认为那是神。”
这个论据改变措辞后,意思也类似巴斯威尔 (J. O. Buswell) 提出的建议:“如果万物确实存在于今,那么要不是有一件事物自身永恒,就是非永恒事物发起于无形。”
相较于其他论据,现代天主教神学家大多比较喜欢以上的论据。以下为一则现代版本:
“首先 . . . 我们知道世界上至少有些许神祇不包含自身存在的原因 . . . 第二,现今的世界纯粹是真正或想像的事物总体,或者单独事物的聚集体,没有任何事物包含自身存在的原因 . . . 有鉴于此 . . . 既然事物存在,既然没有任何一件经验事物包含自身存在的原因,那么必定有一个外在原因来解释总体事物存在的原因,那个原因必定是一位存在的神 . . . 因此 . . . 为了解释总体事物存在的原因,我们必须寻求这一位神,他包含自身存在的原因,也就是说,他 不可能不存在。”
阿圭奈的论据最重要的是第三种,其他两种仅仅将他的放大想法而已,但是这三种论据的想法都导向一位元必须存在的神。罗素 (Bertrand Russell)、安东尼.傅卢 (Antony Flew) 和其他反对此论据的评论家都承认,他们不晓得为何要有一位必须存在的神,但他们的承认倒是与神,与这位必须存在的神密切有关。他们的确相信某经验事物有存在的必要,但某经验事物来自这个物质世界。既然没有任何一件经验事物发起于无形,物质就不是永恒的,所以就算是无神论者,他们依然需要依赖某经验事物,而某经验事物必定与这位必须存在的神有关。
此论据不能因为有了一位必须的存有 (精神或物质) 就停止发展,必须介入问题的美学方面:到底是物质产生精神,还是精神产生物质?演化理论通常会支持物质产生精神。这又提出了一个亘古的问题,生命起源于无生命?根据现今科学对物质的定义、了解,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物质是没有创意的。精神是有创意的,但那是因为我们自身为
人,根据经验,晓得人都有精神、有创意。如果说精神的确是有创意的,奥秘之处在于精神的来由,以及精神如何透过身体产生动作。如果我们将这位必须存在的神归结为有创作能力的精神,或者是没有创作能力的物质,哪一种论据比较合理?在美学方面,精神必定是比较合理的结论。
对于这个论据,也许小朋友会提出这个问题:“谁创造(派来)神?”神和宇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宇宙不是永恒的,需要被“推动”,但神是永恒的,不需要被“推动”。神是自行存在的,宇宙不是。藉由相信神是自行存在的,有神论者似乎能解决这个问题。相对于无神论者以宇宙永恒的议题自满,有神论者继续往之前发展。时至今日,当物理学家提到宇宙的起始点、大爆炸理论和宇宙非永恒理论时,无神论者面临着矛盾的问题。因此无神论者无法诉诸于永恒的宇宙,但有神论者可以诉诸于永恒的神。两者姿态的区别似乎在于他们想要在论据上停止的地方,以及他们偏向什么样的问题奥秘。有神论者依据自己对于神的信仰,试图将世界新知融入原本已知的概念,作为世界的充分起因;至于无神论者,世界新知的发展仅限于自然结构之内。无神论者认为物质产生了精神;有神论者认为神的精神早于物质存在。
巴斯威尔 (J. O. Buswell) 建议本论据可以做此调整:“如果宇宙运行确实存在于今,那么宇宙运行要不是永恒实际且潜在,就是正好相反—宇宙运行发起于无形。在各种各样的假说之中,最可能的是圣经的神永恒地存在,他是宇宙运行的潜在创作者。”
我们必须探讨建议论据的第一个部份:“如果‘某事物’确实存在于今,( 1 ) 那么‘某事物’要不是永恒存在,( 2 ) 就是‘某事物’发起于无形。” 既然某事物确实存在,真正的议题是要确定什么是永恒的,要不然就得面对某事物发起于无形的选择。似乎有人支持后者,某事物发起于无形。荷尔 (Fred Hoyle) 是连续创造理论的主导拥护者 (稳定状态)。 荷尔提出的理论包括氢原子的发起无须起因、随着宇宙扩展,新的星系就会出现。这样他们就能说事物发起于无形。
然而有许多证明似乎倾向前者,支持某事物永恒存在,但不是宇宙。第一证明点:类星体的研究证实当我们的地球年轻时,类星体的数量比较多,但随着宇宙演化,它们似乎已经消失。除此之外,类星体的速度正缓慢下来,这是稳定状态的理论无法解释的事实 (类星体是人类所知空间,最远可及距离的类似星体来源,根据荷尔,那么远的距离可能不会有什么)。
第二证明点:热力学第二定律或熵定律指向宇宙衰落的事实。此定律受到证实,因为热量进入一个冷的状态后,就不可能回朔。放射性矿物的研究更进一步支持熵定律。放射性矿物会以平稳的速率失去它们的放射性,藉此科学家能推论宇宙的起始点与年龄。荷尔后来似乎放弃支持自己的理论了。这也许归结于宇宙实际上正在衰落。如果有人根据一些哲学家的看法,结论宇宙根本没有一个起始点,那么宇宙就有一整个永恒好
进展,也可能已经进展一个永恒了。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因为科学论点指出一个宇宙的起始点,藉此有人结论宇宙并非永恒。而且根据大爆炸的理论,宇宙理应有一个起始点,无论那意味着宇宙的实际年龄为何。人可以接受乔治.加墨 (George Gamow) 提出的巨大能量球之大爆炸理论,也可以接受大爆炸理论的最新推论,表示能量球是缩紧的,只有一个针头那般大小;无论是哪一种,都能证实宇宙有一个起始点。
如果宇宙不是永恒的,那什么是永恒?此一调整的论据指出这个方向:有一位神创造了这个世界,但他不等于这个世界。这位神存在至今,因为他永远存在。停止理论的进展,然后宣称自然是最根本的事物,是不够的。物质是有限的,理论的进展必须超越物质,才能到达永恒。
目的论的论据
这个论据的依据为世界上的目的,或目的论。有时称为设计而来的论据,但比较好听的名称是设计功能的论据,或设计论据。本论据诉诸于论据本身对于科学知识的支持,所以可能比其他论据都还普遍。阿圭奈写到:
“我们看见缺乏知识的事物,例如自然物体,会朝着结局进展 . . . 所以很明白地,它们的设计就是要迈向它们的结束,不依靠偶然性。但这些事物既然缺乏知识,为何会朝着结局进展?除非有充满知识与智慧的神导致它们进展 . . . 因此某位有智慧的神是存在的;借着它,所有自然的事物将被导向终止,我们称这位有智慧的神为神。”
这个论据的提倡者将它运用于小宇宙、宇宙和大宇宙。雪片和血细胞是说明小宇宙之复杂设计的二个例子。如果谈论雪片和血细胞还是不够,可以谈论人类居住的设计杰作,地球。地球在宇宙中周转,并在自己的轴心上以每小时一千英哩的速度自转。假如说这个自转速度只有每小时一百英哩,那么夜晚会太长,白天也会太热,以至于地球夜晚会结冰,白天会燃烧。在每小时一百英哩的低速下,夜晚和白天的长度大约都是250小时之久。地球与太阳的接近度是如此正确的距离,所以地球可以获取足够的热,但不是过热。地球与月亮的接近度也是如此正确的距离,能够每日两次避免海洋淹没陆地主体。地球的大气层如果再稀薄一点,将允许陨星炮击地球。在人类经验和人体的宇宙中,眼睛这个器官是一个惊人的例证。单独视网膜就有一亿四千四百万个体细胞在里头。眼睛这个器官似乎是特别设计的,而不是由机会或缓慢的发展造成的。如果眼睛是由缓慢的发展造成的,那么没有道理有些部分要等到其他必要的部份发展后,才能发展。这么说,眼睛不是一个突然变化的结果。由此看来,眼睛应该是由一位设计师设计的。
基本结论得出有位设计者让宇宙开始存在,根据阿圭奈的说法,这位设计者就是神。
我们现在来看反对设计论据的批评。在哲学史上,18世纪的大卫休谟是反对设计论据最敏锐的评论家。20世纪的安东尼.傅卢(Antony Flew)延续了大卫休谟大部份的想法。大卫休谟提出了以下的反对点。
( 1 ) 一位无限的设计师不应该仅止于一个有限的设计。易言之,“相似的起因能证明相似的效应,相似的效应也能证明相似的起因。” 此反对点的意向很容易被接受,但是跟据现代物理的观念,应该修改说法,因为根据自然界能量损失的原则,较大的起因才能引起较小的效应,也就是说世界的创造,需要一位元远胜于效应的神,但就算如此,这也不代表世界的创造需要一位元无限的神。然而,阿圭奈的保守解释是,这个论据像第三种论据,虽然提到神,但我们无法从中学得神的无限,所以关于无限的想法,此处可能诉诸神对于世人的自行启示。尽管如此,大卫休谟承认此反对点反而间接表示,创造世界的神有某种能力和智慧。
( 2 ) 第二项反对点乃是根据大卫休谟的辩论,如果将世界比喻是菜或动物,其真实性更胜于将世界比喻是手表或机器。 菜、动物、手表或机器,无论哪一种模型都代表一种设计。如果世界是菜,那么它就是一棵异常的菜,在自身内部体现其他的设计;把世界比喻成动物也是同样地没道理。把世界比喻成机器,没有什么神圣性,也没有什么必要性。动物和菜的构成都是复合体,也是基因上的设计。关于地球的起源,如果我们的物理是正确有理的,那么两个模型都不是无限或永恒的解答。大卫休谟这项反对点的比喻是过时的。现代人对于遗传学和物理的了解比大卫休谟那个时候当然多出许多。
( 3 ) 大卫休谟否定了必要事物存在的想法。“必要事物并不存在,因此它的必要存在意味着一个矛盾。我提出这个论据完全果断,愿意将所有的争论都归结于它。” 然而我们泛指一般事物的存在,就一定要设想到必要事物的存在。实际上,有二件必要事物要设想到。首先根据大卫休谟的观点,有一个必要的物质世界是存在的。相对于必要的神,大卫休谟的选择必要的物质世界。但是,甚至我们排除创造者后,剩下的也不只是一个物质世界。我们无法逃脱一个更甚根本的必要事物-我们必须将空间设想为必要事物。姑且设想空间是空的,不知怎么地,这空间中我们存在,但其他的事物都不存在。因我们无法设想空间中一定没有事物,绝对没有东西。而空间是必要的事物。如果空间是必要的事物,且我们认为一开始先有一个物质,那么大卫休谟何以说神的必要存在是矛盾呢?在他否定的当时,这项反对点实际上不符合他所有的评论。真正的关键在于人看不见神,也看不见罪恶的问题。我们很快将再度回到这点。如果我关于空间的观察是正确的话,那么大卫休谟评论必要事物的存在没有意义,就是胡话。
( 4 ) 大卫休谟这项反对点的核心出自于设计世界的混乱问题。换句话说,如果这世界是设计好的,为什么有人受苦?大卫休谟诉诸于Epicurus的老问题,认为这件问题尚未解决。Epicurus的中译名是伊比鸠鲁 (希腊哲学家)。大卫休谟总结伊比鸠鲁的问题,写了关于罪恶与神的评论:
“是他愿意防止罪恶,但无能为力吗?那么他是不是无能为力的神?还是他能,但不愿意?那么他是不是恶劣的神?还是他能又愿意,那么罪恶又是打哪儿来的?”
大卫休谟的前后时期都有一些人提出建议要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布赖特曼 (Edgar Brightman) 辩解到,神虽然有限,但是他有好慈心,他会奋力不懈,终将克服罪恶。其他还有根据基督科学和泛神论的反映,表示世界上只有良善,罪恶只是幻觉。甚至还有人将神视为罪恶的起因,例如克拉克 (Gordon H. Clark)。
应该质疑伊比鸠鲁提出的公式化问题,这对我们是一项更重要的议题。布赖特曼曾提出这么一个质疑:“人可以相信允许罪恶存在的神吗?”这个问题的涵义在于,神的确又良善又有能力,因此必定将罪恶打尽。但这又把神变成了一位必须值勤的宇宙员警,只要什么地方什么人做错了什么事,他铁定执法。表面上,只要错误不涉及自己,这似乎行的通。但如果用这个问题来质疑,也许能突显重要性:“人可以相信绝对不允许罪恶存在的神吗?”大卫休谟和其他人都曾强调如果真有位神,他应该绝对不允许罪恶存在;但他们也许应该考虑到这点:这样自己还活得了吗?
这问题引出关于神本质善良的问题。大卫休谟提到:如果神有判断的心,他依然会做善良的事吗?回应此问题:就算说神会拿判断的心来做坏事好了,他又何必做,无论如何神不可能因此而赢,大卫休谟也不可能因此而输。
神的善良在于他的耐心还是在于他的快速判断?安东尼.傅卢使用了一个父亲的比喻,坚持父亲会做神不做的事。父亲会想办法救治生病的孩子,天父神不会。这个比喻既感人又带有谴责的意味,但神与人的情况通常是更有深度的,他无法直接插手、直接干涉。就将神比喻成父亲好了,一位父亲爱他的儿子,但随着儿子渐渐长大,他会给儿子越来越多自由来从错误中学习,因为儿子终要学会自主独立。成长的自由也许会牵连伤害,甚至是死亡风险、自我毁灭,但真正的父亲会给儿子成人的自由。这个儿子说不定选择介入危安生命的活动,这时父亲的抗议措施多是没用的。就算父亲把儿子关在家中,希望儿子能从毒瘾状态回到常态,一旦这个儿子被放出来,他会六亲不认,哪怕你曾经为他付出了什么,他还是回去从事原本毁灭性的活动。父亲虽然爱他的儿子,想要帮助他的儿子,但这样一来儿子得不到爱,也得不到帮助。神就像是给予儿子自由的父亲,让儿子从错误中选择长大成人,正如这世间人说“坚忍的爱”(tough-love) 和天父,是同样的道理。当他的儿子走向善良、正义的大道,并且与他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天父是喜悦的;父子关系也是同样的道理。当儿子走错道路,父亲当然会伤心。父亲能否迫使儿子走他的路?他可以这么做,且无庸置疑神有能力这么做,但他真会使用能力强迫别人吗?
大卫休谟或布赖特曼创造的演绎推理不会解决罪恶的问题。罪恶的问题太复杂也太困难。虽然寻求问题的解决,但他们的方法过于有限、狭义,也不够充分,因为罪恶问题的公式化必须考虑人的自由、神的耐心,以及不使用强迫力量的智慧。
大卫休谟和安东尼.傅卢还提出了其他的议题,以下为我们对这些议题的评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的基本回应是:我们看不到神。大卫休谟不得不承认“人也许可
以借镜宇宙秩序的起因,作为人之精神的起因” ,即使如此,神还是不会显现他自己,我们看到的只是他所显示的效应,但效应不足以作为实证。就科学的说法,这效应尚未接受与证明物质的比较。
安东尼.傅卢对于神提出的公式化议题,多半充满异常和多余的公式,引出多余的要求,然后以恶意的言语攻击他的反对者。我们可以从一些例证来了解他的行为。安东尼.傅卢刻意寻求的定义是:神是创造者没错,但是他不给予人类自由意志。 在他的定义中,神全能的涵义是人类没有自由,以及罪恶问题必须消灭的逻辑。虽然安东尼.傅卢的确引述了几个信条作为支持,但他的全能想法依据基督神学是不真实的,因为更加适当的说辞应该是:神总能达到他的意志和目的,这过程中允许人类的自由、罪恶和赎罪。
安东尼.傅卢对“宇宙”这个词的用法是另一个引起争议的地方,因为他将神视为是在宇宙外面。宇宙的意思是什么?安东尼.傅卢是在宣扬另一个宇宙的看法吗?这在任何神学方面来讲有需要吗?超越宇宙的神不是在宇宙外面,但只有他是我们无法用宇宙中的任何物质来辨认的。虽然有神论相信神创造了天体,神也不是地球或太阳或星星。神必定是在空间之内,所以神不是在宇宙外面,而是在宇宙里面。当我为神的存在辩护时,因为我了解宇宙这个词,我绝对不会说他是在宇宙外面。更有例证指出安东尼.傅卢以恶意的言语攻击罗马天主教徒,他评论罗马天主教徒的少年犯比任何人都多。
(安东尼.傅卢有一则更新刊载于 2004 年 12 月 10 日版的 华盛顿时报,非常有趣。根据美联社的报导,安东尼.傅卢在高龄 81 岁时,已经改变他对神议题的看法。他已经相信生命的起源和复杂性需要藉由超凡的精神才能解释。他相信他这样的概念类似于杰弗逊和佛兰克林对神的自然神论观点。他看法上的改变部分是依据生物学家对于去氧核糖核酸 (DNA) 的研究和“繁衍 (生命) 之安排的惊人复杂性”,所以他已相信有非凡的精神介入。他描述他的看法与美国“精神设计”的理论家有关。)
设计论据缺乏的一个元素在于它不包括一条基本的原则:基督徒信念的肯定;也就是说,我们居住的世界是一个“沉伦”而有罪的世界。人类从前用许多方式破坏这个世界,到现在还在做同样的事,但设计论据似乎暗示一个完善的世界…因此罪恶的问题是设计论据的最大反对点。有人论及生物的世界中,一只野兽为了生存会吞食另一只野兽,所以食物就是一种自然的罪恶。除此之外,罪恶的问题另一个特点就是关于人的憔悴和疾病。罪恶要如何符合设计的目的?论及设计的浪费,例如沙漠或岩石峭壁之山,该如何解释?
人要如何调适才能面对罪恶的存在与神的善良?尽管基督徒主张神是善良而且有能力的,但是由于这个世界存在罪恶,有些人结论神要不是不善良、没能力,就是不善良而且没能力。有些哲学家,例如布赖特曼,论及神是一位能力有限的神,他与罪恶奋
斗,最后将击败罪恶。
根据基督徒的观点,论点并非仅止于此。神善良,但也得做自己得以允许之事。评论家使用“有全能力”来暗示如果神能,他应该立刻铲除罪恶,但是这非圣经有关神的观点。神允许了什么不应该的事、牵扯宇宙危机的事、让罪恶坐大的事吗?或者,大家是不是把自由这个概念忽略掉了呢?其实就算你用丰富的自由概念来探讨罪恶,罪恶的问题还是难以了解,但是你不用丰富的自由概念来探讨罪恶,更难了解。目的论的论据之局限是它无法提供空间或依据,来了解的目的论的偏差或自由造成的善良偏差。“罪恶的意思与自由相关,没有了自由,也不可能有自然神学。”
自由是罪恶 (evil) 和宗教或道德上的罪 (sin) 的前提。自由的概念大到足以包含世界,诚如我们在生活中体验世界的心酸苦痛。 圣经经节以创造和人的“堕落”作为前提 (参见圣经罗马书 8; 创世纪 1-3)。一旦了解世界受制于恶魔般的自由力量之下,或许就能了解这个世界的罪恶和无目的论之事实。如果没有自由,这种罪是不太可能的。如果没有罪孽,人有一些痛苦是难理解的。
当宇宙出现罪恶时,背后的归因一定包括自由,这也暗示恶魔的存在,但是自由不意味着人和罪恶是没有局限的。另一方面,虽然罪恶和罪孽在这世上很明显,但是人不可以藉此以为尽量犯罪有理,世界充满罪恶也有理。
总而言之,虽然目的论的论据并不认同罪恶的存在,基督信仰确认罪恶是人的一个基本问题,而这世界是一个有目的世界。尽管如此,目的性的事物不是这世界存在的唯一事物;有些事物有目的性,有些事物没有目的性。我们可以从巴斯葛 (Blaise Pascal, 1623-62) 的陈述中看到设计论据的局限:“自然界有一些完美事物,显示出她是神的图像,也有一些瑕疵,显示出她只是他的图像。”
本体论的论据
本体论的论据是现存的论据中唯一合理的,不是从可观的世界着眼,而是从一个合理的想法着眼。坎特伯雷的安瑟伦 (Anselm, 1033-1109) 将此论据公式化,可以用一句简单的话总结:“有一件伟大的事物,比人能够想像的,都还要伟大。” 三个简单的语句可以表达论据的范围:
在人的想法中,一件完美的事物是存在的。
存在是完美的一个属性。
因此那件完美的事物一定存在。
这些语句的形式却让本论据受到广泛攻击。不光是在安瑟伦的时候,到了阿奎那和康得 (Kant) 的时候,他们也反对这项论据,不认为存在是完美的一个属性。由于这个谬论,一般人看不出本体论的论据有何价值。
诺曼.马尔科姆(Norman Malcolm)对此做出一个辩论。他表示安瑟伦的论据其实包含两个论点。第一论点就是那些受到阿奎那等人排斥的语句形式。第二论点的形式为此一表达语句:“必要的存在,叫作完美。”(Necessary existence as perfection.) 因为必要的事物一定能胜过不能存在的缺憾,才能叫作完美。唯有将神定义为永恒,我们人才能在逻辑上看见它存在的必要性。诺曼.马尔科姆理出以下的论据:
神是比人所能想像的还要伟大的事物,如果他不存在,也不可能 进入 存在的状态了。如果他是因为进入存在的状态才存在,那就是有别的事物 造成 他进入存在的状态,或是他 碰巧 进入存在的状态,但这样他就不叫作一位不受局限的神,而我们概念中的神是不受局限的。既然他不可能进入存在的状态,如果他不存在,他也不可能有存在的状态了。如果他存在,不可能是因为他进入存在的状态而存在 (先前原因),他也不可能停止存在,因为没有事物可以造成他停止存在,他当然也不可能 碰巧 停止存在。所以说,神如果存在,他的存在状态是必须的。除非神的存有概念是自相矛盾,或在某个方面缺乏逻辑,才能符合其他的可能性。假设以上的谬论不会发生,那么神理当必须存在。
他人对于诺曼.马尔科姆之论据的评估到后来都成了逻辑上的批评。他们专注于推理的过程,有论据的反对者,也有支持者。然而很少人承认物质界限之外有必要事物的想法。必要事物的想法再一次受到拒绝,但所有哲学家必须论定必要事物为何种类。他们的辩论在于它是什么:神还是物质。
卡林论证
卡林论证的背景是这样的,亚里斯多德等哲学家相信神,他们认为神和宇宙都是永恒的。这对相信神从虚无(ex nihilo) 创造世界的基督徒而言,是难以接受的问题。
埃及亚历山大的约翰菲罗帕纳斯是西元第四世纪的基督徒哲学家,论及宇宙有个起始点。该论据流传在犹太学者之间以后,又回到基督徒,后来伊斯兰学者也采用它。
卡林论据有三个提议。首先,一切开始存在的事物,必有它存在的起因。其次,宇宙开始存在;第三,所以宇宙有它存在的起因。
大爆炸理论出现以来对宇宙论有深远的影响;事物开始存在必有起因。我们体验的一切再再增强此一论据的真实性。如果我的客厅出现一匹马,我会想知道谁把那匹马带到客厅,或马来自什么地方。马不可能无中生有,小孩子也一样,他们的存在必有起因。
一般认为大爆炸的起始点是绝对无一物。如果绝对无一物,又有什么事物会开始存在?这是与大爆炸有关的议题。有些宇宙学家寻求根据量子波动的解释,或者创造宇宙之能量的起泡,但那像是创造之前的创造。绝对无一物排除了一切事物的可能,没有什么好起泡不起泡的。
大爆炸的理论与无神论者有冲突,他们安逸于永恒宇宙没有起始点的想法。根据物理学家和宇宙学家的立场,大爆炸把宇宙带进了存在的状态,那宇宙看来精巧调整,并且反映着某一精神的杰出创造力。
大爆炸的理论与虚无(ex nihilo)的创世纪故事有一个平行的观点,彼此不冲突。
道德的论据
德国哲学家康得(Immanuel Kant,1724-1804)不赞同阿奎那和安瑟伦的论据,但他相信神,并不希望放弃存有(Supreme Being)的想法。在他的著作:实践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当中,他公式化了二个相似的论据。第一个论据有关灵魂的不朽,那根本无法被证明可能,但对于康得而言为一个必要的想法。第一个论据的整理如下:人的生活是根据要求完美的道德律法。因为人在生活中无法达到这标准,灵魂的不朽是有必要的,人的义务才能被履行,以达到道德律法的需要。
关于康得的第一个论据,他人可能提出一些实践上的问题。首先,道德律法是本质上看不到的东西,像康得这样宣称有道德律法,似乎太任意了。其次,为什么应该给人时间来弥补他的失败?既然没有基督徒对于死亡以后的生活之理解,为什么还要假设人的永生?第三,关于人的失败,何不就让他人评断,让他们快意地说他输了比赛?第四,康得排除了饶恕和恩典,只把死亡以后的生活当成关键,那与基督徒的价值观相反。
第二个论据的整理如下:幸福应该与道德程度相符。很不幸地,两者并不相符,但人类仍有义务追求良善。于是康得这么说:
现在,促进至高良善是我们的义务;这不仅仅是我们的特权,也是与义务相关的必要性,作为预先假定至高良善的可能性之必要条件。预先假定的条件仅为神的存在,这个条件与本义务的假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道德上有必要假设神的存在。
康得的论据有一个很可议的特点,那就是论据虽然使用神,但却与神的圣经典型相反。对他而言,神只在支持道德的时候有用;在那之外,就康得对事的观点,神是否还有任何用途,值得怀疑。
道德的论据之另一个范例是 Hastings Rashdall (1858-1924),他根据一切纪律都有真相标准的想法理出论据。即使一切纪律都在半真半假的陈词中挣扎,到底还是有它们实际上希望获得的理想。Hastings Rashdall 论及确有真正存在的道德律法、确有像绝对道德这样的事,以及在道德评断上,确有绝对真实或错误的事,无论我们自己或任何人、任何时候确实认为如此与否。这样的信念显然意指我们所谓的道德来源(Morality)。
因为道德理想不可能存在于物质的事,或在任何个人的思想里,Hastings Rashdall 认为:“绝对道德的想法只能存在于衍生所有现实的思想里。” 结果道德引出的结论是神存在。
Hastings Rashdall 的论据之成功不依靠人类跟随某一道德标准与否。明显地,许多人不跟随的。立基于人类行事的统计报告并不否定人类有行事的标准。即使在非常原始的社会,还是会有一个基本的道德标准。也许有些社会认为对他人成员进行窃取、谋杀、抢夺和撒谎是可以的,它仍不允许本身成员之间进行同样的行为。相互依存的环境是有底限的。
另一方面,结论并非大家的生活都有纪律,一个普遍的道德标准就会产生。罪恶的现象显示人们的生活不根据他们已知的道德标准。
个人经验的论据
这个论据出于人们相信神,出于他们体验神的事实。有人相信神只因为理智的原因,但也有人因为个人体验或遭遇而相信。杜鲁伯 (Elton Trueblood) 曾写到:“许许多多人,代表许许多多的文明和许许多多的世纪,包括多数被认为是最佳、最明智的人,述说过他们的直接宗教体验,这个事实是关于我们的世界其中一个最重大的事实。”
杜鲁伯的声明强调人对某种宗教的介入,但有神论者认为这有个问题。崇拜神像的人数量很多,有多神论者,也有泛神论者,而且他们都很虔诚。这些各式各样的宗教支持意味着他们寻求生命中的意义与创造主。
以此观念,宗教信徒强调的是经验主义,或实效方法。马赛尔 (Gabriel Marcel) 曾写到:“在哲学的历史上,神秘主义者也许是唯一彻底的经验主义论者。” 这意味着宗教信徒曾与五感无法测得的事情 (或人物) 交流。当前生命中改变的生活,以及更加充分确认的死亡后情形,是人诉求经验证明的原因。
此论据的设计是为了表明人的经验引出神存在的结论;然而,这是一个比较微弱的论据,存在一些问题,让很多有神论者有意争辩。你我怎么区别穆斯林、佛教徒、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之间的宗教经验呢?他们都有宗教经验,而且根据此论据的涵义,他们的宗教经验应该都具备一些诚实或有效性。此论据可以用于评论所有宗教皆相同,而且有相等的价值。然而与其说所有宗教都是真实的,所有宗教更有可能是错误的。
如果此论据需要辩护,可以用一项详细的人类学研究为它补充,就是施密特 (Schmidt) 提出的“至高神”想法,其中不同的宗教都可能溯及神想法的共同起源。这么一来此论据或许对有神论者有一些价值;如果没有一些制约和进一步的局限,就没有什么价值。
泰勒 (A. E. Taylor) 赋予此论据概念上的变异。音乐或艺术总会有“客观的”某事引起人的反应。审美经验的解释也许形形色色,但较好的解释是由“专家”做的。我们也许认不出这世界的美丽,但不代表我们有正当的理由评论这世界没有美丽,也不代表我们应该评论每个人的美丽经验都是值得信赖的。虽然所有人都可以对“美丽的出现”产生反应,专家比其他人更能解释“出现”。
把以上的概念与神相连起来,你我可以说世上的确有某事能引起人内心的反应。在宗教的经验中,人借着崇拜对神反应。神是“特定的”、是“存在的”,而人根据自己的敏感性对他反应。有些人也许不对他反应,或“看不见”他,但不代表他们有正当的理由结论神不存在。至于那些有反应的人,他们不一定是追随正道,有可能是脱离常轨,但不同时代累积下来数不清的宗教经验给予此一论据支持。
尚有人对宗教经验的论据的反对,在于“谁”给予宗教经验。人可以宣称自己有宗教经验,但何以见得他接触到的是神,而不是恶魔。答案似乎可以这么说,人在生命中的道德革心是依照接触人的本质。如果生命永远革新了,应该就不是恶魔那方面所造成的。
宗教经验的论据意谓的有用之处,在于人可能藉由自己的宗教经验,将他人引向相同的经验。这基本上不成问题,以基督教会的内部而言,已经建立好指示让人成为一位基督徒,即以他对福音作的承诺作为基础,然后悔改 (或舍弃罪孽) 和相信 (或把生命交托给) 基督。
根据福赛斯 (P.T. Forsyth) 的精神,我们可以说经验的外在地位有权威,但经验的内在本质没有权威。福赛斯意指宗教经验和其他相关事物一样都有地位,但对于神、多神,或任何事物,经验本质无法给予权威来做任何结论。
实用用途的论据
真相的实效测试是从实用性着手。从神的立场来看,关于信他这件事,是有实用性的。宗教信仰与委身区别了无意义的生活与充满意志和热情的生活。“无神论 . . . 仅有一点持久力,通常需要提起斗志,一旦生命的斗志用完了,生活往往走向悲观、愤世嫉俗和无用的感觉。” 明显的是,人对于神存在这一件事的信心为何,无论人接受这事与否,都会造成他们生活经营方式的改变。
实用用途的论据建立于神会作工的信念。根据一定程度上的实用性,理想结果的确会跟着信念而来。詹姆士 (William James) 提出之实例谈到有些人的身心都病了,但透过对人的委身与说话,他们都能逐渐好转。此种深刻的经验可以引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神是真实的,因为从他确实产生了真实的效应”。当我们听某个人说他自己“过去是 . . .”,但现在是一个洗心革面的人了,特别容易感到印象深刻,并且难以跟他计较信仰与否的影响。此外詹姆士也以类似的方式谈到无神论对于悲观、愤世嫉俗和无用的感觉没有多大帮助,但有神论能助人排解这些困难。
此论据的例证不胜梅举,但有神论者关切的问题也因此产生。首先,想法的改变能帮助大多数的人找到方向。如果你相信自己有能力、有自信,你朝那个方向行事可能不会错。如果你相信自己没有能力,你也可以朝那个方向帮助自己。其次,此论据的举证却也促成许多神的真实性。例如多神论的印度教对虔诚的教徒能提供心理帮助,一神论的伊斯兰也能。这些宗教都能灌输教徒价值观,要不然它们也就不会有宗教活动了,但它们敬拜的是真正的神吗?此点无法以此论据的基础来决定。正因为此论据的例证不胜其烦,但又充满问题,此论据被认为是最具争议的论据,而有道理的论点只在于信仰能影响人的生活方式。
见证的论据
见证是一个强而有力,但模棱两可的论据,以下的三个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首先是一位从生的基督徒,他声明改变信仰之前,自己让吸毒文化和毁灭性的生活方式介入生命,步步走向灭亡,但自从改变信仰后,自己再也没让那些事物来危害生命。一位禅宗佛教徒也可以说自己以前的生活行为具毁灭性,但自从皈依佛教后,那些行为已成历史。一位摩门教徒(或穆斯林)也可以说自己改变信仰之前的生活方式很有毁灭性,但现在过着有成效的生活。谁才是对的?这些见证无可否认都与改变有关。心里的改变确实发生,但真理的议题在哪儿呢?这三个见证在思想的体系上互相矛盾。在此真理的议题必须建筑于其他的基础上,而不是见证。三位人士的生命都改变了,当然是很好,但这不代表他们的立场都正确。
存在主义的方法
巴斯葛 (Blaise Pascal, 1623-62) 概述了些许议题,是人在思考神的存在时会面临到的。他曾写到:“如果真有神,他是完全难以理解的,因为他没有形体,没有极限,也没有人类的本性。因此我们没有能力来了解他是怎么样的,或猜测他是怎么样的。”于是,巴斯葛论及基督教徒“提不出理由说明自己宣称信奉的宗教。虽然他们宣称了,并且向世界详细解释那是一股傻劲,” 但是当他们不加以证明时,世界就要大声埋怨
了!以上的基本假定,是基督徒关乎神不显现自己的主张。就是因为这个理由,基督徒的宣称无法被证明,也无法被反驳。然而,巴斯葛论到基督徒的使命之矛盾在于他要证明他无法证明的事。
对人来说,神存在与否的议题不是那种可以保持中立的议题。人一定会对这个问题感到挣扎,质疑神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通常一位人士会选择哪一边呢?“这个时候理由发挥不了作用。有一股无限的混乱让大家都分歧了。极端的押注游戏正在进行,输赢代表无限的距离,硬币的肖像或数字,决定的终究是朝上的那一面。你押的那一面是哪一面?根据理由,你两种选择都不能做;根据理由,你两方的论点都无法辩护。”
没有保持中立的可能性。根据问题,一人必须选择一面,因为这不是选答的问题。正与反的选择是依循以下的设立条件:
我选择神存在:
1. 如果他存在,那么我获得了一切,因为我知道代价也包括永恒的事物。
2. 如果他不存在,那么我没有什么损失。(如果世界对良善、道德和虔诚的生命之评价仍高于“不道德”的生命,那么我还是有收获的)
我选择神不存在:
1. 如果他存在,那么我失去了一切,包括永恒的喜乐。
2. 如果他不存在,那么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损失;除非有人经由这结论而发现生命没有意义,那么他会失去短暂快乐的可能性。
有鉴于此,赔率就好像十亿比一,理性、明智的人都会选择神是存在的。
值得了解的是巴斯葛提供这个问题与角色,为的是要我们推理。他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只是坚持投入推理的元素,而巴斯葛承认问题最终不能仅依靠推理的基础。“我提出这个问题为的是一个事实,那就是世上从来不曾有位完全怀疑论者,自然界维持我们薄弱的理由,也预防它仗大至今。”(本书第143页) 有两种极端是不可能发生的:就是人变成一位完全教条主义者,和一位完全怀疑论者,因为“自然界驳倒怀疑论者,而推理驳倒教条主义者”。巴斯葛后来也曾做此评论:“骄傲的人啊! 所以你们要知道,你们对你们自己是多大的矛盾。使你们自己带着你们薄弱的理由谦卑;要安静,愚蠢的本质;要知道人终将无限地超越人,要从你们的上主得知你们的真正处境,那是你们过去以来一直忽略的。要聆听神的话语。”
如果你们从以上获得的结论是,人相信神的理由就好像买“防火险”的理由一样,那显然又弄错了。巴斯葛不过相信借着依循别人获得信念的足迹,你我也可以获得同样的信念。巴斯葛预先启示了感觉和意志的理论,此方向的理论发展者往后包括丹麦心理学家朗(Lange)、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William James)。
“这种理论提到任何情绪的外在表达都会导致本身体验那种情绪。所以当我们述说情绪时,不应该将其视为自动暗示. . . 一个有善良意志的人会注重实际生活的表达,言行和举止通常都是依据宗教经验来做,在他的心理已经有一条管道开口,是为了要获得神的恩典。这也提供理智认同感与实际感受神经验的桥梁。”
因此巴斯葛设计的押注游戏是为了将某些共同的事实带入观点。很现实的问题是如果人不选择爱神,他就会选择爱自己,这座偶像。自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但是神于这世上创造我们人类,不是为了要我们自爱。巴斯葛会同意属于不同时代的马丁路德(德国宗教改革家;Luther, Martin)对于人类会崇拜的说法,关键在于他们崇拜的是什么神、什么事物?神还是偶像?虽然押注游戏无法证实神的存在,但它证明了相信神的基础。证明神存在的方法种类不少,押注游戏属于那种“让人无法说相信无理”的方法。 虽然证明很充足,但也只能作为决策的基础;人必须押注。
押注游戏经常引起的议论在于神祇的选择这么多,人就得做出超越一般押注的选择。如何才能知道哪一位是正确的呢?有容许错误的空间吗?巴斯葛依据真实宗教的标准来面对此议题。藉由观察的诱导性方法,他提出了许多建议是有关真实的宗教应该具备的条件,这部份将在后面某一章提到。在此,我们可以说巴斯葛的真正议题在于基督教与无神论的选择,而不在于其他方面。依据真实宗教的标准,我们可以排除超越一般押注的选择。人必须把自己的选择押注于神的存在,神已经藉由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共有传统显现自己。
齐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55)是另一位研讨存在主义的方法之重要人物。齐克果自古以来被称为存在主义运动之父。类似于巴斯葛,他论及推理不是至上的方法,而且不能解决生命当中的某些议题。关于神的存在,齐克果并不擅自去证明它,但他指出相信神的一些难处,问题在于人。齐克果假定神的存在,但人不会因为简单的理由就相信神,还会反抗一切的威权。人不愿意顺从神的指示,因此生命的转则点出现了不顺从的情形(insubordination)。真正的问题不是因为理智上的怀疑,而是因为反叛。这是齐克果在他学报当中的坦承。
在他的哲学片段(Philosophical Fragments)之中,齐克果对这问题的看法稍微有点不一样。怀疑不是由证据或事实的缺乏造成的。
“希腊的无神论者不因为他们的知识德行怀疑,而纯粹因为意志使然(拒绝发表同意. . . ) 这点可以看出人的自由行动能克服怀疑,意志行动却不能。希腊的无神论者如果肯付出同样的心来了解神,正如他们了解自己一样,问题何从存在。然而他们不希望这股怀疑的感觉被克服;正确说来,他们选择怀疑是因为自己的意志。也正因为他们的意志,他们觉得自己身负怀疑的责任;然而他们假设此种怀疑有必要性,我们对此看来觉得他们非常地不智。”
对于神存在与否的真正答案,人最好能放开证明的意欲,而采取信念的动作,神就能把握住你。 你无法证明神,但是你能体验神,就好像你无法提出理由来说明为何爱谁,但是你能体验得到爱。齐克果比喻小船在泥沼中搁浅了:“这个时候船一停就不能再流动了,因为你无法用船篙撑底部,船篙接触不到泥沼的底部,于是没有人能够推动这艘船。如此一来整个世代受困于推理的泥沼当中;却没有人因此感到悲哀,只愿意感到自满和自负,所以他们永远追随着推理,以及推理的罪恶。顺便一提,内心和热情的罪恶和推理的罪恶一样,距离拯救都是很远的。”
齐克果提出教师(神)的概念,他赋予学习者关于自身的知识,使他们成为重新创造的产物。他们采取信念的动作对于当下和未来都是一个高潮点。门徒之“新生的生命不亏欠于任何人,但每一尺、每一吋皆亏欠于他的神圣教师。”
弥赛亚的主张
推理的过程如下:这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宣称自己是神的本质,说他等于神,他用没人敢使用的亲密话语来描述神。他公开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神是爱,而且希望救赎世人。历史记载述说着他奇迹般的降生;他的义行包括治疗瞎眼和残废的人、叫人死而复活、从事别人未曾做过的事。他生活在极端严密信奉一神论的族群当中,那些人不相信每个人都是神的一部份,也不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一点点的神性。他因为宣称自己与神平等与弥赛亚的主张而遭受谴责,以致判刑处死。如果他就这么死了,那么这可能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天才怪人之死亡故事。然而,记载也述说他受难三日后的复活。和耶稣自己所预言的一样,耶稣死后第三日复活了,基督教也因为这个事件而诞生。耶稣复活后,看过他的第一个人是马利亚玛达肋纳,然后是“另一位马利亚”,赶往以马忤斯途中的革流巴和另一人,独自一个人的西门,然后是成群的十人,接着是八天后他向门徒显现自己,其中包括之前有所怀疑的多马,然后是加利利海边的七个人,接下来是“五百人以上的教友”,然后是升天时对雅各最后一次的显现,最后是对使徒保罗的显现。
耶稣复活的事件变成基督信仰的顶石,也变成耶稣是神儿子、神道成肉身之宣明的重要元素。耶稣是宣布自己与神平等的人,透过独特的方式确定自己就是人子,主张他存在世人当中的主要目标,是宣称神希望救赎世人。
弥赛亚的主张是根据以下的考虑。首先,它与弥赛亚的预言之实现有关,这个预言早起始于耶稣诞生的好几世纪以前、犹太人民之中。这些预言将在第六章逐一列出。其次,许多人声称耶稣生命的纪载是在他死亡和复活后的几年内完成,而不是像其他宗教领袖的几个世纪内,例如佛陀和孔子。所以我们或许可以这么辩论,也许耶稣的敌人知道这些生命的记载后故意设下误导的证明,今日我们才会有这么多的谣传。此外许多人也这么说,耶稣活着的时候,即使是他的对手也深信他做了不寻常的事,但是他们满足于将他的作为和他的个人视为妖孽。第三,许多人断言耶稣在他的终身之内让他的一神论门徒都承认他是救世主弥塞亚,以及他是神的儿子。
以下很清楚地说明了我们人的选择方式:
“现在如果有位男人只是凡人,但他说类似耶稣说的话,那么他不会是一个很好的道德教师。他可能是一个疯子 (等级与说自己是水煮蛋的疯子差不多) 要不然他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你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决定这位男人是不是以前的那位人子,或者他是个疯子,还是更糟糕的情况,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你可能骂他疯子闭嘴,你也有可能吐他口水,然后杀了他,因为他是一位恶魔;或者甚至你可以跪倒在他的脚边,叫他上主、神。但是请不要同情地、愚蠢地说他是一位教导人类的伟大教师。哪怕是真的人子,在世的时候都不曾强调自己是教师。因为那不是重点。”
每一个世代都有人对弥赛亚的主张提出反对的声明。最近一则反对的声明大致上是这么说,耶稣的生平就像一场盛大的化妆舞会,这场化妆舞会能成行就是因为他像着魔般地以为自己就是弥赛亚。当士兵刺穿他的身体侧边来看他是死还是活着,这场化妆舞会就简短结束了,而士兵的穿刺杀了他。这类型的声明提议并不为新,亚伯特.史怀哲 (Albert Schweitzer) 更有类似的著作。
但我们必须考虑一个更加深层的问题,有关于记载的问题。基本上,你我所能得知的耶稣事迹都在新约可循。一个现代人该不该相信这些记载的见证人呢?除非他相信,要不然他也不知道如何尝试建立反驳观点,来反驳记载的观点。问题的较为根本处则聚焦于动机。为什么耶稣会自己做出这样的结论,说他就是先知预言的弥赛亚?为什么门徒要编造他复活的故事,然后记载一些对自己并不光采的事?例如当耶稣的生平突然遭受巨变,在一连串的事件当中,这些门徒逃的逃、泄气的泄气。提出耶稣复活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愿意死于撒谎的罪名之下吗?
另一个问题在于总会有人突然冒出头来,宣称自己就是神的化身,耶稣和那些人有什么不同?为他辩护的宣明可以提到耶稣是一位犹太人,而预言的弥赛亚也是一位犹太人。我们可以参考一个案例,有个当地韩国人曾经自称是救世主弥赛亚,然而圣经旧约的经节并无预言这么一位来自韩国的弥赛亚,而是预言一位来自犹大支派的弥赛亚。
假的弥赛亚在做人和形式的风格上也与真的有所不同。要指出这些宣称者的道德和心理问题不是一件难事;相反地,大多人宣称耶稣基督是无罪的。
本论据根据的是过去的历史事件。也许这些历史上的见证人和他们的动机应该受到检验,但故意做假的情形是排除的,因为他们又能从中获得什么利益呢?不要丢了命就好。藉由基督教对事物观点的此一元素:圣灵的教义,我们可以提升耶稣是弥赛亚的可能性。事实就其本身不代表一切,而且人不会因为一件事实就展开他的信仰。神的圣灵之见证可以藉由以下陈述表达:“除非被圣灵引导,也没有人能承认‘耶稣是主’。”(哥林多前书 12: 3) 无可否认地,事实既重要又必要,但最后让人永远相信真理的媒介依然是圣灵。
以上的论据就是此宣称的结论。现在我们来看看反对的声明。反对耶稣自行启示的想法之声浪中,大卫休谟和安东尼.傅卢提出的声明是最具有争议性的。我们现在来看看他们提出的几则声明。
首先是他们对于奇迹的想法。大卫休谟有一篇关于奇迹的庆祝杂文,他在里头声明“奇迹无法被证明,理当无法作为一个宗教系统的基础。” 另外安东尼.傅卢自己也提到:
“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用以估计历史证词的标准,和我们可能用以解释历史证据之蛛丝马迹的一般推测,这两者必须排除一个可能性,就是将纯粹的历史观点建筑在奇迹事件确实发生的立场上。”
安东尼.傅卢延续了大卫休谟的精神,并在他的书中某处提到一点,就是有神论者不停声明奇迹事件的立场,所以没有任何事物能够不利于他们对于神的信仰。在此我们能发觉他们在思想上的偏激—安东尼.傅卢和大卫休谟都曾断言,绝无事物可以作为奇迹的证据,或者被接受为奇迹的证据,更不用说神了。但依我们看来,他们对于奇迹议题的想法太过狭隘,以致于快速排除任何关于奇迹事件的立场;如此看来,当时的有神论者可能无法和安东尼.傅卢沟通得了,因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意念。
第二则反对声明的问题和所有的论据都相关,那就是验证 (verification) 的问题。验证是安东尼.傅卢和其他人之理论的基准。理论有了验证,就好像人顶着科学权威的光环一样,安东尼.傅卢把验证的问题套上他的规范:你看得到、感觉的到、碰触的到、聆听的到或品尝的到神吗?如果你不能,那么你就是在胡扯。
我们必须很坦率地说,要以这种方式验证神是不可能的。如果验证只限于这种方法,不只是神,很多其他的事物都会失去意义。如果只能依照经验主义的验证标准,许多无形的资产—真相、爱、正义和价值领域—都会失去意义。
验证对于科学来说无疑是重要的,然而藉由科学的验证仍然不能解决验证的问题。我们应该接受哪一个验证理论?无论哪一个理论都会有几许变异的。如果验证意味着实验的复制率,这应用在宗教上也会有变异。如果有一个科学实验得到特定结果,那么后人如果想要再次得到特定结果,只要跟随同样的实验步骤,完成后特定结果就会再次发生。这个理论在神学方面同样适用。如果你跟随某些步骤并且立下承诺,然后信仰就会发生。但是这代表你会认识神,这是所有传教使团企划之重要基础;多少人已在不同宗教的传教使团改变信仰。以上算是一种验证,只是人依然无法亲眼看神。另一方面,科学领域中也是有科学家从来看不到的东西,但是科学家声称已经验证了。
述说神就好像述说身体的疼痛一样。我们除了可以公开描述身体的疼痛之外,甚至可以发明新字来描述它。我们永远看不到疼痛。然而根据一般的规则,当他人描述身体
的疼痛时,我们能了解他们的意思。同样地,我们可以述说关于神的事,分享相同的体验,这些都是有意义的行为,但是我们无法靠我们自己的肉眼看见神。这些论据的意图不在于提起这点。这些论据给予我们合理的迹象,显示神是存在的。但即使这些论据的解释无误,它们仍然是不足够的。它们也许可以指出关于神的方向,但是我们不能只满足于得到一位“推断而出”神。我们需要的是一种遭遇,一种面临神的感觉。
生命中最重要的议题之一是寻求神的存在。如果神确实存在,那么搜寻这位宇宙中最重要的人称 (Person) 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任何没有这个人称伟大的事物,都不值得我们的搜寻。如果神被定义为能量或力量那就是非人称的,没有什么好崇拜。如果神被定义为宇宙的运行者或宇宙的起因,那么我们需要表示的不过只是理智上的点头同意而已。但如果神是人称,那么他就是重要的。如果神是人称,那么他身为造物者,想要与人类沟通就不是一件奇怪的事了。犹太教与基督教共有的信仰观点解释了他们对于神之美学上的满足观点。只有神是人称的时候,才能显示他是神。
最重要的议题聚焦于两件事情:对于非犹大人,他们必须面对自然主义与超自然主义的问题。如果生命的真相只包括自然主义,代表弥赛亚的主张纯粹是个神话。如果生命的真相不只包括自然主义,那么有神论的可能性之意识便抬头,在这个意识中潜藏着一个可以想见的事,那就是创造主当然会对自己创造的世界有兴趣,想要拯救它。第二件事情就是犹太人非常感兴趣的一个问题。耶稣基督究竟是不是神应许的弥赛亚?
在所有的题材被充分检视过一遍之前,这些问题都不能回答。若要回答这个问题,你我必须检视弥赛亚的宣称、耶稣的人格描述、作者的动机,以及如果神存在,他自行对人类传达资讯的可能性。
圣经的方法
在过去的几页内,我们所检视的题材不严格地立基于自然现象的观察,以及这些观察所总结之原因和结论。那些都是我们在进入圣经的方法前,需要先进入的阶段。
圣经并无试图验证神的存在,但是圣经以神的存在作为前提,在旧约第一章、第一节就可以看到。创世纪 1:1 指出神的创造性、支持和维护的力量。希伯来书 11:6 是另一个类似前提的经节,陈述若是人要来知道神,就必须先有必要的信念。
一个经验主义的建议提供于约翰福音 7:17:“一个人若决心要实行神的旨意就会晓得,我的教导是出于神的旨意还是凭着我自己讲的。”关于经验的证明,诗篇包含进一步的声明,诗篇 50:15 陈述:“患难临到的时候要求告我;我会拯救你,而你要颂赞我。”诗篇 145:18 陈述:“上主亲近所有求告他的人;他接近诚恳求告他的人。”耶利米书提供进一步的挑战:“你呼求我,我就回答;我要把你所不知道那伟大奥秘的事告诉你。” (33:3) 经验主义的方法与这些经节有关,但仍然需要一个必要的条件。信心就是这个必要的条件,一个人若是没有信心,没有人能保证神会对他有所启示。
圣经之整体正文提供着另一种论据的方法。以色列的历史指向解救的事实。圣经指出神一直关注着亚伯拉罕后裔的历史观。古老以色列的宗教、历史和地理发展是如此,乃致于全权之神的存在早是预料的事。这个论据的范围可以藉由卡尔巴特(Karl Barth)联系的故事表达。
腓特烈大帝曾经询问他在阿尔高州布鲁克(Brugg)的个人医师齐默尔曼(Zimmermann)这个问题:“齐默尔曼,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个神存在的证明?”齐默尔曼回答:“启陛下,犹太民族。”藉由这句话,他意味如果有一个人想要寻求神存在的证明,肉眼可见有形的证明,无人可以争辩的证明,活生生地出现在所有人眼前的证明,那么他就应该看看犹太民族。简单地说,他们到今天还存在。古近东数以百计的小国家至今已消失了,源自那个时候的闪族部落早已驱散,消失在多到像海的国家之中;惟独这一个微小的民族延续了下来. . . 实际上生活中如果有人提出神存在的证明问题,你我仅需要点出这简单的历史事实。因为犹太民族就是我们眼前的活证,是神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订立之约定的证明,也是神与我们所有人订立之约定的证明。
齐默尔曼引用犹太人的存在来回答问题虽然很有趣,但仍然有潜在的问题;他人听到时有可能即兴创作另一个解释。然而犹太人的存在确实是了不起的事实,看来像是一股特殊的天意在保佑着他们。
奇迹是圣经包含的另一个类型之信神起始点。对于老一辈的神学家,奇迹的用途证明了许多事;现代的神学家则比较不接受奇迹的用途。然而在圣经当中,奇迹是有意义的。
圣经的奇迹的一个基本的预想是人与神的靠近,但现在希伯来人是禁止使用形象和画像来表述奇迹的,风险在于引起他人想法出错,把神想成遥远的神,不与人靠近,对自己的子民漠不关心。旧约的奇迹指向神的关心和靠近。
然而在旧约当中,奇迹是有某些限制的。奇迹并不必然确认人所声明的真相,奇迹只赋予声明人受到他人倾听的权力,然后听众根据消息是否对应律法书,而表示赞成或反对。圣经也表示可能会有伪造奇迹和嘱咐人民信奉假神的人造标志。
在新约的四本福音书当中,耶稣做的谕示和奇迹相当于一些证明内容。在第四本福音书当中,耶稣为自己和他从神得来的权威辩护,评论:“要不是看见神迹奇事,你们总是不信。”(约翰福音 4:48) 尼哥德慕和其他耶稣时代的人结论:“你所形的神迹,要不是有神同在,没有人能行。”(约翰福音 3:2) 就算是耶稣的敌人也无法否认眼盲的人恢复视力,耳聋的人再次听见,以及死者复活。然而他们将耶稣所有的行动解释为恶魔的本质,而不是神圣的本质。
奇迹当中最重大者,也是赋予其他奇迹意义者,就是复活。 保罗提到耶稣身为神的儿子,“因神使他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示他是神的儿子。”(罗马书 1:4) 值得注意的一点,如果耶稣的确是自称的那种人,然后奇迹没有发生,那就很奇怪了。
在圣经的记载还有一个方面有关神的存在,说法为创造(creation)显露了关于神存在的事。保罗给罗马信徒的信件宣称:“因为关于他的事,人可以知道的. . .神亲自向他们显明. . .神那看不见的特性,就是他永恒的大能和神性,其实从创世以来都看得见,
是由他所造的万物来辨认出来的。”(罗马书 1:19-20) 然后同一封信件讲到一节有关原始的启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把荣耀归给它. . .”( -21) 所得结论就是人知道神的命令,但是没有从以实践 (-32)。这些参考有关从前的启示。
圣经的观点并非某个人要设法证明某事的存在,然而那事明明不存在,或者他自己也未曾听说;相反地,它以一个声明开始圣经的观点,就是神已在过去的时期向人民宣称他自己。当神透过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宣称自己,是他启示性的活动到达了顶峰的时刻。他用了一个果断方式讲话。根据希伯来书的声明,神透过他儿子的启示是超越以往、定夺全局的。就实质而言,神从前用许多方式对人讲了话,“但是在这末后的日子,他借着自己的儿子向我们说话。”( 希伯来书 1: 2) 非常明显的重点是神用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方式,对人讲了话,好让他的消息与人类的需要是息息相关的。
关于启示的可能性,卡内尔 (Carnell) 写到:“虽然少有人真正地想过,但任何哲学论据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来排除启示的可能性。” 最后我们不得不结论,我们不可能真正地知道什么关于神的事,除非神自己把它显露出来。我个人对于神的想法,对其他人不是非常重要,如果有什么人把我对他的想法看成是重点,那我想必会感到惊奇。然而如果神存在,任何人对他的想法都会变得非常重要。我们无法从神获得肯定的话语,因此没有人可以保证我们的想法与他的本质对应。使徒期间的证人和新约的作家保存了历史上有关启示的话语,那就是基督徒信念的基础。
本章结束时的结论,有某些涵义我们需要得出。首先,虽然证明神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但有些许论据提出他存在的可能性。如果是这样,人在使用论据来证明神的存在时可藉由指示物、意喻、暗示或“证词”,因此相信存有 (Supreme Being) 的存在就不是不合情理的事了;然后各种证明神存在的论据之累积作用是重大的。
关于证据,约瑟夫布特勒 (Joseph Butler, 1692-1752)写了:“藉由可能性证明的增加,不仅能增加证据,还能倍增证据。” 有些哲学家攻击论据时,他们的态度意指相信神根本是不合情理的,然而他们真正的目的要指出“证明”是不足以作为证据的。这些哲学家表达他们对论据之有用性的疑义,但是他们的表达方式不佳,反而在巴斯葛的话中发现真正有深度的意义,巴斯葛话说:“心里有它的原因,推理是推不出来的。” 人的心想要握紧神。如果人不崇拜真正的神,他所讲的美丽、善良或自然都是存理论的,他甚至会自封为绝对者。
第二,证明神存在的论据在用途上是有危险性的;人不会在论据结束时遇见神。人藉由维持虔诚和对神有信,所获的知识应可作为神学基本的替补论点,因为除非神显露自己,我们不可能在意味深长的救赎观念中认识他;圣经的神学取决于这个论点。除非神对我们说话,否则我们对他的知识一片漆黑,我们的生活蒙在罪里面。人光是接受神存在的合理真相是不够的,信心的本质在于对人称 (Person) 的委身,而不是对论点
的委身。我们所需的人称,关于他一定会有许多论点,但是如果没有人称,任何论点都是毫无意义的。藉由这个观念,我们可了解巴斯葛的声明:哲学家的神不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哲学家的神在意义上不大于一个摘要,或一段证明神存在的结论,在在都未经人的体验,反观古时在以色列,族长所知的神,是自行对人启示的神。
第三,一个人的生活和命运取决于他如何答复神存在与否的问题。如果神在过去的时间内显露了自己,那么人有重大的责任来学着了解他。这不仅仅是一个人设法从审判逃脱的事情,而是学习生活的意义和生活真正为何物的事情。
第四,“人对神的信仰可以让原本未经解释的,有了一番说明,也可以让原本已经解释但是不令人满意的,有了详尽的说明。从这个观点来看,人对神的信仰满足了理智的需求。” 对他的不信将使问题重重。
第五,就人的精神健康和稳定而言,人对神的信仰似乎是一个必要的项目。这个问题有关于偶像的现代形式。当一个人的“偶像”可以是事业、金钱、房子、家庭、志向,被一扫而空时,他的周遭世界就崩溃了。人要知道活着的神,这是很重要的,活着的神是不会死的,而且要在绝对的神之庇护下建立自己的生活,不会被一扫而空的生活。
第六,人对神的信仰意味着道德领域的绝对性,藉此人才能判断自己的对错,从而检查本身的骄傲或自负倾向。同样地,有神论的系统将伦理概念建筑在一个超越的来源 (transcendent source)。没有神作为价值观和伦理的来源,相对性似乎成了一个选择,每个人做着自己认为不是错误的事情。此点的现代变异在后现代主义中被人发现。
第七,谁不会想遇见这宇宙最美丽,最引人入胜的人称(Person)?正如一个人想要遇见另一个美丽的人,那么一个人寻找神,就是在寻找最了不起的人称。如此一来,为什么要剥夺一个人与神可以建立起来的美妙关系呢?
最后,人要过活不一定要和神有关系,但真实的情形通常是,没有神的生活最后都会失去目的,感觉像是受到了一阵嘲笑。没有神的真相,人觉得生活像是一个蠢材讲的故事。在人的内心,有一股深刻的期望是为了神,而古斯丁(Augustine)的一番话表现出这股渴望:“你为了你自己创造了我们,所以我们无法安静下来,直到我们在你的庇护下休息。”
批注:
无神论者经常倾向非议十字军东征,并且声称宗教没有考虑到容忍,没有考虑到持异议者。我们可以承认十字军东征和其他以基督教名义完成的罪恶运动是错误的。它们与耶稣福音书的消息是相反的。
但无神论者也倾向忽略同为无神论者的可怕行为。历史学家估计史达林(Joseph Stalin)杀害了大约两千万他自己的人民。毛泽东造成估计三千五百万中国人民的死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希特勒(Adolf Hitler)在纳粹死亡集中营杀害了六百万犹太人。波布
(Pol Pot)的恐怖统治与两百万柬埔寨人民的谋杀有关,而当时的柬埔寨总人数只有八百万。乌干达总统依迪阿敏在他的专制期间谋杀了400,000个乌干达人。而我们尚未知道萨达姆.胡森(Saddam Hussein)在他24年的统治期间内夺走多少人命。相对于这些谋杀,十字军东征造成的死亡人数还真是少。
此外伊斯兰的辩护者也有相似的问题。他们一样非议古代的十字军东征,而在现代的场面也不忘记批评伊拉克的烈士(十字军战士)。至于他们从耶路撒冷、埃及、北非,到远至西班牙的征战运动,却只字不提。在过程中他们迫使基督徒改变信仰,要不然他们就要面对有关税和迫害的双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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