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谈权利

我虽是男性,然而当我见到伊斯兰关于婚姻与离婚的法律(见今期阿拉伯文浅释及比较专栏),都觉得呕心;这些法律让人觉得,似乎男人都是欲火攻心、全无自制力的野兽,一定要以严刑酷法限制才行。

这好像是说,男人没有爱、怜悯与无私,必须制之以法!-伊斯兰出版物总给我这个印象。

这看法何等可哀!而最糟糕的是:女人没有份儿获取法律规定的权利,她们只是供利用的对象。

我们对此感愤怒,但这是不够的。问题是,我们做基督徒的,是否真活出更高标准了?耶稣基督给了我们标准与榜样,远远比伊斯兰标准高。

制作今期《学习与分享》的时候,看见神如何以出乎意外的方式使用人,实在教人惊叹。(见传记)我们的事工也是其中一例。我们本不配被神如此使用,这并非我们的权利,而是祂的恩典。我们服事的神真好。

然而请别忘了跟我们分享你的事奉经验,尤其关于向你身旁的穆斯林传福音的,这可是你的权利!听到你的消息我们会很高兴的。今期附送《神的手指》小册子,请转赠穆斯林朋友;我们想知道你对这本小册子的意见。

盼望这本杂志带给你祝福。

主内

华尔特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