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护教学
教会是属保罗或耶稣的? 史提凡弟兄 你可曾想过,为什么保罗常常谈及耶稣基督的神性和圣子身份?许多关于代赎的精采教导,都见于保罗书信。穆斯林声称这些教义是保罗所创的,并不符合耶稣本身的教导。为何穆斯林抗拒保罗教导,而按着圣经看,他们的论点又有多真实呢? 穆斯林反对保罗 自由派神学家认为,保罗既从没有见过耶稣,他的著作所提倡的不过是方法,使教会能以继续运作而已。穆斯林宣传者对这说法很受落,并以此支持他们对耶稣的看法。如果保罗“发明”某种神性,然后投射在马利亚的儿子耶稣身上,这样穆斯林所声称自然变得合理。古兰经明说穆斯林应尊重圣经和耶稣,但同时却否定耶稣基督的神性及其圣子身份,也否定祂钉十字架和代赎;如此出现一个矛盾:穆斯林的前设不容他们相信上述教义,然而圣经(尤其保罗书信)却明明教导这些,所以结论是,这些教义是错的,是保罗自创的。于是有人提出种种解释,企图将保罗与耶稣的教导分开。 穆斯林声称:“保罗原是犹太人,要扭曲真主曾启示耶稣的真理,以罗马人和希腊人的迷信宗教取而代之。”(SB48) 除上述教义外,保罗关于圣灵的教导,为基督教之三位一体神论开路。(MAR71)支持三位一体神论者高举保罗著作,最终将选取这些书信为新约部份。然而因此却有人指他们篡改圣经:“用杜撰著述以支持己见。”(MAR74)对穆斯林而言,一位论派教会(Unitarian Church)才真正追随耶稣的教导与生命,这群体在“旷野或山区”按小社群形式生活(MAR73),许多神学领袖都声称是其中一份子,包括爱任纽(Iranaeus,公元130-200)、特土良(Tertullian,公元160-220)、俄立根(Origen,公元185-254)与亚流(Arius,公元250-336)(MAR,章6,76-111页)。 且引上述著作内容总结:“保罗以犹太人的一神主义混合异教哲学,制造出一个自相矛盾的宗教,其内容包含若干耶稣教导,并保罗声称为基督对他的启示。保罗神学建基于以当代希腊哲学角度诠释的个人经验,他视耶稣为神,又将柏拉图的话当为耶稣的话。代赎论只是保罗杜撰的,耶稣及其门徒从来没有这样说;而这理论乃基于“原罪”、“钉十字架”与“复活”,这都不是真的。保罗由此整合出基督教来,其内容在数理上可谓极其荒谬,历史资料错误,然而从心理角度看却很有感染力。”(MAR71) 基督徒的回应 要回应穆斯林这些说法,最少有七个方法: 1.穆斯林所声称与史实不符 对不熟悉教会史的人而言,伊斯兰的论点还蛮有说服力的。然而我们知道,早期教会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分裂成耶稣教导与保罗教导两派。(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12里所说的,是指哥林多教会内的纷争,而他也劝信徒要跟随耶稣,不是要跟从他。)4世纪时发生的教派运动,曾企图还原历史上的耶稣,削弱新约里关于祂神圣及圣子身份的教导;然而这运动其实早有前设,就是否定耶稣的神性。今天穆斯林的情况也一样,他们既不能接受任何印证此教义之事,就说这教义是错的。可见他们对追求真理态度并不真诚。
2.四福音内容与保罗书信一致 耶稣曾说,祂与父原为一,是由父差派,坐在父神右边(约翰福音10:25-33;马太福音26:65及后)。也曾说过祂的死为赎多人的罪。(马太福音20:28;26:28)此外福音书里有许多教导,与保罗书信都述说一样的真理。(见圣经教导合参) 3.旧约印证这些教义 许多时候,穆斯林并不接受福音书记载。在之前数期《学习与分享》我们曾请读者留意以赛亚书9:6及7:14,我们可以这两节经文让穆斯林知道,神早就定意用祂的儿子为人类付罪价,为全世界预备救恩(创世记3:15;以赛亚书53:4-12;另比较利未记16章,那里常常提及赎罪一词,这本来就是旧约的概念)。福音书里提到牺牲祭的意义,并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等内容,都是向穆斯林传福音的有力工具。保罗也说,他只传旧约里的启示(使徒行传26:22-23),包括耶稣受苦、受死与复活。 4.保罗曾遇见耶稣,或者应该说,耶稣亲自找保罗 虽然穆斯林称保罗从没有亲身遇见耶稣,其实他有。是耶稣亲自介入他生命,使他从迫害教会的人变外邦人的使徒(使徒行传9章)。从一开始,保罗就传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22),他从前反对这教导,后来却反过来传这道,甚至为此受迫害(加拉太书5:11)。保罗早在与教会领袖会面、上犹太与基督徒见面之前(加拉太书1:18-24),有三年时间,耶稣亲自给他启示。(加拉太书1:11-12) 5.耶稣的门徒最初敌视保罗,后来却信任他 保罗经当时基督徒仔细观察后,才获他们接纳。他的教导的确与其他使徒一致(使徒行传15章)。最初犹太背景的基督徒很难接纳外邦背景信徒,但他们仍支持保罗给外邦人传道的呼召。当时已有腓利往撒玛利亚传道(使徒行传8章),彼得向该撒利亚一个罗马人传道(使徒行传10),奠下基础,教信徒能接受非犹太背景的人成为耶稣的跟随者(使徒行传11章);而后来保罗更成为神手里重要工具,向异教徒传福音。异教徒不需要受割礼先成为犹太人,就可以藉着耶稣基督的血于救恩有份(使徒行传15章)。 6.保罗没有否定律法,而是给律法赋与适当地位 司提反的死,乃缘于犹太律法问题(使徒行传6:14;7:53)。就是耶稣的弟弟雅各曾表明外邦人不用守犹太律法,也不用接受割礼等礼仪(使徒行传15:13-21),早期教会领袖对此事持一致意见(使徒行传15:23-29)。保罗从来没有否定律法,不过把律法置于适当地位而已。他指出律法就像镜子,反映人的罪,却并非人取得救恩的途径(加拉太书3:17-23);他并非容许人犯罪。相反地,保罗不认同罪,反教导罪人如何能成圣(加拉太书5:13-21);这是所有使徒都同意的。 7.保罗不仅传耶稣的教导,也身体力行 保罗因传道受迫害,从没有为怕受苦避而不谈信仰。他更从来没有将信息“处境化”“淡化”,让听众容易接受(使徒行传13:50;14:11-20;16:19-24)。如果保罗所传的是谎话,他绝不会愿意为此而死,他可绝不想将来面对神审判时,被指引千万耶稣的跟随者误入歧途。新约里的保罗是忠心仆人,见证史上实存、后来复活了的耶稣。基于其犹太经学者背景,他深明旧约所言,就是说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 总结 可见保罗无论在教导、或实践方面都追随耶稣榜样。他蒙神使用,在异教徒地方建立、坚固教会,这正合耶稣的心意(使徒行传9:15)。保罗言行均与耶稣教导一致,“基督概念”并非他杜撰的,他只是忠心宣称耶稣就是弥赛亚,是旧约里预言的那位,宣扬这位在第1世纪于巴勒斯坦地彰显的救主。 书目: SB: SH Bahar trans., The Truth of the Existing Christianity(Iran, Asariyan Publications, 1996). MAR: Muhammad Ata ur-Rahim, Jesus, A Prophet of Islam (London: MWH London Publishers, 1977, 1979). 圣经教导合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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