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文浅释 13-阿拉伯文浅释 nikah:婚姻(字面意思为性交,然而一般指婚约)。 通常由新郎和新娘的wali(监护人)安排。聘礼(mahr)可以是法律认可的有价值的任何物件或服务。只要新娘仍是处女,其父祖有权为她安排婚事,甚至违返当时人意愿;但理论上由长辈配婚是为后辈的好处。 mut'a:暂婚,又称为“欢愉婚姻”,即在某段时间内与妇人维持婚姻关系,女方可得报酬。 这做法在什叶派穆斯林之间甚为流行,形成某种形式的“合法召妓”,好些地方甚至由毛拉(mullah,即宗教领袖)为旅者物色对象。有说这种做法源于古老阿拉伯习俗,然而可以肯定的是,穆罕默德容许、甚至也参与过这种偿付式暂时同居关系。 talak:离婚,字面意思为休妻。 关于离婚之例,古兰经2:228-237有详细律例。伊斯兰称这都是为了保护妇女,免受监护人或丈夫虐待;只要丈夫三次宣称休妻,离婚就能生效。夫妇离婚后若想复合,妇人必先嫁给另一位男子然后离婚,才可与前夫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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