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诀窍

神与人原该合一

杰赫德弟兄

试着将水和火混在一起,这实验岂不有趣?把毛虫与豪猪配种,结果会怎样?你说,这不可能罢?

没错,你说的对!有些事物真的不能放在一块儿的。这样说来,圣洁与虚荣又怎样呢?又或义与罪?神与人在永恒里又相合吗?真奇怪,大多数人都认为以上事情是相对的,然而若谈到自己的时候,大家都希望这“不可能”的事真能成就。

神的标准

让我们来仔细看看。之前我们谈过古兰经与圣经的罪观,我们应该仍然记得,圣经的神清楚表明,罪不仅丑陋、与神的圣洁与义相违,神的性情也绝不能容忍我们所犯的罪。事实上,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分隔(以赛亚书59:2),而这并非神旨意。别自欺欺人了,我们或多或少都爱讨好自己,所思想所言所行都并非应有的样子。其实我门应以神的话(或律法)、而不是自己的意见为标准;所以神和人是水火不容的。

问题并不在于罪的质量与强度。说个比喻,若我们相约从东非海岸出发,打算游泳到印度;有些人才下水就淹死了,有的可以游100米、1,000米,最多也不过10公里-各人能游的距离差别可大哩!但没有人能游到印度,除非有船来载我们到那儿去。

重点正在这儿,除非有人来接载我们,否则都要淹死了。

我们只要在乎那只来接我们的船,要知道自己力有不逮。所以我们要不淹死,要不让那只船载我们到目的地,二者只能择其一。

神的性情

此外还要思想另一点;难道圣洁公义的神不可以说:“不要紧,我为你破例吧”?但这样的话祂还算公义吗?当然不!我们知道神是公义的,我们不义,所以必须完全仰赖祂赦免。

除非人能从神的眼光看己自己的性情,否则他很可能挺满意自己的

我想说的是,一般人最多只会觉得神是个超人,不过更聪明更强壮,可以无处不在罢了;人若没有意识到大能、公义、圣洁的真性情,就仍然会我行我素,把那位大能者贬抑至人的层面。

又除非人能从神的眼光看己自己的性情,否则他很可能挺满意自己的。惟有当他发现神原来如此看待罪,才真正了解自己在神面前的情况。(参创世记6:5-6)

福音信息

最初有宣教士来非洲传福音的时候,他们大都来自欧洲,他们对神、对罪,还有人的罪性都有一定认知,所传的福音也都基于这些概念。福音信息主要讲罪人如何得救,传是传开了,只是不很适应非洲民情。传福音主要和怎样拯救罪人有关。

这信息对“外人”-尤其穆斯林-而言,是没有很大意义的。穆斯林就像法利赛人,以为尽了所有宗教责任修好功课,名字就在神(真主)的好人的册子上了。记得那位法利赛人的祷告:“主啊感谢你,我不像那个人非穆斯林每周禁食两次每年禁食一整个月,献上收入十分之一做天课…”(路加福音18:11-12)这人无论对神、对罪、对己的了解都有偏差。我们要谨记,说这些宗教术语的时候,听众有自己的诠释,尽管这些理解实在错得要命。除非听者了解到神到底是谁,知道祂藉祂的话语给我们一套思想、行为标准,够不上这圣洁标准的人与神关系就破裂了,不能进神的国;若非如此,对方是无可能明白福音的!够不上标准就不能上天堂,这是很严重的事!穆斯林会说,安拉是至仁至慈的啊;然而难道因祂至仁至慈就变成不义了吗?就算人有罪仍然释放他?

总括而言,传福音不光是提及神的爱与赦免,这样的福音不完全、也不能被完全理解。除非我们向穆斯林朋友清楚说明神所彰显的圣洁、公义性情,祂给人定下的律法标准,告诉对方“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惟有这样,对方才察觉自己是失丧的,没可能为自己赎罪,他需要与神复和;然后圣经给我们下步的救法:“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24-26)此外我们还得解释经文意思,让福音对象知道,这应许叫每个活人都有资格蒙神赦免,但惟有全心接受的人才能领受应许。神的拯救,与祂儿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