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的主要文献

1. 六大公认的收集品和 Muwatta

  在伊斯兰的第三世纪期间,对圣训做了大量的收集工作之后,有六部作品被认可为权威。当中有两部 被认为是完全可信的,也就是布哈里圣训和穆斯林圣训。其他四部也很受尊重,但是穆斯林承认它们当中某 些圣训是可疑的,也许不是真实的。我们很快会详细地论述这些著作,但我先大略地提到它们,以说明它们 今天在这个领域里享有怎样的地位。以下概要地总结大多数穆斯林对这六大主要著作的看法∶

  这并不意味着这六部著作中记录的所有圣训都是可信的,只意味它们当中大部份是可信的;穆斯林圣 训和布哈里圣训除外,当中的圣训全部是可信的。 (阿扎米,研究圣训的方法和文献,105页)

  这六部主要著作对伊斯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绝对不容低估。它们已经受到整个穆斯林世界的高度重视 ,它们是仅次于古兰经之后,伊斯兰的法律和风俗习惯第二个权威资料的来源。

  穆斯林所尊重的,除了这两部圣训外,还有以上提到的四部圣训 Sunan ,统称为al-kutub al-sitta ,即 “六大文献” ,它们是组成教规的圣训文献,因此构成了传统法律的主要资料来源。 ( Goldziber ,穆斯林的研究,卷二,237页)

  然而,在这段文字里还应该提到另外一部著作,那就是伊玛目马立克所著的 Muwatta 。它是由伊斯兰 四大主要法学派的其中一派的创始人,把主要的法律含义整理而成的一组传统。因为它主要是一部法律文集, 而不是一部传统文集;或者说它是一部法律传统的作品,不是一部全面的历史著作,而是一部真正的 al-Akham 圣训 (由法律圣训的实体组成伊斯兰的法学) ,所以它不如这两部圣训那么受重视。而且它的内容大部份 也与六大著作重复,因此它被忽略了,也没有包括在这六大著作当中。

  在法律传统的意义上, Muwatta 也许可被视为一部优良的圣训收集品。有些穆斯林的权威人士,例如 'Izz al-Din 伊本 al-Athir 、伊本阿卜杜 al-Barr 、以及包括德里的阿卜杜 al-Haq 在内,以Muwatta 取 代了六大教规收集品中的伊本马家的 Sunan 。当然,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不把它算作是六大著作之一,因为 它包含的所有重要传统几乎都包括在布哈里圣训和穆斯林圣训中。 ( Siddiqi ,圣训文献,13页)

  而且,这位伟大的伊斯兰法学家伊玛目马立克并没有采用他同僚沙斐仪处理圣行所用的教条方法,并宣 称在圣训中找到的才是真正的圣行,而在穆斯林学者 “共识” 里的圣行,无论意见多么一致,若不能提出相 关的传统来支持它,就不是真实的。有一位西方的作家如此评论马立克的 Muwatta ∶

  它的目的并不是要收集和挑选流传在伊斯兰世界中传统的 “有益” 成分,而是要阐明在麦地那的伊斯 兰所公认的法律、宗教仪式及圣行的 “共识” ,以及在麦地那公认的圣行,并且对于仍在变迁中的事物,要 从 “信徒社群共识” 和圣行的观点,创造理论的纠正。若这部作品有一些内容与传统的收集有些相似,就只 是在圣行而不是在圣训。 ( Goldziher ,穆斯林的研究,卷二,198页)

  他补充说∶“我们需要考虑到麦地那的共识是马立克的突出观点,因此当它与传统冲突时,他就毫不犹 豫地就选择了它,并且视它为正确的理论拼入了他的文集。” (199页) 对马立克来说,传统文献的价值并不 在于为伊斯兰法律提供一个基础,而是为了阐明怎样透过伊斯兰学者的 “共识” 来应用法律准则。对沙斐仪 来说,每一个传统都是一个判决理由,是建立或确定任何法律问题的根基。对马立克来说,阐明每一个传统的 用途比起任何其他事情都更有价值。对他来说,每一个传统都带有一种法律附言的形式,可能有助于阐明一个 法律原理,而不是成为一种必须以这种原理为基础的典据。虽然如此,由于他的 Muwatta 是最早的传统收集 品之一,而且其中绝大部份都得到布哈里和穆斯林的认可,所以即使到今天,他的作品在圣训文献的研究中仍 占有重要的地位。

2. 布哈里圣训和穆斯林圣训

  在所有的圣训著作中,布哈里圣训和穆斯林圣训被视为最可信和最有权威的圣训。 Sahih (圣训) 这 个单词意思就是 “可信任的” 。在这两部作品之中,艾布阿卜杜拉穆罕默德伊本伊斯玛仪布哈里的收集品在 圣训文献著作拥有首要的地位,受到最高的敬重。

  他奉献了生命中超过四分之一的时间来验证他所编纂的著作,最终创造了他划时代的作品,这部作品得 到绝大多数传统主义者的认可,认为它是圣训文献中最可信的一部著作,它也被大体的穆斯林尊为仅次于古兰 经的一部权威著作。 (Siddiqi,圣训文献,89页)

  布哈里的整部著作直到最近才首次被译成英文,翻译者是麦地那的伊斯兰大学里面一个叫穆罕默德穆兴 夏干的博士。他最可喜的贡献,就是使更多说英语的学生得以了解伊斯兰的历史记录。整个文集是以阿拉伯文 与英文对照的形式分成九册出版。

  尽管布哈里的作品主要是记录穆罕默德时期所有被视为可信的著名传统 (这是他从六十万个他所熟悉 的传统中挑选的、包含了七千二百七十五个独立的圣训,而其中许多圣训都是重复的) ,在许多情况下,他也 是把焦点放在传统文献的法理方面,只不过他把这些传统归到涉及伊斯兰法律的特殊要点的不同标题下。在他 那个时期法学派系已经大致确定了,而他的目的是要把他认为可信的那些传统,按它们各自相关的法学主题编 成目录。值得注意的是,这部作品最终有许多标题并没有任何圣训的支持。如果他无法为这些要点获得相关的 圣训,就可能 (只有去) 设法说明这些要点没有相关而他又认为可信的著名传统。他无疑是首先选择他的标 题,然后再把一些不同的传统归到它们下面。

  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布哈里的 fiqh (法学) 是在他段落的标题中。” 这本书的意向也说 明了为甚么布哈里列出的段落标题有时无法提供一条适当圣训这个事实。 ( Goldziher ,穆斯林的研究,卷 二,217页)

  另外一个伟大的收集者穆斯林伊本哈贾吉也没有尝试冒太大的险来补充 fiqh (伊斯兰的法学) 上的 问题,而只是创作了一个可靠的传统文集、一个可靠的记录,让将来的圣训研究可以以它为基础。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穆斯林首要关心的,并非他文集具有独特意向的实际用途,却像他在序言中 所说的,是要净化现有圣训资料中的杂质∶这些杂质是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附加在这些资料中的不可靠或不可 信赖的成份。 ( Goldziher ,穆斯林的研究,卷二,227页)

  像布哈里一样,他主要是设法给穆罕默德权威的决议提供一本参考书,而不是一个直接的法律基础。可 是这些作品的法律重点和目标,令它们每本都被认为是属于 Musannaf 作品,即是说在作品中,传统都归类于 特定的标题下 (与 Musnad 作品刚好相反, Musnad 的作品将它们集中地归类于它们的 “证人 isnads ” 下 ,追溯到它们最早的传达者) 。穆斯林记录了绝大多数在布哈里的作品中可以找到的圣训,然而布哈里把相同 传统的类似版本归到各种相关法律的不同标题下;而穆斯林则把它们全部都归到它们各自的标题下。布哈里是让 这些传统去配合他的标题;而穆斯林则是让他的标题去配合这些传统。

  主要的差别在于,穆斯林圣训没有如布哈里圣训所有的段落标题。穆斯林的作品是根据 “法学 Fiqh ” 来整理的,但是他没有认真严格地按照他的计划去行∶因此,当一个相同的传统适合支持不只一个法律观点和 惯例时,布哈里往往就把它归到不同 “证人 isnad ” 的不同段落下,而穆斯林则把这些类似的版本归在一起 。 ( Guillaume ,伊斯兰的传统,31页)

  虽然布哈里所编纂的圣训被认为是较可靠的,然而穆斯林对他的材料的安排被公认为较出众,这是正确 的。布哈里在他的作品中,按他自己的安排来编排他所收集的传统,以证明自己的法律观点;而穆斯林则让这 些传统本身直接传达信息。他的作品最近也首次被译成英文分成四册出版。

3. 艾布达乌德和其他人的 Sunan 作品

  剩下的四部作品被称为 sunan (此词有 “路径” 或 “方法” 的意思) ,因为它们的内容是集中在 穆罕默德的行为和法令的实例上,这些例子为所有的伊斯兰法律提供了根本的基础。这些作品中公认为最好的 一部著作是艾布达乌德的 Sunan ,它包含了许多在布哈里和穆斯林这两部圣训中都有记录的传统,但是它也包 含了一些在这两部圣训中没有记载的传统。他同样也是一位非常细心的收集者,尽管他所记载的某些传统被视为 不牢靠和可疑的,但他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他在作品中会仔细地区别出可靠和不可靠的圣训。

  艾布达乌德尽他最大的努力忠诚地处理他所有的资料。他不像布哈里和穆斯林,他包括了一些不是十分可 靠的资料、甚至实际上是谬误的资料,但是他必定会指出它们这些问题。 (罗伯逊, “传统的资料” ,穆斯 林世界,卷四十一,168页)

  他的作品最近也被译成英文。 (顺带一提,伊玛目马立克的 Muwatta 也被译成英文。对于穆斯林学者为 了让当今世界上说英语的人得以理解伟大的圣训著作而作出的努力,我们不得不称赞和真心的感谢他们。希望剩 下的三部 Sunan 著作跟其它的三部作品一样,能够顺利地分成几册发行英文的版本。)

  有两部作品与艾布达乌德的 Sunan 非常相似,就是铁密济 at-Tirmithi 和奈萨义 an-Nasai 的Sunan 作品。前者被称为 Jami ( “搜集品” ) ,因为它不只包含法律传统,还像布哈里和穆斯林一样,包含历史 和其他圣训。然而,铁密济把他自己局限在那些已经成为伊斯兰法律原理根基的传统里,不敢冒险记录可能会导 致新解释的传统。因此他的作品主要只是作为一本参考书。

  奈萨义的 Sunan 比前两部作品包含的范围更加广泛,因为他处理他可以得到的所有法律资料。他不像铁 密济,没有限制自己只记录那些作为他那个时期法学家所关注问题的作品资料的圣训;他反而尝试把自己熟悉的 每一个圣训的所有不同版本列入一个目录当中,就像在他之前的穆斯林所做过的事。因此他的作品在传统文献的 遗产里占有一席之地。

  奈萨义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建立传统的文本、和各种版本的不同之处;他在几乎所有的版本都是引用 全文,而非像艾布达乌德和铁密济仅仅提起它们。 (Siddiqi ,圣训文献,113页)

  最后一部作品是伊本马家的 Sunan ,它被认为是圣训文献的六大主要著作中最缺乏权威的一部;相对来 说,有些传统主义者更喜欢 ad-Darimi 的 Sunan 。尽管有许多权威人士已公开宣称这部作品中记录的某些传统 是虚构的,然而,在这些被认可的作品中,它已经占有一席之地。

  其他的作者,例如艾布达乌德和铁密济也有记录不可靠的圣训,但是在他们的作品中,他们通常都会特 意作出提示;而伊本马家在记录虚假的圣训时,却默不作声。因此,在众学者当中已经进行了许多针对这本书的 讨论,大意是认为应该把一些其它作品列于六大基本著作中,而把伊本马家的书剔除掉。 (阿扎米,研究圣训的 方法及文献,106页)

  大家对伊本马家已经怀疑了很长的时间,因为他的传统文集是由许多不可信的 (da'if) 传统组成的。 (Goldziher ,穆斯林的研究,卷二,240页)

  穆罕默德死后的第八个世纪,在整个六大著作 (两部圣训和四部 Sunans) 中的主要圣训,由一个名叫 谢赫 Wali ud-Din的人把它们很好地组合在一起,并称为 Mishkat ul-Masabih ,即 “光明之境” 。这部作品 不同的英文版本已经出版了,尽管里面所记录的传统绝大多数都是纯法律的,但它对于研究保存在 kutub as-sitta “六大著作” 中所有真正相关的圣训是一个最有用的指南。因此,它在伊斯兰中的功用,就好比犹太法学博士的 犹太法典中的 Mishnah 部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