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真主):宿命论 / 自由意志

  • 伊斯兰信前定
    • [伊斯兰的预定论只能算是宿命论罢了,因为宿命论就是讲一个不可避免的必然性,而且暗示宇宙中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力量,拥有绝对至高主权。](参考池维谋博士着 Moslem Doctrine of God 97页)
    • [在伊斯兰的教义里,真主绝对全能,而且绝对到一个地步,不承认受造者有任何活动是出于自己…。如果承认人有自由作甚么事,也要说这件事是归在自己帐上的,表示这件事归根结底还不是真的自己在作,而是有一个力量在后面驱使,所以也可以当成是在运行真主的旨意。](参考W Montgomery Watt于1983年着 Islam and Christianity Today, A Contribution to Dialogue,Routledge & Kegan Paul 第一百二十六页)
    • 伊斯兰的预定论有一部份源自犹太教,一部份源自基督教,一部份源自阿拉伯人的异教思想;是关心结局的预定,不关心方法的预定
    • 伊斯兰相信善恶皆由神(真主)所造;没有办法谈道德责任与罪恶
      • 神(真主)随便造一批人到乐园,一批人到火狱;人没法避免
        • 神(真主)必使他所意欲者误入迷途,必使他所意欲者遵循正道(古兰经6:35,39;7:155;13:27;14:4;16:93;35:8;74:31)
        • 神(真主)要惩罚谁,就惩罚谁;要赦宥谁,就赦宥谁(古兰经2:284;3:129;5:1,18,40,118;48:14)
        • 神(真主)引导谁,谁是遵循正道的;使谁迷误,谁是亏折的(古兰经7:178)
        • 当神(真主)为乐园而创造他的奴仆的时候,那人的行为便会使他值得进乐园;当神(真主)为火狱而创造人的时候,那人的行为便会像那些进火狱的人(布哈里圣训8:77:611)
        • 除非神(真主)意欲的时候,人不欲循规蹈矩(古兰经81:29),人决不意欲(古兰经76:30)
        • 神(真主)有确凿的证据,假若他意欲,那末,他必定将你们全体加以引导(古兰经6:149)
      • 神(真主)对于不信道者与火狱的安排是这样的
        • 假若神(真主)意欲,必以向导赋予每个人,但从他发出的判词已确定了,他必以精灵和人类一起填满火狱(古兰经32:13)
        • 假若神(真主)意欲,他必使众人变成为-个民族;他们将继续分歧,但神(真主)所怜悯的人除外;他为这件事而创造他们;神(真主)的判辞已确定了:他誓必以人类和精灵一起充满火狱(古兰经11:118,119)
        • 不信道者,你对他们加以警告与否,这在他们是一样的,他们毕竟不信道;神(真主)已封闭他们的心和耳,他们的眼上有翳膜;他们将受重大的刑罚(古兰经2:6,7)
        • 神(真主)已使他们迷误了,难道你们还想引导他们吗?神(真主)使谁迷误,你绝不能替谁发现一条归正的道路(古兰经4:88)
    • 伊斯兰相信天地间,人间现实的一切大小事情,穷通得失,强弱成败,善恶好坏,以及自然和社会秩序,都是神(真主)事先安排好了的,不能改变;神(真主)注定了每个人的寿限;凡是命中有的,不求自来,凡是命中没有的,强求不得;这是宿命论;人没有可能使自己作一件事;神(真主)是全能的,但他是任意地运用他的能力(参考6,参考7,参考22)
      • 神(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古兰经3:26,29,165)
      • 大地上所有的灾难,和人所遭的祸患,在神(真主)创造那些祸患之前,无不记录在天经中(古兰经57:22)
      • 人只遇到神(真主)所注定的胜败(古兰经9:51)
      • 祸福都是神(真主)所降的(古兰经4:78)
      • 伊斯兰相信神(真主)是这样的
        • 神(真主)任意勾销和确定经典的明文(古兰经13:39);如果他意欲,他誓必把古兰经消灭净尽,然后,穆罕默德对他不能发现任何监护者(古兰经17:86)
        • 如果神(真主)使人遭受灾难,那末,除他外绝无能删除的;如果他使人享受福利,那末,任何人不能干涉他(古兰经6:17)
        • 神(真主)欲使谁的给养宽裕,就使他宽裕;欲使谁的给养窘迫,就使他窘迫(古兰经39:52)
        • 神(真主)使每个人的行为附着在他的脖子上;在复活日,为每个人取出一个展开的本子,说:[你读你的本子吧!今天,你已足为自己的清算人](古兰经17:13,14)
        • 神(真主)要把国权赏赐谁,就赏赐谁,他要把国权从谁手中夺去,就从谁手中夺去;他要使谁尊贵,就使谁尊贵,他要使谁卑贱,就使谁卑贱;福利只由他掌握;他使夜入昼,使昼入夜;他从无生物中取出生物,从生物中取出无生物;他无量地供给他所意欲的人(古兰经3:26,27)
      • 在伊斯兰历史上,曾发生[前定]与[自由意志]的争议,力图统一与完美地解释神(真主)的全能,仁慈的德性与人的善恶行为之间的关系(参考22)
      • 穆尔太齐赖派(源于公元730年Wasil伊本Atha)主张神(真主)是公正的,人类的意志是自由的,人类将依其行为的善恶而受报,并且证明神(真主)是公正的,罪恶不可能直接由神(真主)发出,故人必须自己负责任(参考7);他们是基于下列经文
        • 凡你们所遭遇的灾难,都是由于你们所作的罪恶(古兰经42:30)
        • 遵循正道者,神(真主)要更加引导他们(古兰经47:19)
        • 在复活日,称功过薄是真实的;善功的分量较重者才是成功的;善功的分量较轻的人,将因生前不信我神(真主)的迹象而亏折自身(古兰经7:8,9);神(真主)将设置公道的天秤,任何人都不受一点儿冤枉(古兰经21:47)
          • 这些经文与上述表达宿命论的经文不协调;艾什尔里派(源于公元935死的艾什尔里)以正统派的立场极力反对穆尔太齐赖派,视他们为异教徒,强调神(真主)的主权,神(真主)所命定与人的自由意志无关;有人说人之能有自由选择,本身也是神(真主)的前定
  • 基督教有关的信仰
    • 公元853所召开的瓦伦斯会议中的声明:[我们承认拣选人得生命的预定,并恶人得永死的预定;但承认在得救者的蒙拣选中,神的恩典在善功之先,并且承认在那灭亡的人的被定罪上,恶功是在神公义的审判之先。但在预定中,神已经决定了他独独所要做的事,是出于恩慈的怜悯或公义的审判…但在恶人身上预知其恶,乃因恶是由他们身上而来;并非是神所预定的,因恶不是从神而来。](西伯尔所引证,教义史,卷二,三十三页)(参考[中国基督教书刊][中古世纪的人论]二 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new/ReformationTheology/doctrine/big5/Chap21.htm
    • 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
      • 加尔文派主张预定论:神(真主)无条件的拣选,有限制的赎罪,不可抗拒的恩典及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神(真主)有最高主权,无所不知,他的预知与他预定的旨意相关连,他有在创立世界以前的计划,他预定一切的事,包括他在创造与救赎中的一切工作,也包括每一个人的行动,每一个人的命运,每一个人的将来,就是连人的罪恶行动也包括在他的定旨之内;他预定选择某些人藉相信耶稣(尔撒)得永生,有些人不是他所拣选的人就不相信耶稣(尔撒)而不能得到救恩;若一个人来就神(真主),惟因神(真主)在永世里如此决定了,神(真主)赐给他意志与能力相信神(真主);神(真主)所愿意的必定是公正的,因为是他的美意,他预定的结果受其公义与信实的属性所限制
      • 亚米念派主张自由意志:神(真主)有条件的拣选,无限制的赎罪,可抗拒的恩典,得救后有可能堕落;神(真主)给人自由意志;人既然拥有自由意志的选择,他就要在自己的道德上向神(真主)负责;神(真主)既然是公义的,所以应该审判人的选择,看人是不是选择他;神(真主)预定原则(那些相信的人会得生命,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而不是预定个人;他预知人有道德行为但也有可能有叛逆的行为,不过那些他所预知的叛逆行为不是由他所引起,更不是他所预定的
    • 支持预定论的经文包括这些
      • 神(真主)预先所知道的人,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马书8:29,30)
      • 神(真主)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在耶稣(尔撒)里拣选人成为圣洁,得恩典荣耀(以弗所书1:4至6)
      • 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真主)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以弗所书2:8,9)
      • 神(真主)照他预定的美意作万事,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一切所有的都在耶稣(尔撒)里面同归于一(以弗所书1:10,11)
      • 神(真主)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马书9:15)
      • 父神所吸引的,听见父神的教训又学习的人,就到耶稣(尔撒)来,在末日要复活(约翰福音6:44,45)
      • 耶稣(尔撒)赐永生给他的人,他们不能被夺去(约翰福音10:28,29)
      •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使徒行传13:48)
      • 信徒要作成得救的工夫;因为他们立志行善,都是神(真主)在他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12,13)
      • 神(真主)使万事互相效力,叫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罗马书8:28)
    • 支持自由意志的经文包括这些
      • 罗马书8:29,30及以弗所书1:4至6不是指谁能得救的预定,而是条件(藉着耶稣基督得救)上的预定;人只有藉着与耶稣(尔撒)的联合才能有份神(真主)的拣选
      • 神(真主)的拣选是藉与耶稣(尔撒)的血实现的;若没有信心接受耶稣(尔撒)的血是不可能得救的(以弗所书1:7)
      • 以弗所书2:8,9指[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救恩之法是神(真主)所立的
      • 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7)
      • 神(真主)将祝福和咒诅的话陈明在人面前(申命记11:26至28)
      • 人可以选择所要事奉的神(约书亚记24:15)
      • 人能因信耶稣(尔撒)而得救,不信耶稣(尔撒)的人罪已经定了(约翰福音3:16至18)
      •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就生出罪,就生出死(雅各书1:14,15)
      • 神(真主)和耶稣(尔撒)按各人所行的审判人(以西结书18:30;33:20;罗马书2:6;启示录22:12)
      • 义人的善果归自己,恶人的恶报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 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真主)面前说明(罗马书14:12)
    • 神(真主)以他的全能早已看见各人的未来(诗篇139:16),他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以赛亚书46:10);他对所有的事物能够完全正确掌握,领悟,解释,适切运用;他一直在人类的历史中运行和推向他在创世之前所计划的预旨,进到人类历史的终结,进到永恒
    • 神(真主)愿意人人得救
      • 神(真主)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尔撒)得救(帖撒罗尼迦前书5:9)
      • 神(真主)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书2:4)
      • 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3:9)
    • 神(真主)超乎人的逻辑所能理解的部份;既然圣经中同时说明神(真主)的预定,预知,也要人尽责去选择,努力去学习,亦即神(真主)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是并行不悖的;神(真主)的预定结果跟人的自由意志选择结果可以是一致的,他在人能选择的范围,以人的选择为其预定的结果;人犯罪是甘心愿意的,自动的,因为他可以选择好的或坏的;神(真主)主动的恩典临到人,恩典先于人的决定;他用他的主权,在人里面运行强大的影响力,使人已经被罪恶败坏的意志恢复正常的功用,启迪人的理性明白神(真主)的旨意,因而人能运用其能力,决定作甚么选择和举动;人要为他自己的心志和行动负责;神(真主)对人的审判是用人实际情况与所当负的责任来当审判标准,不是用神(真主)的预定或预知来审判;神(真主)也有主权来涉入人类的宇宙,他可以拯救任何愿意信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