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会栽植的圣经基础


壹、 教会的定义

圣经中最简明的定义是在马太福音18章20节“……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

一群来自各国,在北非参与宣教工作的总干事一致认为教会的基本定义应是:蒙神呼召,按照神的话生活且彼此顺服的一群人。

在“阿拉伯回教世界教会栽植”手册中,地方教会的定义是:地方教会是全球教会的成员,生长在一个特定文化社会中,拥有充足的组织架构以表明其团体身份。并且能发挥敬拜、教诲、福音外展的整体功能。

圣经称教会为“蒙召的一群”(希腊文原意)。“基督的身体”强调教会乃是一个有生命的合一整体。“神的居所”注重的是其架构对称性。“基督的新娘”则强调基督与属祂的人(即教会)之间爱的关系。

贰、 藉着新约中的教会可以进一步阐明圣经对教会所下的定义

我们发现耶路撒冷的教会,一开始是由使徒来领导的(徒4:33、35,5:2)。之后,由一群被拣选出来处理日常事务的人与使徒共同领导(徒6:1-6),再来是使徒和长老的领导(徒5:2、4、6、22、23)。很明显在那时雅各逐渐成为教会的主要领袖(徒12:17;15)。最后,在使徒行传21章18节,我们发现是“雅各和众长老”领导。使徒到那时已不在教会的领导层中了。

我们从功能上来看,当时教会过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群居生活。全体或部分成员的聚会都有。他们的聚会包括敬拜、传讲神的话、团契交通、执行圣礼、祷告及见证(徒2:41-47)。

紧接着耶路撒冷教会的是安提阿教会,明显是由平信徒建立,且大部分是非犹太人的外邦人(徒11:20-21)。当中的领袖被指明为“先知和教师”,而不是使徒、长老、和牧师。两个外来的领袖在这个新教会的建立与成长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在使徒行传第13章开始时,我们发现安提阿教会是在这两个人及一些当地人的领导下。

随着教会的成长,这两个外来领袖又被差派到一个新的教会栽植事工上,把教会留给另外三个领袖来照管。这三个人的名字被列在使徒行传13章1节。

让我们再来看看安提阿教会的功能,他们有敬拜(徒13:2)、传讲神的话(徒11:26)、见证(徒11:26)、在实际生活上的资助(徒11:30)及宣教(徒13:3)。 4
再接下来,我们看到,由保罗及其队友所建立的教会,都拥有相似的创建过程及模式。当中都包括使徒创建期,通常是从三个星期到两年。这个阶段过了以后,便会按立几个当地人为领袖,他们被称作“长老”;在腓利比书1章1节和提摩太前书3章也称这些当地领袖为监督或执事。这些教会在其功能上似乎更偏重于神话语的教导。

所有新约教会都是在以下几个原则范围内建立的:
1. 教会必须是其元首,耶稣基督的忠实代表(弗1:23, 3:21,4:11-16)。
2. 教会必须忠于圣经(弗2:20,5:26;西3:16)。
3. 教会是靠灵命生活维持生机,不是靠组织架构(弗3:20-21;徒1:8,2:38-39,9:31)。
4. 教会的运作必须建立在关系上,而不是靠规条来运作(弗4:16;西3:12-14)。
5. 教会的运作架构必须是适合当地文化背景(徒2:42-47,13:1-2,14:23;林前14:26-32)。
6. 教会必须能有效地传递福音,并且能繁殖更多的地方教会(帖前1:8;徒1:8)。
7. 教会必须积极地执行基督的大使命“使万民作祂的门徒”(太28:18)。
只要是在以上七个原则下,新约圣经给不同教会预留了很大的变动空间去决定其具体的组织架构及崇拜顺序。教会也有相当的自由决定如何变通来适应当地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