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文浅释 15-阿拉伯文浅释 Al-Shariah。法律。伊斯兰学者为信士日常生活拟定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涵概范围包括如何吃饭睡觉、敬拜礼仪、刑法,并生活各方面细节。伊斯兰教法主要有四大概据:古兰经为至高无上权威,作为补充的圣训,公意(伊斯兰学者达成的共识),与类推(即从先例类比)。 Al-Fiqh。法学知识。即如何根据伊斯兰法,按实际生活处境司法。逊尼派伊斯兰法学主要有四个学派(哈尼法、马立克、沙斐仪、罕百里派),而什叶派则只有一个法学派。上述学派今天在伊斯兰世界不同地区流行,具体司法方式因地而异。 Al-Ijmaa。公意。伊斯兰法第三种依据,即学者所达成共识。若有某案例,未能援引古兰经或圣训裁决的话,就会请众法学专家商讨,达成合符该学派准则的公意,然后由一位专家代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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