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文浅释

古兰经里有不同词语解释罪的概念,有些描述大罪,有些描述小罪。

例如khatia指绊跌、不中目标、犯错(古兰经17:31)。伊斯兰解经家用以指“源于我们堕落性情的”罪,穆斯林要靠善行弥补。

Ithm用以形容大罪,相对于khatia的小罪,指犯律法、会带来严重后果的罪,像不义、谋杀等冒犯别人的事。犯此罪者必须求安拉赦免。

Dhanb指罪或罪行(古兰经24:14与8:9),也用以形容穆罕默德的错失(古兰经47:19;48:2)。

真穆斯林都害怕死亡,害怕审判日。古兰经3:129如此提及真主和他的饶恕:“他要恕饶谁,就恕饶谁;要惩罚谁,就惩罚谁。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恐惧主宰每天的行为,没有哪个穆斯林能确定自己蒙赦罪,能在永恒进入真主的同在里。既没有赦罪的确据,穆斯林对永恒又有何盼望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