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穆斯林的挑战

第四章

钉十架和代赎
历史和属灵的问题

4.1 人堕落本性带来的後果

穆斯林: 没有人可以为人承担罪。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命交账。你要用力去遵守安拉的律法,相信他的怜悯会赦免你。罪是恶行,一定要以好行为来抵销。

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其中最大的分别就是对罪的看法,以及罪对人与神关系所带来的影响。根据新约圣经所说,亚当的罪不单是触犯了神圣洁的律,也是反叛神的行为,令全人类与神对立(罗马书3:9-18),让人的灵性全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并且随从邪灵,作悖逆之子(以弗所书2:1-2)。伊斯兰教却认为人是中性的,可以选择行善又可以行恶。古兰经虽常哀叹人有离开神的倾向,对神不感恩,宁愿跟从私欲(Surah 100.6-8),但却不认为人对神的不顺服,是酿成阻隔人神之间的巨大鸿沟;而这阻隔必要或等到神的介入,藉着他儿子耶稣基督钉在十架上,因着他的死和复活才可以带来救赎的工作。

为甚麽代赎是需要的

最基要的问题不是在於人是否如圣经所说的性本恶,他的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利米书17:9),而是神是否如圣经所宣称的那麽美善。根据伊斯兰教所说,安拉是宇宙的主宰,他的属性包括公义,怜悯和公正。这些属性就止於只是他的属性,没其他意思。圣经却教导神自己本身是圣洁和公义的,而当人违反了他圣洁的律法时,就亏缺了他绝对圣洁的特质(罗马书3:23)。要怎样才可以令穆斯林明白?他们执拗说基督教对人的本性看得太悲观了,神并不需要拯救任何人,他只饶恕那些他拣选和喜悦的人。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去证明代赎的教义,而是将亚当和耶稣作一比较,就以下段经文作开始:

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 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 众人也都要复活。
哥林多前书15:21-22

所有穆斯林都接受亚当和夏娃因犯罪而被赶出伊甸园。他们不顺服的後果不是简单地用好行为来就可以抵销的,也不是神的赦免就可以解决。他们永远不能返回伊甸园 ,连他们所有的後裔也没有资格返回。穆斯林相信伊甸园是在天堂 ,因为它在古兰经的名字叫Jannatu'l 'Adn,是天堂的意思(Surah 9.72)。当跟穆斯林讨论时,我发现他们会很坦白承认,假如亚当和夏娃留在伊甸园 ,他们是不会死的,那是因为他们被赶到这个会腐朽的地球上,这才成了不可避免的终局。

故此穆斯林是可以看到,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个罪所带来的悲惨和毁灭性的後果。我通常会问他们 要是亚当和夏娃被赦免,为甚麽他们不能重返伊甸园呢?为甚麽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要死在这地球上?穆斯林对此是没有答案的。但穆斯林又坦诚相信耶稣是被提到天堂 去,而且他是惟一活在天堂 ,从没死过的人。那麽他怎样可以到天堂呢,当所有在地球出生的人 从亚当到穆罕默德 都是面对同样的结局?

从这很容易就可以指出耶稣曾讲过他会到天堂去,因为首先他是从那 来的。他不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的出生证明了这一点。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约翰福音3:13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 去。
约翰福音16:28

穆斯林声称重视逻辑,那就跟他们讲逻辑好了。如果我们要归回尘土,因为我们是从那 来的;既然耶稣是升到天上,逻辑上他一定是从那 来的?我发觉让他们看见耶稣第一次来成为人的样式是非常管用的,耶稣「成为罪身的样式」(罗马书8:3-新译本)像我们那样死去,为我们的罪代赎。他会带着他所有璀璨的荣耀从天上再来,把我们改变像他那样,以至我们可以长远活在天国 和他在一起。像他那样,像他被看见的真像那样,闪耀着荣美光辉,他的脸如同日头(马太福音7:2),因为我们相信他,藉着他与神和好(马太福音14:43),所以我们也会在神的国度 「脸面明亮如日头」。假如基督教对人本性看得很悲观 人根本不能凭自己作好事来拯救自己 那人可以有的改变也使它成为一个至乐观的看法!回到伊甸园,这亚当和他的後裔被赶离的地方的惟一方法是藉着耶稣,他会回到天上,带着他所有的跟随者与他同往。没有他的代赎,没有人有方法可以到那 去。

古兰经 有关亚当的堕落

向穆斯林指出古兰经支持圣经对亚当犯罪的看法非常重要,亚当的罪不单是过错或是失当的行为,或是他忘记了神的吩咐吃了不当吃的禁果(穆斯林常常这样争拗),而是他从他高贵的地位堕落,并且被逐出伊甸园。

然後,恶魔使他们俩为那棵树而犯罪,遂将他们俩人从所居的乐园中诱出。我说:「你们互相仇视下去吧。大地上有你们暂时的住处和享受。」 Surah 2.36

这 的钥字是ahbituu,它的字根是hubit,意指走下坡,或是从高处堕落到低处。「Fall down!」是命令,是毫不夸张的「滚出去!」其後果也是深远的 人彼此为仇,并且孤单地住在地球上。强调亚当和夏娃永不能回到伊甸园是重要的。死亡是他们的罪最终的後果 因此需要有一位救主。耶稣基督他从死 复活给我们永生的盼望。

附带一提,向那些把亚当的罪轻量化,说他只是「忘记了」神的命令的穆斯林指出以下这点是重要的,神只给亚当一个负面的命令(Surah 7.19),所以他是不可能忘记的,而且魔鬼Shaitaan在引诱亚当犯罪时还特地提醒他这个命令:

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神,或永生不灭。 Surah 7.20

亚当的罪是违抗神。园中的树是人在神管治之下的记号,当亚当把果子吃掉,他就是把这个管治破坏,把人类拖进永远叛逆神的境地。只有耶稣基督才可把我们买赎出来。

穆斯林有时会提到他们在麦地那的Masjid un-Nabi(先知清真寺)所预备的坟墓,他们说当耶稣回到地上四十年之後就会被埋葬在这 。我向他们指出我已探访过耶稣在耶路撒冷的两个坟墓,一个是在旧城区的圣墓教堂,另一个是在耶稣被钉死的各各他山下的园 。我说这实在特别,这个人竟然有三个坟墓而却不在任何一个 面,也永不会在那 !它们全都是空的。他永远住在天上,再不会死亡。

耶稣的一生有一个独特的开始,因为他从天上而来所以他是从童贞女怀孕所生;他生命的结束也是独特的,当他从死 复活之後他被升到天上。另一个有用和得强调的重点是,要向穆斯林指出耶稣在穆罕默德还未出生以前已活在天上的荣耀 ,终他们先知的一生他都是那样活着,而且自穆罕默德死後葬在阿拉伯的地土上仍是这样活着超过了十四个世纪。

4.2 基督徒不是可以任意犯罪吗?

穆斯林: 假如基督为你所有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罪而死,那麽你就可以随意犯罪了。这是为甚麽今天西方的社会这麽腐败?你只要求赦免就会得着!我们穆斯林永不会这样相信 太容易了。

这是基督徒向穆斯林传福音时最常碰到的争辩。对他们来说,得神悦纳是要靠不断做好事和谨守宗教规条赚取来的。他们不明白救恩怎可以是个恩赐,而只要信耶稣罪就可以全得赦免。

保罗在罗马书六章的教导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特地解释这些观念。在该章的前半部,保罗所遇到的争拗和回应可能和一般穆斯林的论点有些微差别,「这样,怎麽说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1节)但在第二部份就包括了典型的穆斯林质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罗马书6:15)他的回应是直指向基督徒福音的核心,所以当有穆斯林提出这样的辩驳时,基督徒有很好的机会向他们见证神在基督耶稣 的救赎恩典。

1. 向罪死和在基督 向神活
使徒的第一个反应是问,信徒既已得着相信耶稣所带来的果效,得以分享他的死和胜过所有的黑暗权势,还怎可以去想带着自由的良心留在罪中过活呢?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罗马书6:2

保罗整个辩论的重点是,那些相信耶稣的人是已经在死和复活上与他联合。他的死胜过了罪和罪的权势,他复活把得生命的能力赐予以那些拣选跟随他的人。这样他们既然在对罪死的上面与他认同,就能向神活,他是完全充满公义的。没有人可以得到神在基督 的赦免除非他愿意为罪悔改,离弃罪和让生命改变,有神那样的真正公义和圣洁。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 ,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罗马书6:10-11

2. 神的恩典把信徒从罪的权势拯救出来
也许最重要的是要强调耶稣基督的死这个事实,不但把我们从罪的罪疚中,也是从它的权势 释放出来。耶稣曾经讲过那些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在跟穆斯林谈话时,我常会问他们,假如罪只是一个人的选择,为甚麽他们不简单的向神说,「我知道你愿意我们跟随正路(Siratal-Mustaqim),所以从今天起我选择不再犯罪。」无一例外,他们都会对我的提议报以困惑的微笑,并坦然承认没有人可以为自己的馀生作出这样的决定,不要讲只是一日而已。他们常会说,「有些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在犯罪。对我们来说是可以的事,对神来说可能是错的呢!」

许多穆斯林都会为意识到自己不能不犯罪这种顷向而痛苦挣扎,这是人类的不幸事实,也正是救赎对基督徒生命所能带来的影响:

感谢 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 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 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罗马书6:17-18

相信耶稣不但让我们的罪得赦免,也给我们力量去战胜罪。正如使徒保罗在另一卷书信所说,耶稣来不但「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的罪恶」,还「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提多书2:14)。对於许多穆斯林来说,知道可以得着内在的力量去战胜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3. 被圣灵充满
任何人若把生命交给基督,就会即时得着圣灵。这是三位一体的第三个位格,他不会控制我们的生命(恩惠的神不会这样做),但当我们顺服他的时候,他会让我们从心底 有爱神命令的心,又拯救我们脱离自己灵魂深处那种追求自私恶欲的强烈顷向。我发现当要把这真理传达给穆斯林时,以下的事实非常有用:

只是来到耶稣那 ,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惟有一个兵拿枪札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
约翰福音19:33-34

约翰在接下一节说他曾看见这事并且作见证,好叫他的读者也可以相信。相信甚麽?只是刚发生过的事?不是的,特别是「信」这字在约翰福音 所包含的意思甚广,他在这 是指以致你可以因信耶稣而活。从耶稣肋旁流出来的两种液体令他大受感动。

血代表罪得赦免,就像过去在圣殿 所献的公牛、羊羔和山羊的血那样,这是神用来遮盖百姓的罪的方法。水是代表圣灵的浇灌,是新生命的河流,也是信徒所得到的。水在本福音书是属天能力的常见表征(约翰福音4:14, 7:38)。很明显这是个很好的例证用来支持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的教导。
最後,要挑战穆斯林所提「如果耶稣为你死,你岂不是可以随意犯罪」这论点,若引用圣经来证实他的立论有甚麽根据也是适切的。另方面,你可以柔和地向他建议,他有这样的谬解其实只显出他对圣经的完全无知,妄不知圣经所教导的是甚麽,所以他需要听听救恩是甚麽的简短解释。

4.3 少年的官和十诫

穆斯林: 很奇怪为甚麽你会说救恩是从相信耶稣而来。事实是耶稣自己教导如果要得着永生,就得守着神的诫命。这正是伊斯兰教所教导的真信仰。

许多穆斯林都熟识少年的官这个故事,他来问耶稣要做些甚麽才可以得着永生。耶稣对他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马太福音19:17)他们争论说耶稣从没有教导代赎的观念,而在这 ,他更叫所有人想进天国的人去遵行神的诫命。这问题应该怎样回答呢?

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是良善的

有些时候穆斯林会争辩说,耶稣跟这个年青人讨论时也否认在他 面有任何良善,他只是个普通人,跟其他人一样。当少年的官叫他做「良善的夫子」时,耶稣回应说:

你为什麽称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
马太福音10:17-18

在这 有一个极佳的机会,把本是反对的观点变成传福音的机会,这次是基督的神性。他从没否认他是良善的,相反地,他自称是好牧人,为自己的羊舍命(约翰福音10:11),回响着神自己先前所说的话,「我必亲自作我羊的牧人」(以西结书34:15)。无可置疑当耶稣讲这句话时他是以好牧人自居。

他事实是在说「你为什麽称我是良善的?」他并没有否认自己的良善。那少年的官以希伯来语称呼他为良善的拉比(像约翰福音1:38)。在那个时代,以色列有许多这样的拉比和律法教师,如果这位年青人认为他跟其他人一样,他大可以被质询为甚麽他要称这位为「良善!」,而只有神才是永远良善的。耶稣的回应是对他的挑战,要他宣告究竟他是把他当作众多教师的一位,这些人只是从研究宗教中得出对圣经的解释,还是他看到耶稣有着独特的神性和属天的权威,以致他能够把永生的奥秘解明。这一点在下面两人的对话中更是明显。

你若愿意作完全人,来跟从我

当耶稣告诉那年青人当守律法才可以进入永生时,年青人问「哪一条呢?」耶稣提到其中五条,全是有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没有提到第十条「不可贪心」。少年的官回答说他从小就守着这些律法 那麽他还欠甚麽呢?耶稣知道他爱财,有一颗贪婪的心,故此挑战他说:

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马太福音19:21

听到这 他忧伤地离开了,他不能和他偌大的财产分离。从这故事我们看到不是任何人只要遵守十诫就可以得着永生,因为想靠守十诫进入永生的一定要把它们守得完全,只是没有人可以这样做得到。神是完全的,所以按理他的律法也得被遵守得完全完全。就如另一节经文所说: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雅各书2:10

耶稣是告诉这位自以为从小就守着神律法的年青人,他得常常完全地守着神的每一条律法。这是为甚麽耶稣说如果他要作完全人,他需要变卖他所有的,并且和他爱物质的心告别。一位「因公义显为圣」的圣者(以赛亚书5:16)是不能接受相对的敬虔的。反而是,若要像这位年青人那样想靠着守神律法来得永生,只会发现这些律法令他知罪。如使徒保罗所说: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罗马书7:10

当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还要来跟从我」的时候,他是给这位青年人清楚的暗示,救恩到底在哪 。只有在基督救赎的工作 ,完全和救恩才可以找得到。这段经文并非是否定耶稣的神性,而是更确切地认定代赎的必须性。

其他有关代赎的证明
对於说耶稣从没有教导代赎的观念的指控,我们可以从他另外的说话 找到对应。他清楚的说明他来世的目的是要拯救我们脱离罪,你跟穆斯林谈论这题目时,有必要引用下列的经文:

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马太福音20:28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约翰福音6:5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约翰福音10:11

也许耶稣生命中最明显一次指向救恩的事件是在最後晚餐。他被捉拿,受审和钉死的那一夜,他与门徒一起坐席的时候,他拿起饼来,祝福,擘开,分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然後他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6-28)

看过这事件之後,确实很难明白为甚麽仍有人会说耶稣从未教导过代赎的事。这正是主在上十字架之前对门徒最後的嘱咐。基督徒在回应穆斯林以少年的官这故事来提出争辩时,他可以有很好的机会去分享福音的真义,同时又驳斥他们的论点。

4.4 古兰经 的替代理论

穆斯林: 神永不会站在一旁看着他的敌人把自己的儿子钉死。对我们来说,耶稣只是个伟大的先知,但安拉把他从想杀害他的犹太人手中拯救出来。他从十字架上被救了下来,被钉死的是另有其人。

在古兰经 只有一句提到耶稣钉十字架的经文,但又是强烈地否认确有其事的,反指是犹太人在故弄玄虚。他们想杀害耶稣是个事实,但安拉因为敬重他的先知,於是把他从他们手中救了出来。安拉把一个旁观者的容貌改变,让他看似耶稣模样,结果被钉死了。经文并没提到这事件和基督徒信仰的关系。这确实是个奇怪的忽略,试想想圣经是这样教导的,耶稣为救赎人类牺牲生命,这是神的儿子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人的特别原因。没有耶稣的死和复活就没有基督教,古兰经 提到基督徒的篇幅竟把这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忽略掉,这难免令人匪夷所思。该经文这样说:

又因为他们说:「我们确已杀死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尔撒,真主的使者。」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but 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为尔撒而争论的人,对於他的被杀害,确是在迷惑之中。他们对於这件事,毫无认识,不过根据猜想罢了。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 Surah 4.157

替代理论的含意
Wa laakin shubbiha lahum-「but 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这短小而耐人寻味的形容,令穆斯林相信是另有其人的容貌被神改变成为耶稣的模样,还让他替代了先知的位置。至於耶稣则被提到天上,他会逗留在那 直到世界未日之前才会回到地上。古兰经差点就承认了基督徒的立场 它接纳犹太人来捉拿耶稣,并立意要钉死他,最後的确有人被钉死了,只是那受害人是个貌似耶稣的人,那些站在十字架下和周围的人都深信他真是耶稣。事实上「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这句话是相当含糊的,於是令穆斯林之间也起了不少争论,究竟在耶稣身上发生了甚麽事。但他们一般都相信有人被改变成耶稣的模样,并且代替他被钉死在十架上。

此外古兰经还提到另一个令人震惊的巧合 它让耶稣在世生命的结束与圣经所说的那一天一致。讽刺的是,这也是惟一使这替代理论似有可信的地方 它聪明地结论耶稣肉身生命的结束和历史所记载的是同一天。但以下我们会看到这理论并无任何根据,随便就可以把它击溃至体无完肤。在这 重要的是,在回应穆斯林否定耶稣钉十架这事件时,要先确定我们所持定的一些事实。这理论惟一要争辩的是 耶稣是否真的如圣经所言被钉死在十架上,又或是像古兰经所说有人代替他呢?一旦你知道争拗点是甚麽时,你就容易对准问题的核心了。

对这理论审慎的分析

古兰经在讲到当天发生甚麽事的时候非常含糊,连带穆斯林对这段经文的解释也是这样。替代的理论在道德立场上是不堪一击的,它根本经不起任何严谨的分析。跟穆斯林讨论这主题时可以用下面几点来对应。

1. 为甚麽神要陷害一个无辜的旁观者
假如神要救耶稣并把他提到天堂,那为甚麽有人要被钉死呢?这是相当无谓的。让一个人虚假地替代另一个人已构成假冒行为,我们怎可以接受「至圣的上帝,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新译本)的神会做出这样的一件事。有些穆斯林说被钉死的是加略人犹大(这样就不是个无辜的旁观者被钉死了),但在古兰经 并没有该名受害人的身份。事实是,无论谁代替耶稣为他被认为作的错事而钉死都是无辜的,选择犹大只是个权宜之计,去辩解神当日被以为曾做过的事而已。只是圣经清楚记录了犹大的结局,当他看见耶稣要被钉死时,他懊悔万分,走出去吊死了。(马太福音27:5, 徒1:18)

2. 神有没有考虑到耶稣的家人和门徒?
第二个对穆斯林的所谓理由的明显驳斥是,耶稣钉十架对围在周围的人所带来的影响。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她的姊妹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两个耶稣所爱的门徒,抹大拉的马利亚和西比太的儿子约翰,他们都是「站在耶稣的十字架旁边的」(约翰福音19:25)。假如那被钉死的人和耶稣变得一模一样,这些人必会以为那就是他,那麽神为甚麽要让这些和耶稣最亲近人经历旁观他去世的巨大痛苦呢?为了配合他所制造出来的幻象,神会容让耶稣的母亲,亦即伊斯兰教所尊重为Bibi Maryam,这位惟一在古兰经提到名字的女性(Surah 3.36, 19.16)去忍受如此煎熬吗?讲到这点的时候,应该一提耶稣曾在十字架上对马利亚和约翰说话: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原文作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
约翰福音19:26-27

这是耶稣在十架七言的其中一言,它清楚显示那被钉死的不但看似耶稣,连讲说话也像他。只有耶稣才会对他的母亲表示出如此大的爱心。假如是另外一个人,他一定会在十架上大哭大闹说他是被错误地钉死的。要得出真理,穆斯林只要承认一件事实 那真的是耶稣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3. 基督教是建根在神泡制的骗局上?
第三个对穆斯林理论的反驳点是,如果那个被钉死的人容貌给改变成耶稣模样,你能怪那些门徒真的把他认定是耶稣吗?他们四处传扬耶稣被钉十字架,他们甘心为福音的缘故,就是耶稣为拯救世人脱离罪恶而死这信息牺牲生命。难道他们没有发现整个基督教的信仰是立根在一个骗局上,是神自己编做泡制出来的幻象?这替代的理论把神变成宗教史上最大骗局的源头。可笑的是,这理论也许才是历史上最大的蒙混欺骗,它把数以百万计的穆斯林困在不信之中达十四个世纪之久。经过仔细的分析,它着实是充满了太多的没可能。

在向穆斯林传福音时,重要强调圣经很清楚教导耶稣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并且第三天从死 复活的。这两个宣告是天使向耶稣几个女门徒在他复活那天传达,後来使徒彼得又向千万的犹太人传讲的。这两个宣告把这些伟大的真理言简意赅地带出来:

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 ,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 复活了。
马太福音28:5-7

他既按着 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上,杀了。 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使徒行传2:23-24

神在福音 得荣耀!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和他的复活,都是他爱我们的最大证明。这是通往永生的门。这是我们得到完全的赦免和最终救赎的源头。穆斯林那有人替代耶稣被钉死的理论相反地是没有意义的。这样做达不到任何目的,除了把一个无辜的人害死,令耶稣的门徒饱受痛苦,和建立了一个扎根在欺骗中的宗教外 还有这都是由安拉计划和执行的。实在是完全没可能!

4.5 穆斯林的昏厥理论

穆斯林: 从圣经可见,虽然耶稣是被钉在十字架上,但他并没有在上面死去。他是在昏厥的情况下被拿下来的。其後他复苏过来,在许多人面前出现,所以他从死 复活只是个幻想。

替代的理论本身就站不住脚,其不攻自破的弱点令许多穆斯林的作者转而攻击耶稣钉十字架的圣经记录,他们要企图证明一个所谓的昏厥理论。这是个古老的理论,是伊斯兰教当中一派叫Ahmadiyya的人,从他们一位生在十九世纪的印度的先知Mirza Ghilam Ahmad的教导中得出来的。要晓得的是,这派别的跟随者在1974年在巴基斯坦当地是被宣布为非穆斯林的。不过他们的理论,却偶尔会被主流的穆斯林顺手借来攻击基督徒的福音。

Ahmadiyya 理论的典型证据|

这些作者立意忽略福音书 所有关於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记载,只抓着某些经文,断章取义来大做文章,说甚麽耶稣在十字架上并没死亡。让我们看看其中几个突出的例子。

1. 耶稣祈祷求神救他脱离死亡
在被捉拿之前,耶稣在客西马尼园 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音26:39)而神就差派天使来加他力量(路加福音22:43)。他们的论点是耶稣不愿意受死,而神就派天使去安慰他,让他从死亡中被救出来。

很难看见耶稣怎可以从这样的信息得安慰,他得忍受钉十字架的恐布直到死亡前那刻才能被救,这样做全只为让人看见他已死亡,到此他才会被拿下来。这样看来那替代的理论还比较可信点!说实在话,如果神愿意救他脱离死亡,他必会让他完全免去这一切!为甚麽要延迟拯救,为甚麽要让他接受一个既不需要又那麽悲惨的经历?耶稣其实在当晚就可以逃离耶路撒冷,避过捉拿,因为他完全知道加略人犹大在为他的被捉作准备(约翰福音18:4)。耶稣想到要与父分离就极其难受,因为他要把神对我们罪的忿怒都担在自己身上,是神圣的惧怕令他汗下如雨(路加福音22:44)。被父离弃,为罪和其後果所环绕令耶稣一度恐惧退缩,但他甘愿遵从父神的旨意。天使加他力量是让他忍受这在人类历史上无可比拟的苦痛煎熬。耶稣三天後从死 荣耀的复活就是一个更大的拯救。

2. 百夫长并没说明耶稣已经死了
罗马士兵要打断他们三个人的腿,最终因为耶稣已经死了而没有这样做(约翰福音19:33),从这又可以得出很多争论点来。有争议说他们只是凭眼见而没有真正的弄清楚耶稣是否已真正死亡。但相反的是,罗马兵丁是不会冒这样的险或凭感觉作事的。试看下列经文:

彼拉多 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首赐给约瑟。
马可福音15:44-45

这个罗马长官对百夫长的答案颇为满意,因为罗马士兵若有任何差池後果会是非常的严重。後来在同一个城市 ,当使徒彼得从监狱 逃出来的时候,那看守的都给杀了(使徒行传12:19)。那以为保罗和西拉已经从监狱中逃走了的禁卒,「拨刀要自杀」(使徒行传16:27)。若让犯人逃走,必难逃死罪 百夫长若因为不小心看清楚而让一个被判死刑的人逃走了,那他还能有甚麽下场?没有人会比他更是个最可靠的证人,证明耶稣已经死在十字架上!事实上,其中一个士兵还把枪扎耶稣的肋旁(约翰福音19:34),要弄过清清楚楚。这一动作已足以把耶稣杀死了。

3. 犹太人怀疑耶稣是否已死
另一个典型的论点是,犹太人领袖担心耶稣从十架上被拿下来时还活着,所以请求彼拉多把他的坟墓封住,以防他逃走。这是基於他们对罗马官长的话而言:

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後我要复活。」
马太福音27:63


再一次这样的论点只是把该段话断章取义的抽出来,事实是犹太人并非是想到耶稣会复苏,而是担心他的门徒会来偷走他的尸体,然後又到处宣称他已经从死 复活(马太福音27:64)。

有两点说明他们真正所害怕的是甚麽。第一,他们说耶稣「还活着」的时候曾讲过,意指他们已知道他已经死去。第二,他们是按着耶稣的预言来行事,是耶稣说过他会被杀,然後三日复活(路加福音9:22)。

这昏厥的理论了无实据,它只是把意思掺进字 行间(有些穆斯林的支持者也这麽承认),而不是得自小心研究的结果。这个理论惟一收效的,就是让人看到替代这理论是如何令众多的穆斯林感到尴尬,另方面他们又是如何无所不用其极地攻击圣经的记载。

4.6 约拿的神迹到底是甚麽?

穆斯林: 耶稣讲到约拿的神迹是他惟一会给犹太人看的神迹。但明显地约拿并没有死在鱼腹中,而耶稣也没有如他自己所预言的,三天三夜留在坟墓 。

穆斯林抓着约拿的神迹来支持耶稣是昏厥过去的理论,他们以此来挑战耶稣所讲约拿留在海中深处的日子,对比他将会被埋在地 的时间。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所提的两个论点,特别是这样的看法在穆斯林中广被接纳。

耶稣在坟墓中是死还是活的?

没有人会怀疑约拿在他整个历险过程中是活着的,也从没有人会说当他被吐在陆地上的时候,他是从死 复活过来。故此,穆斯林就争拗说,直到石头被挪开的那刻,耶稣在坟墓 还是活着的,否则,耶稣怎可以拿约拿的经历作为他从死 复活的表征?当我们把耶稣整句话读出来时,就明显见到那共通之处只是时间而已: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 头。
马太福音12:40

很清楚那相同之处只是两人会从公众面前消失的时间,而再出现在人面前差不多是没可能的事。约拿是在鱼腹 ,耶稣是在坟墓 。这话的重点是在三天三夜这段时间,根本不可能把它扯得老远,说甚麽:「假如约拿是活着的,那耶稣一定也活着。」

在耶稣所讲另一句差不的话 ,这概念就更清晰了。耶稣说到他会被钉十字架,他把自己的死和旧约时候所发生的一件事连起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
约翰福音3:14

在这 共同的地方是讲到被钉和被举起来,蛇是在杆上,耶稣是在十架上。前者是在众人面前被举起来,以致被蛇咬的以色列人可以得医治。後者是要医治那些被罪恶捆绑的人类。在这处,蛇是铜做的,它从未活过,当它被钉在杆上的时候,它是死的,它被取下来时也是死的。如果你用穆斯林的逻辑来理解这件事,那麽耶稣在钉上十字架的时候就已经死亡!

很明显,在这两件事上,活着与否和物件本身不是耶稣要作比较之点。那共通的地方只局限在他特地指出之处 在约拿的例子是时间的长度,三日三夜,在铜蛇的例子则是被举起这动作。

三天三夜

基督徒差不多(除了某些例外)都同意耶稣是在星期五被钉死,在接着的星期天一大清早从死 复活过来的。穆斯林争拗说,若是这样,那约拿的神迹就没意思了,因为约拿是三天三夜在鱼腹 。耶稣明显只是两夜在坟墓中(星期五和星期六),够不上三天。三天三夜总共是七十二小时,而耶稣在坟墓 应不超过三十三小时(星期五下午三时到星期日早上六时)。

穆斯林是不明白希伯来人在第一世纪的说法和二十世纪英语的表达方式有一个主要的分别。在那时候,犹太人对连续日子的计算方法是把部份时间也算作一整天的。耶稣在星期五被放进坟墓 ,星期六整天在那 ,是星期日的早晨他才复活的。根据犹太人的历法,星期天是从前一天太阳下山时开始计算的。按这样的算法,耶稣应在坟墓 三天了。问题只是为甚麽中间只有两夜。

我们需要明白希伯来人对时间的口语说法。我们今天从不会用英语这样来表达三天三夜。所以它的意思一定要回溯到第一世纪的希伯来人用法。今天我们会说「我会离开两星期」,但这很少会是指实实在在的十四天十四夜。但圣经却常作这样的表达。摩西在旷野禁食四十昼夜(出埃及记24:18),而约伯生病时与朋友一起坐了七天七夜(约伯记2:13)。犹太人从不会说「三日两夜」或者是「七日六夜」,就算这是他要形容的真正时间。耶稣这样说时,他只是讲一般的三天时间,而这亦正是约拿在海 的时间。

另一个好例子是在旧约的以斯帖记 ,王后以斯帖命令百姓「三昼三夜」(以斯帖记4:16)不得进食,但在第三天,即两夜之後,她跑去王的内宫,禁食就停止了。三天三夜只是犹太人的口头说法,是指三天的时间。在耶稣被埋葬之後,从犹太人对耶稣说过的话的反应就能清楚明白。当他们跟彼拉多说,他们记起耶稣讲过会三天後复活,他们请求彼拉多封住坟墓,直至第三日(马太福音27:64)。那只是在一晚之後,在他被钉的次日(星期六),他们催促作官的立刻行动。依我们今天的说法,耶稣说他三天後复活,对我们来说那就是指在第四天了。

犹太人认识自己的口语说法,当耶稣说他会三天後复活时,就知道那是指两夜後的星期日。所以他们只关心把墓门封住直到第三天。他们知道那不是指他会被埋葬整整七十二个小时,而是指三天的部份时间。重要的是要以第一世纪的用语来作解释,而不是用我们今天的语言方式。

当耶稣的门徒勇敢地宣告耶稣第三天从死 复活时(使徒行传10:40),没有人会反对这样的见证,说这和耶稣所讲的话相违背,因为他说过他会三天三夜在地的深处。

总而言之,当穆斯林以约拿的神迹来提出辩驳时,他们正是制造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让我们去为这神迹的真正意思作见证 这是表征着耶稣会被钉死在十架上,和三天後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