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无罪:伊斯玛教义

1. 伊斯玛教义的发展

  今天整个穆斯林世界都普遍相信所有的先知都享有 isma 伊斯玛 - 他们受到保护免于犯罪,因此他们 是无罪的。这是伊斯兰其中一种反常现象,因为这个已被建立且继续存在的教义,与古兰经和圣训清楚的教导 是对立的。

  正统派相信先知们不会犯罪,是无罪的 ( ma'sum ) ,但是这个信条抵触了古兰经并记载在圣训中许 多穆罕默德所说过的话语。 (克莱恩,伊斯兰的信仰,109页)

  我们很快会发现伊斯兰两大主要原始资料教导说所有的先知都有罪,除了耶稣 (尔撒) 以外,他们的 罪都必须忏悔并寻求宽恕。然而,在伊斯兰最初的几个世纪,出现和发展出一个以普及的观点和神学的假设为基 础、却远离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的教义。它是首先阐明在称为 Fiqh Akbar II 的信条里,其内容如下∶

  所有的先知都免于犯罪 - 无论是轻微还是严重的,不会有不信和污秽的行为。然而,他们也会失足和 犯错。 ( Wensinck ,穆斯林信条,192页)

  然而,由于不可能完全藐视伊斯兰记载的原始资料,因此在古兰经和圣训中先知们的犯罪记录就被淡化 成 “错误” 。现代的穆斯林作家不断运用类似的委婉手法,例如把它说成是 “疏忽的行为” ,来解释古兰经 和传统所记录的这些不良行为。

  先知们本应受到谴责的行为通常都被人绞尽脑汁地掩饰了。 (贝隆,现代穆斯林古兰经诠释,71页)

  在伊斯兰中出现这个教义有两个基本的原因。首先,早期的穆斯林很快发现圣经清楚地教导说耶稣是历 来唯一一个无罪的人,面对这证据,穆斯林认为有必要编造谎言说所有的先知 - 特别是穆罕默德 - 也是无罪 的。他们无法忍受耶稣 (尔撒) 超越穆罕默德,因此就正如他们把一些神迹归因于伊斯兰的首领那样,给予 他至少与耶稣 (尔撒) 相同的地位;为了同样的目的,他也被认为是无罪的。其次,在伊斯兰中有关启示的 教义,认为古兰经的经文是由居间的天使加百列 (吉卜利勒) 直接口述给先知听的,因此他们相信先知们必 定具备无罪的特性,因为他们若无法阻止自己的私生活犯错,别人又怎能相信他在传达真主的启示时没有错误 呢?后面这个先决条件必然导致他们下结论说所有的先知必定是无罪的。

  如果先知们传道的对象认为他们可以有犯罪和撒谎的行为,先知们 ( at-nubuwwa) 的目的就会失败 ,因为听道者会进一步对他们的教导和命令产生怀疑。 (沙歇迪纳,伊斯兰的弥赛亚信念,135页)

  因此,穆斯林的正统派得出一个合符逻辑的正确结论,就是认为先知们不会犯严重的错误 (伊斯玛教 义) 。 (拉赫曼,伊斯兰,32页)

  然而这个结论是来自先入为主的想法 - 认为真主不可能确保祂的启示会完美地被转达,除非祂同时能 保证祂使者的行为和品格绝对不可能犯错。这种想法并非透过客观的分析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而产生的。 (根 据圣经所说,所有的先知都是罪人,但是经文却是无误地由圣灵所默示而书写和保存下来的,因此不会讹误。 古兰经被完美地保存了几个世纪的主张削弱了伊斯兰的伊斯玛教义。神 (真主) 既然信托罪人完美地保存祂 的启示,祂为何不能同样信托他们转达祂相同的启示?根据古兰经的教导,这个教义不但是不正确的,而且绝 对不能被视为一个 “合符逻辑的正确结论” ) 。无论怎样都无法追溯到穆罕默德自己的教导。

  但穆罕默德在古兰经中依然是一个不免有过错的罪人。以他为一个完美的人及人类的模范是后来才发 展起来的概念。 ( Stanton ,古兰经的教导,51页)

  接受这个教义就是反对古兰经的原本的精神,而且也是出于一种武断的动机。穆斯林认为绝对需要高 举古兰经的内容超过所有怀疑它讹误的观念;如果启示的器皿不免犯错,就无法排除这种猜疑。 (赫格隆, 穆罕默德教,68页)

  在继续讨论之前,我们必须注意的一点,就是在伊斯兰中先知们的 “无罪” 只是表示他们得到保护 ,避免了行为及品格的判断的错误。这与圣经的教义不同,圣经认为真正的无罪不但意味着不犯错,还反映了 一个彰显了神 (真主) 的圣洁、慈爱和公义的内心、灵魂及思想的真实状态。那些 “犯罪” 的人,就是因 为他们 “亏缺了神 (真主) 的荣耀” (罗马书3∶23) 而达不到祂的公义。

  穆罕默德的无过与耶稣 (尔撒) 的无罪有不同的根据。宣称穆罕默德无过是为了确立他启示的合法 性。而耶稣 (尔撒) 的无罪是证实祂的神性、以及基督徒对于人真正本质的观念的必然结果。先知的受保护 或者说 “无过” ( 'ismah ) , 并非对穆罕默德个人品格的定义,而是有关启示前提的基本条件。(汤姆 逊,穆罕默德∶他的生活和人格,穆斯林世界,卷三十四,115页)

  基督教所认识的无罪只有无罪的完全,它宣告凡不拥有神公义的人都自动被视为罪人。相反,伊斯兰 却认为人的本质是倾向于犯错的。它完全不了解堕落的本质,也不知道必须得着救赎才能够重生。因此伊斯兰 无罪的概念纯粹局限于持续不故意犯错和做错事,而不要求相应地积极让心灵里拥有神 (真主) 圣洁特质的 形象。因此它允许所谓 “错误” 及“疏忽的行为”。当我们继续分析伊斯兰的教义时,必须牢记这个区别。

2. 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有关先知们的罪

  圣经不但教导说除了耶稣基督以外,所有的人都有罪,还无保留地列出众多先知所犯下的重大罪行, 并且记载了他们承认自己所犯的罪。大卫 (达乌德) 与拔示巴通奸并谋杀了她的丈夫乌利亚后,就对神 ( 真主) 哭诉说∶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 (诗篇51∶4) 。另一位先知看见了 神 (真主) 的荣耀就宣称: “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 (约伯记42∶6) 。还有另外一 位先知承认∶“我要忍受耶和华的恼怒,因我得罪了他” (弥迦书7∶9) 。

  有一件事非常值得注意,就是古兰经也说到许多先知为了自己的罪行得宽恕而大声呼喊。据说摩西 ( 穆萨) 在杀了埃及人之后曾祷告∶ “我的主啊!我确已自欺了,求你饶恕我吧。” (古兰经28∶16) 。同 样,亚伯拉罕 (易卜拉欣) 也如此论到全世界的主∶“我希望他在报应日赦宥我的过失。” (古兰经26∶8 2) 尽管这些先知似乎清楚地认了罪,以下这位穆斯林作者却说∶

  犯错和违抗真主的命令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没有一个明智的评论家会将这些单词的意思曲解为认 罪。 (阿里,伊斯兰的信仰,199页)

  在古兰经26∶82使用的单词 “过失” ,阿里将它译为 “错误” ,原文是 khati'ati ,是古兰经用 来称呼罪 ( khat'a ) 的单词之一。阿里代表了典型的穆斯林作风,把这个单词的意思委婉化,他说∶ “ 这个单词也有广泛的意思,包括所有无意的行为、过失和判断上的错误。因此,提到这个词用在先知身上并不 意味着罪恶” (伊斯兰的信仰,198页) 。这种解释与这个单词在古兰经中的用法不太一致,因为它是如此 出现在另外一节经文中∶

  “他们因为自己的罪恶而被淹死,遂堕入火狱,故他们没有获得援助的人们来抵御真主。” (古兰经 71∶25)

  在这节经文中 “罪恶” 的原文是 khati'atihin ,这与古兰经26∶82中所用的是同一个单词。这里是 说到挪亚 (努哈) 时代的人就是因着这样的罪被洪水淹没并堕入火狱。因此这里用来表示罪恶的单词是相当 的严肃,这样的罪会导致犯罪的人灭亡并立即坠入火狱。阿里主张这个单词只是表示 “过失或判断错误” 的 看法,根据它在古兰经上下文中的用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段经文是回顾全人类公然违抗真主律法的事。 这里典型地证明了有些穆斯林的作家倾向于淡化古兰经中某些单词的清楚意思,以免除先知们的道德上的过失 。确实值得注意的是,当古兰经提到亚伯拉罕 (易卜拉欣) 为了祈求神 (真主) 宽恕他的罪时,它选择了 在其它地方用来表示犯了某些最严重违背真主的罪的相同单词。如果真诚地比较这些经文,必定会得出这样的 结论∶古兰经承认在那时的先知们犯了直接违抗真主的律法和命令的罪。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阿里在 古兰经26∶82中谈到亚伯拉罕 (易卜拉欣) 的 “错误” ,他在古兰经71∶25描述挪亚 (努哈) 时代的人 时,却把相同的词译为 “罪恶” - 这显然证明了他这种不符合古兰经的诠释,是出于个人喜好的假设,违反 了古兰经的教导。)

  古兰经叙述亚当 (阿丹) 不顺服神 (真主) 临近禁树的情况,是跟圣经一样的 (古兰经2∶35) ,它宣称他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被逐出乐园 (古兰经2∶36)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节经文中的命令是用复数 形式,而 Pickthall 和优素福阿里在注脚中都把它解释为整个人类与亚当 (阿丹) 和夏娃同被逐了。这就 支持了圣经有关罪恶是藉着亚当 (阿丹) 一人而入了世界,所有的人类都有份于他的罪这种教导 (罗马书 5∶12) 。可是,由于亚当 (阿丹) 被视为一位先知,因此伊斯兰不仅否认原罪的教义,许多穆斯林竟然胆 敢宣称他根本没有犯过罪,说他只是因着忘记了神的命令而失误!

  亚当 (阿丹) 无意违背真主的命令;他只是一时忘记而作出不顺服。 (阿里,伊斯兰的信仰,201页 )

  另一方面,古兰经非常清楚地教导说导致亚当 (阿丹) 违抗真主的不仅是健忘,而是因为他受了撒但 (恶魔) 的诱惑而堕落 (古兰经20∶120) ,而且这是在真主警告他说撒但是他的仇敌、想设法将他们逐出 乐园之后。 (古兰经20∶117) 古兰经说撒但如此对他说∶

  “阿丹啊!我指示你长生树,和不朽园好吗?” (古兰经20∶120)

  尽管这棵树就是真主禁止他靠近的树,但是亚当 (阿丹) 还是选择相信撒但而违背真主。如果这不是 罪,那甚么是罪呢?我们在另外一段经文中发现进一步的证据证明亚当 (阿丹) 违抗真主绝对不能以疏忽为 藉口。我们看到撒但是这样对亚当 (阿丹) 和夏娃说话∶

  “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神,或永生不灭。” (古兰经7∶20)

  真主不但警告他们不要吃树上的果实,我们发现当撒但引诱他们犯罪的时候,甚至提醒他们真主的警告 。我们怎能坚持亚当 (阿丹) 只是忘记了他的主的命令呢?即使不考虑撒但的从旁提醒,我们也难以相信亚当 (阿丹) 会忘记这件唯一禁止他做的事,特别是这个命令是直接来自真主自己。再者,如果这只是一件小小的 “错误” ,惩罚为何会如此重 - 这对夫妻与整个人类一同被永远地逐出乐园?此外,如果亚当 (阿丹) 真 的没有犯罪,是一位无罪的先知,那么又是谁把罪带到世上来的呢?罪又带来了甚么结果呢?我们又惊喜地发 现并非所有的穆斯林作家都企图掩饰亚当 (阿丹) 违抗真主的罪并将之隐藏在他们的假设里面。有一位作家 这样评论亚当 (阿丹) 和他的妻子∶

  当他们被问到有关当时的无耻状况时,他们承认自己被诱惑和欺骗;在片刻间转脸背叛了主,忘记真主 的仁慈和命令而违反了盟约。换言之,他们犯罪了。他们的本质是无罪的。而罪是来自对于罪的认识,来自知识 树的致命果实。当亚当 (阿丹) 躲在树后面犹豫着是否要赤裸地走到真主面前时,罪恶就已经产生了。 (Ra ze,先知们的介绍,5页)

  古兰经也教导说挪亚 (努哈) 和约拿 (优努斯) 都是违背真主的人,他们都祈求真主宽恕他们所有 的罪 (古兰经11∶47,21∶87) 。另外一篇提到这些话语的文章,对于我们研究古兰经有关先知们的罪恶的教 导,似乎给予了以下一个合理的结论:

  以下这句话至少大部份都是正确的∶古兰经比那经过好几个世纪的发展的伊斯兰体制更接近基督教。 ( Guillaume ,伊斯兰,160页)

  在 Tirmithi ,伊本 Maja 和 ad-Darimi 的 Sunan 圣训中,记录了穆罕默德曾经说过∶ “亚当 (阿丹 ) 的每一位子孙都是罪人,最好的罪人就是那些经常忏悔的人。” (引自 Karim 的 Mishkatul-Masabih ,卷 三,360页) 这句话清楚地表明穆罕默德自己并不相信先知们无罪。

3. 命令穆罕默德要祈求宽恕

  古兰经不但教导说许多以前的先知祈求真主宽恕他们的罪,还清楚地表明穆罕默德需要为自己的过犯求宽 恕。

  “你应当知道,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你应当为你的过失而求饶,并应当为众信士和众信女而求 饶。” (古兰经47∶19)

  “我确已赏赐你一种明显的胜利,以便真主赦宥你已往的和将来的过失,并完成他对你的恩典,且昭示 你一条正路。” (古兰经48∶1,2)

  穆斯林的注释家一再发现这样的教导与先知们的伊斯玛 教义难以协调。他们试图把这些经文的意思解释过去,却很难成功。优素福阿里把古兰经47∶19中的话语译为 “你应当为你的过失而求饶” wastaghfir li-thanbik 。在古兰经12∶29中 Zulaykah (穆斯林如此称呼波提 乏的妻子) 的丈夫以同样的词语命令她为引诱约瑟 (优素福) 的欲望忏悔。优素福阿里在这里把这个辞句译 为 “你为你的罪过而求饶吧” 。毫无疑问,这就是这段经文明显的意思,但是翻译者在古兰经47∶19中用 “过 失” 来代替 “罪过” ,纯粹是因为这节经文提到了穆罕默德自己的行为不端。其目的是为了淡化 thanb 这个 单词在这里的意思,说成是人天生的弱点,而不视为真正的罪恶或过犯。在 Zulaykah 事件中的 “罪过” ,在 穆罕默德的事件中很便利地被变成了 “过失” ,尽管这两个事件是用同一个单词 - 这是伊斯玛教义引起古兰经 不一致的诠释的另一个例子。

  穆罕默德阿里如此论到古兰经48∶2中所用的单词 thanb ∶ “这里没有责备罪,只是责备人性的缺点。 ” (伊斯兰的信仰,199页) ,这只是另外一个典型企图冲淡这个单词的意思来支持穆罕默德无罪教义的论调。 然而,即使是这位作家,也不得不勉强承认这个单词一般的意思是罪 (出处同前书,197页) 。然而,伟大的注 释家巴大维坦率地解释 “你已往的和将来的过失” 的意思是 “每一件出于你的应受谴责的事” ( Gatje ,古 兰经及其诠释,81页) 。另一位西方作家更加指出了这一点∶

  这个教义与古兰经48∶2中是完全的矛盾,这节经文说∶ “以便真主赦宥你已往的和将来的罪过” 。我 们可以说,这个教义与穆罕默德话语的整个思想和要旨是矛盾的。 ( Guillaume ,伊斯兰,199页)

  穆斯林作家不但必须以不幸的诠释手法来歪曲以上引用的经文中 “罪过” 原文的意思,也不得不同样 地把整本古兰经中 istaghfir 这个单词解释为 “求饶” 。穆罕默德阿里再次承认这个单词通常的意思是 “祈 求罪得宽恕” (出处同前书,196页) ;但是,在穆罕默德的情况中,他宣称它的意思是求 “保护” 脱离罪 。他这样说∶

  这些批评伊斯兰的人说,先知穆罕默德是一个罪人,因为真主命令他要为他的 dhanb 而寻求真主的保护 ( istaghfir ) (古兰经40∶55) 。寻求保护以免犯罪并不意味着他已经犯了罪 - 他之所以寻求真主的保护 只是为了保守自己不犯罪;再者,这里所用的单词是 dhanb ,它的意思是指任何人类的缺点。 (阿里,伊斯兰 的信仰,199页)

  整本古兰经都称安拉为 al-Ghafur ,这个词总是译成 “赦宥者” 。然而,另一个不同的单词 al-Muhaymin 则用来描述祂为 “保佑的” (古兰经59∶23) 。同样,古兰经中有一段经文说到天使祈求真主赦宥信道者,并 保护他们免受火狱的刑罚,这里分别用了两个不同的单词 “赦宥” 和 “保护” ∶

  “求你赦宥悔过自新、而且遵循你的正道者。求你保护他们,免受火狱的刑罚。” (古兰经40∶7)

  这里用来表示 “赦宥” 的单词是 faghfir ,它与 istaghfir 是来自相同的字根惯用词,然而 “保护” 的原文却是 waqihim 。古兰经清楚说明了 “赦宥” 和 “保护” 之间的区别,因此,用了两个不同的单词。如 果客观地解释 istaghfir 这个单词在古兰经中的意思,它不管哪种形式都不能产生 “保护” 的意思。这种意思 已经被那些不能接受古兰经命令穆罕默德为他所犯的罪祈求宽恕的人随意地曲解了。古兰经5∶77 (中文译本是 5∶74) 中说基督徒应当转向真主并 yastaghfir'unah - “求得祂的宽恕” ,因着他们严重妄言 ( kufr ) 真主的话,说有三位神,安拉是其中的一位。意思是指为了其中一样最严重的罪 ( shirk - 为真主举伴) 寻求 宽恕的同一个词,在穆罕默德的事件中再次被淡化成为为了无罪的缺点寻求 “保护” 。

  有些穆斯林作者以另外一种方式去逃避这个问题。他们说真主命令穆罕默德祈求宽恕是让他站在代表的地 位上,就是说并非因着他自己有任何罪,只是为了他的群众的过错。这也抵触了古兰经47∶19的话,那里将穆罕默 德与 mu'miniina wal mu'minaat (众信士和众信女) 区别开,真主命令他首先要为自己的罪求饶,然后才为追 随他的众人求饶。

  即使那些企图将 wastaghfir lithanbik 这个词语解释为寻求保护免于错误和 “过失” 的穆斯林作者, 也不得不承认这并不是这个词语自然和最明显的解释,即 “为你的罪求饶” ,而且他们的解释也不是真正的第二 个意思,只是蓄意消除和软化这个辞句真实意思的权宜之计,以便维持关乎先知们的伊斯玛教义。然而,有一件事 情是非常清楚的 - 这种教义并非来自古兰经的教导,而是来自大众的观点。

  我们几乎不需要多讲甚么,神学早就与大众所普遍相信先知不会犯错和犯罪的感受接连上。 ( Grunebaum ,穆罕默德教的节庆,70页)

  然而,圣训公然地支持古兰经的教导,认为穆罕默德必须为他的罪行祈求宽恕,并记载了穆罕默德的一次祷 告,部份内容如下∶

  因此,请宽恕我的罪,不管是过去犯的还是将来犯的,不管是秘密犯的还是公开犯的,你比我知道得更清 楚。除了你没有人当受敬拜。 (布哈里圣训卷九,403页)

  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公平的结论,就是伊斯兰最早期的原始资料并没有教导说先知们是无罪的;相反, 它记录了许多先知 - 包括穆罕默德自己 - 都为了他们的罪行寻求宽恕。

4. 基督教和伊斯兰中有关耶稣基督的无罪

  圣经非常清楚地教导说,只有耶稣基督一个人没有犯罪 (希伯来书4∶15;哥林多后书5∶21;彼得前书2 ∶25;约翰一书3∶5)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发现古兰经非常支持这个教义,虽然它记载了其他先知为了祈 求宽恕,甚至命令穆罕默德自己为他所犯的罪祈求宽恕;它却清楚地宣称耶稣 (尔撒) 基督是无罪的。我们读到 当天使向马利亚 (麦尔彦) 报喜向她显现时,他说∶

  “我只是你的主的使者,我来给你一个纯洁的儿子。” (古兰经19∶19)

  在这节经文中 “纯洁” 的原文是 zakiyya ,这个词的字根含有 “纯洁” 之意。这个单词在这种形式主 要是 “无可责备” 之意,它在古兰经另外仅出现的一节就是这样使用。古兰经提到一个关于摩西 (穆萨) 的故 事,他与一个不知名的同伴进行了一次旅行,该同伴的目的是为了引导他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 (他在传统中被 称为 al-Khidhr - “绿色的人” ,苏非派说他是一个在不同时候向他们的名家们显现的人。) 最后,他们遇到 一个年轻人,那同伴把他杀了。摩西 (穆萨) 反驳他说∶

  “你怎么枉杀无辜的人呢?” (古兰经18∶74)

  他的同伴只是告诉他要耐心点,摩西 (穆萨) 回答他,如果他再以这种方式质问他,他就不配陪伴他。 “无辜” 这个单词的原文又是 zakiyyah 。这节经文清楚地表明一个没有犯过当死的罪的人。然而在耶稣 (尔 撒) 的事例中,天使用来描述耶稣 (尔撒) 整个特性的单词,清楚地意谓着一个完全无过失 (即无罪) 的人 。因此,古兰经的确有一个伊斯玛教义,但这个教义对古兰经中的其他先知都不适用,只适用于耶稣 (尔撒) 基督身上。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就是耶稣 (尔撒) 是古兰经中唯一一位被宣告为无罪的伊斯兰先知。古兰经没 有一段经文认为耶稣 (尔撒) 有罪,它没有丝毫地方暗示祂要像穆罕默德那样为自己的罪祈求宽恕。 (布雷尔 ,伊斯兰的原始资料,58页)

  古兰经虽然提到了亚当 (阿丹) 、大卫 (达五德) 、所罗门 (素莱曼) 及其他先知的罪,却无可置 疑地指出耶稣 (尔撒) 个性的纯洁。 (池维谋,穆斯林的基督,124页)

  这种教导得到主要圣训文献中的一个不平凡的传统支持∶

  先知说∶ “每一个孩子出生都必定被撒但触摸,因为被撒但触摸,所以他们出生时都会大声地哭,但马利 亚 (麦尔彦) 和她的儿子例外。” (布哈里圣训卷六,54页)

  然而,后来的伊斯兰神学家都不能忍受只有耶稣 (尔撒) 是无罪的说法,尽管古兰经和圣训都是这样教 导,因此就设计出伊斯玛教义来违反它们的教导。正如罗马天主教企图令马利亚 (麦尔彦) 与她的儿子同等而宣 告她无罪及最终升了天 (乐园) ,伊斯兰也藉着教导穆罕默德无罪并且在夜霄 mi'raj 升过天而把他提升到同样 的地位。然而,这些教导没有一个具有古兰经的基础,两者显然都是被伊斯兰虚构出来,企图阻止基督徒所相信的 救赎主耶稣 - 在穆罕默德自己的宗教里 - 远远高于这伊斯兰的先知。

  有一种无意的趋向试图将穆罕默德的形象刻划得不低于耶稣基督。 ( Goldziher ,穆斯林的研究,卷二 ,346页)

  显而易见,伊斯玛教义一方面是来自神学上的假设,另一方面则来自那要把穆罕默德提升到耶稣基督的水 平的决心。然而,我们的研究表明它除了不具备古兰经的基础外,也实在与它的教导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