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教会里的穆斯林皈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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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多年前我认识一位仁兄,他说:“我上教会二十多年了,仍自觉是个陌生人。”几年前,一位苦毒的皈依者出版一本小册子,名为《穆斯林皈依者在教会缺了什么》,内容尽是攻击教会与宣教士。曾经有人举办会议,让不满的基督徒有宣泄渠道,结果闹得不欢而散。 2.穆斯林皈依者在教会的问题已讨论多年,宣教士往往指摘教会自私、冷淡,不欢迎他的皈依者,而教会则指宣教士把外人引进来,这些人都并非真基督徒。至于穆斯林皈依者更是两面不讨好。 3.你可能会问:“我们知道这问题存在,而且也迫切,但这与本书内容何干?”问得好。曾有一位资深宣教士,特别要求花一章篇幅谈及这问题,因为今天你遇见一个穆斯林,将来他也许成为你的皈依者,而在这过程里,你对他与教会关系的态度,会影响他,也影响教会。 这宣教士说的对。 穆斯林在教会里处处碰壁,问题不仅在于教会、或那个皈依者身上,更在于当这穆斯林慕道时,宣教士表现出来的态度。 4.我们来开门见山,究竟问题在哪儿?过程一般是这样的,一位慕道者或在热心的当地基督徒引介下、或自己来找宣教士,这人一般很穷,于是宣教士让他帮忙做点家务、在园子里种棵树,以换取一点食物。慕道者若是个女的,就让她洗白人小孩的衣服。这类“活儿”当然容易干,而慕道者只须花时间听宣教士指示他做工。如果慕道者不穷,宣教士会在闲暇与他交往,教导真理。无论如何,慕道者(或皈依者)很快会成为某某先生的皈依者,就是在某某先生百年归老以后,皈依者仍属于他的宣教事工。 5.真正的问题是,从一开始,慕道者与教会─基督的身体─的关系就故意、或在不知不觉间被忽略了。但其实就是在最早阶段,我们都应以教会为首为要。 这里我要谈谈理论上、与实际上的教会。据改革宗神学,教会就是传讲、领受真道的地方,所传真道要纯正没有玷污,并要正确执行、领受圣礼。按此定义,世上没有任何教会能保证自己就是那纯正的教会。我们生活,是凭信心不凭眼见,而且我们知识有限,所看的都模糊不清。另一方面,谁若企图摒弃现存教会,要建立一所自认是正统的教会,这实在是自找麻烦。这做法假设我们已身处天国,能面对面看清一切;这当然只是幻象。正如上一章所说,能传讲、领受纯正真道,正确执行、领受圣礼的那个教会,必然是信心的客体。理论的教会就是现实的教会,却又不完全是。 因此,当你试着使慕道者与教会联系的时候,得同时提及我们所信的教会、与现实教会。两者虽然不相等,却是为一的;所以你的皈依者两者都需要。 6在许多工场里,宣教士与教会关系备受批评。宣教士受指摘,因为他本应服事当地教会,却没有真正融合参与。教会往往视宣教士为外国人,而后者对前者的态度,也就像医生对病人、老师对学生一样。这种相处方式在医院、学校里或者行得通,但宣教士却是会众一份子,无权凌驾教会之上;他不像医生与病人关系,因为医生并非病人的一份子。许多地方教会认为,除非宣教士融入他们,改变“属灵贵族”的傲气,他的皈依者才能适应教会;因为某程度上,他们也可算是“外国人”。 7.许多宣教队伍曾发展不同计划,以回应这批评;在好些地方,教会与宣教的融合问题迅速改善。然而,若以为单凭计划就可改变这必然问题,实在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我们宣教士的确是外国人,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能(也不会)真正与当地教会融合─假如真建立了当地教会的话。宣教士就算跟当地人穿一样的服饰、用手吃饭、席地而坐,做许多表面工夫,甚至改变处事角度方式,这都只证明了种族、民族,或地域界限实在不容忽视。何必自欺呢?每个民族─无论东西方─都有独特的文化,事情本该如此,不然就无所谓民族教会了。某一个民族的自觉性、独特性愈强,外人就愈难融入其中。以美国为例,每种欧洲语言族群都各有教会群体,只有少数新移民能适应美国教会。他们的孩子或孙儿或者可以,但第一代移民总不能。 8.这情况本身并没有错,我们被造而成为“民族”,而非“国际居民”。你惟有坦然面对这情况,适应、接受之;当地基督徒如此,外国宣教士亦然。作为当地基督徒,你不应期望宣教士成为你教会里不可或缺的部分,这情况千中无一,就算做到了,也只是例外。因为宣教士是外国人,加上种种自然(或不自然)的性情发展,你或会感觉到他的“属灵贵族气”;当他带他的皈依者上你的教会时,就很容易发生问题。你们当地基督徒第一件应做的事,是不要把慕道者赶回宣教士那里去,反而要邀他进来,与同胞基督徒待在一起。你们要记得,有一天宣教士会到别的工场去,会退休回到加州享受阳光与海滩,到时你们的教会却仍然在,无论状况如何。地方教会仍在,宣教士却会离开。 9.同样地,宣教士也不要自欺。他总不能凌驾教会之上,“基督徒”可并不是他的病人或学生。宣教士是个外国人,他总得承认这事实,这并不丢人的。宣教士可能是个超级属灵人,当地教会可能死气沉沉、非常世俗,然而地狱之门总不能胜过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因此,宣教士应引荐慕道者与当地教会联系。 10.还有一点。有人认为,在基督里可在更高层次达到真正合一,就是说,虽然人与人之间有种族、民族与文化习俗之别,但藉着基督仍可做到真正合一,以敬拜神。理论上这是对的,但实际上却不然。首先,种族、民族、习俗都被罪染污,在福音之下都被定罪了。当地人往往只因为宣教士是外国人,就认为他对当地某种族、民族特质、或源远流长的文化构成威胁。再者,几乎每个宣教工场都有一段殖民历史,外国人与当地人关系或多或少受这事实影响。如果双方都非常有耐心、尽量容忍,这也许能避免磨擦,然而期望在一两个世代之间改善关系,是不切实际的。 11.我花了很长篇幅谈实际层面,因为这是最受注意的。但事实上,真正的困难并不在此。你必须反省自己如何理解“将人带到基督面前”,何谓“让他准备受洗”,这才是问题所在。 12.回头看看那位想成为基督徒的慕道者。开始教导真理时,过程是怎样的呢?首先,慕道者得学习若干信仰知识,若干基要理论。在这阶段,无论宣教士用新约圣经为课本,或是教导要理问答,当中的联系都比较形而上,都是让皈依者吸收一点点基督教要理。但光教导是不够的,宣教士必须把他带到我们的主面前,让他与主建立个人关系,有属灵经验;不然就是有头脑没有心了。所以宣教士要带领他祷告,教他、鼓励他祷告,让皈依者经历与耶稣的个人关系。当宣教士认为这位慕道者明白这一切,开始“爱主”,就是说,有属灵经验,宣教士就引介他上教会,接受洗礼,加入教会。 13.魔鬼若要想方法阻止皈依者成为稳固、活泼的基督徒,实在再没有比这方法更有效的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方法认定所谓基督教,就是知识理性(无论是否完全)加上点属灵经验。当你知道这些那些,有这种那样的属灵经验,就是个皈依者,可以受洗。这可不是神对皈依基督的看法!但今天常见的“程序”,却让人以为如是。 14.我们来看看,当宣教士的“制成品”受洗归入教会后有何事发生: (a) 教会待他很冷淡;教会如此态度,无论有理没理,却几乎是无可避免的。“这人可是宣教士的突儿,他来干啥?找伴侣啊?找工做啊?求一张饭票啊?他是真心的吗?也许不。这人可真会装蒜,能骗倒宣教士啊!”会众都这样想。而当你发现,宣教士的确常常被骗,也难怪会众会这样想了。 更糟糕的是,你的会众也许没有足够教导,他们不知道构成教会的是什么,不明白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 会众也许听说过“三自”─就是自治、自养、自传─但这往往只是宣教士的口号,他们建立教会后,不愿意再肩负这担子才这样说的。大多数基督徒都以为教会只是外在的,只要他们个人能经验主,教会如何实在无关要紧。他们最多视教会为充电的地方,让个人的“灵火”能继续烧下去;只是思想相近的人聚首一堂,因为合一就有能力;一旦情况不许可聚会,他们认为可以独善其身。会众存着这种想法,当然可以冷待宣教士的皈依者而没有一丝内疚。“他想来的话就来嘛,与我们无关系。”因为会众根本不觉得这是很重要的。 (b) 另一方面,觉得遭冷待的皈依者也开始纳罕为何得上教会。他需要知道的,宣教士都一一传授了,在宣教士帮助下,他也有过属灵经验;他自觉是通过了这两关才成为信徒,然后受洗的。这样,为何要上教会呢?在过程里,教会扮演什么角色?何必要到那里去受气?从前当穆斯林时,信仰是自己的事,不需要与人相交团契,后来宣教士教的一套也差不多,这样,现在又何必上教会呢?受洗前做个慕道者不是好端端的吗?为何受洗了,反而被迫要面对这许多不友善的人?这不合理嘛。于是他偶尔开小岔不上教会,只自己在家里读经祷告,就像当慕道者时一样。 (c)渐渐地,这位初信者早晚会觉得,宣教士所教的知识愈来愈模糊,与实际生活距离愈远,属灵经历也没以往与宣教士一同跪下祈祷时那么真实。故事通常的结局是,有一天这信徒遇上困难了,他要不是公开弃教,就是觉得幻想破灭。 真实情况纵使细节有很多不同,但上述故事的确在所有穆斯林地区发生。 15.宣教士以为把慕道者带到基督跟前,实际上却失败了,这真的很让人慨叹。但为什么会发生这事呢? 首先要谨记一个事实,之前说过的了,就是,宣教士并非地方教会不可或缺的部分。没有当地教会,他也过得挺好的,因为他的根深植于基督身体─就是他家乡的教会里。宣教士藉着家信、书籍、个人联系、宣教士小组聚会,并休假,从家乡的教会得喂养。对于这一切,他已习以为常,不会停下来分析自己信仰生命的泉源在哪儿。又或者他接受了错误教导,真的以为信仰生命源于属灵经验,只在乎他与我们的主的个人关系。 16.既然当地教会对宣教士而言并不那么重要,他的教导和他的榜样让皈依者也觉得教会根本是无关要紧的。使情况更糟糕的是,当地教会往往达不到宣教士要求,因而造成张力和烦恼;你会发现,有的宣教士不仅在教导上、表现上忽略教会,甚至不太愿意皈依者与教会接触。工人、或宣教士的个人工作虽然必要,但单靠这些,并不能带领慕道者完全在基督里与神的救赎关系,惟有在教会敬拜里,这关系方能完全。 17.过去三章里,我都在讨论教会观,谈基督的身体。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基督徒生命都是集体生命,都在基督的身体里。基督徒生命本于此、也存于此。且看看宣教士教导慕道者的两条路线。第一,是知识。他固然要明白信仰的一些知识,然而,与教会群体生活无关的信仰知识已与信仰无关,只成为一般常识。举例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过是世俗的历史事件,就像凯撒大帝被布鲁图杀死一样;惟有在教会集体生命的场景下,钉十字架才成为一件信仰事实,就是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独生子赐给他们。换言之,慕道者可以学习教会对这事的理解与诠释,然而这学习一旦脱离教会集体生命─就是传道真道、执行圣礼、圣徒相交的地方─信仰知识就只是世俗常识,与救赎无关。 18.因此,某些基督徒的说法便站立不住。他们知道基督教是历史的宗教,所以知识是关键。有些事情某时某刻在历史上发生,所以你必须知道发生何事,因此教导是必要的。倡此道者忘了、或不知道,这种知识必须源于教会集体生活的场境;所以他们只教导了世俗常识,而并非救赎知识。他们所能做的也不过尔尔。救赎知识一定是在教会集体生命内,并不在宣教士居住的平房里,亦不由别的私人渠道。 这里引发神话语之“觉悟”问题,相对于一般知识的理解。在本篇范畴内我们只能概括:“领悟”神话语之能,乃圣灵给“有耳可听”的恩赐。 19.宣教士(或任何人)只能对慕道者说:我无能为力,并解释原因。要吩咐对方“上教会”,让他知道除此以外,他永远无法得着救赎知识,而这是圣灵的恩赐。同时也要教导教会,要使会众明白,生命在基督的身体里,救赎知识也只在其中,因为圣灵藉着基督的身体作工。个人实在无能为力,责任在于整个教会。并不是宣教士要教会负起责任,这是神的计划,要将圣灵赐给教会─基督的身体。 当慕道者与教会都确实明白你的意思,穆斯林皈依者在教会的情况自会改变。我不是说,所有问题会迎刃而解,我没这个意思。然而若三方面都明白个中关系,根基会坚固了,事情才可以重新调校。 20.我们现在看看另一条路线─宣教士坚持慕道者必须亲身经历我们的主,才敢推荐他领洗,绝对不能“光有头脑没有心”。背后的含意是,知识本身并不是、也不能引向基督教信仰,你必须有头脑又有心。在19段我们谈到,你需要的是在教会处境下的生命(即救赎知识),而非普通常识,这里我们会看到,你需要基督身体里的生命,而非情感经历。 早在慕道者参与教会相交生活以前,宣教士往往藉着言教身教,表示属灵经历是必须的。我们有权问:慕道者如何能在教会以外有真实的属灵经历?基督是教会的头,神藉着祂的身体赐福、分派恩赐;慕道者既在各方面仍是个外人,又怎会有“个人属灵经历”?事实上,独立于基督身体以外的属灵经历是像心理现象那么真实;然而在基督信仰的角度言,这却是伪属灵经历。我们不要否认,在主的光照下,诚心的慕道者开始看见真理,心里觉得激动;他若毫无反应,就实在是麻木不仁了。这种心理反应再自然不过。然而,慕道者领受的教导若正确,他第一个真实的属灵经历,会促使他决定接受圣洗礼,因为凭信心、藉洗礼,他加入基督的身体。 藉着听道,并圣灵恩赐的悟性,慕道者就蒙赐信心,相信藉着洗礼,神收纳、确认、建立祂的子民。因此在洗礼里,他会看见天开了,神的慈爱与信实向他彰显,这是真实的属灵经历;他会知道,圣灵藉着圣道吸引、督责他,带他到十字架前;在洗礼上旧人已埋葬,一切都变成新的了。现在他是基督的新创造,在基督的身体里。 21.然而真实的属灵经历必以正确教导为基石,慕道者必先明白何谓洗礼,从此加入教会,成为基督的身体。改革宗神学强调必须凭信心才能参与圣礼,而我们这一代人大都误解了个中意义。罗马天主教义糊弄说,无论人是否有信心,圣礼都成全所象征意义。有人甚至举这样的例子说明:人吞了一颗安眠药,不论他相信与否,都必定昏昏欲睡。改革宗却认为,人惟有凭信领受,圣礼才有意义。今天,我们往往以为这教义是说,人要已经相信自己是基督徒、是神的孩子,才可以迈出另一步─受洗。但改革宗其实是说:“不是这个意思。慕道者的信心,是他相信藉着圣洗礼成为神的孩子,得到确认和建立。” 22.现在我们回到起点:立刻把慕道者带到教会里。要让他明白,神乃是藉基督与教会立新约,惟有在教会里、藉着基督的身体,他的信仰生命才算是活的。当然,慕道者很可能不喜欢这种说法。他当穆斯林时,信仰是自己的事;要让他明白何谓集体信仰生命,得花点时间和耐性。他讨厌这说法也是有理由的。首先,是恐惧。他害怕自己的同胞会众,害怕调整生命。得谨记,东方人不习惯随个人意愿行事,就是有个人想法,都只是受西方影响而已;因此,初信者害怕将自己交付一群陌生会众,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却又必须这样做。伊斯兰说:有圣典、有先知,这两者会带你归向真主(神),引进乐园(天堂),靠它们过活就可以了。圣典和先知无疑会调整信徒生命与他的环境的关系,其中却不蕴含任何内在价值。举例说,在某国驾车得靠右驶,在另一国则靠左,在不同国家你得调整驾驶习惯,却没有任何价值原因可言。同样地,伊斯兰调整穆斯林生活,强调你必须做这做那;如果安拉命定的话,情况是可以全然不同的。在伊斯兰里,“圣徒相交”并非伊斯兰生活的一部分,这也没什么内在价值。最后,非基督教的灵性往往反对团契的束缚,所有真正的神秘主义与自然灵性都强调独处,不受羁绊。反之,基督教灵性必须在传讲、领受真道的处境下,系于水礼、饼与杯。在基督里真正的属灵经验,必然在基督的身体里发生,藉着传讲、领受真道,并执行圣礼,以基督的身体为中介。 23.我们且详述这点。罗马天主教误解了水礼、饼与杯,发展出第21段所说的我们称之为“魔法”教义。改革宗反对“因功生效”(ex opere operato)的“魔法”教义,却没有脱离水礼、饼与杯的基本立场。宗教改革初期,没有牧师能单单执行圣礼而不讲道,背后的含义是,圣礼与讲道一样,是宣讲真道的行径,两者唇齿相依,因此我们应凭信领受圣礼,这并非魔法。惟有在这样的场境下,才有真正的基督教属灵经验。就是说,这经验仰赖群体、互相依存的团契。 若你的慕道者反对这种属灵经验,则不论他在宣教士家里有多属灵,都没可能成为基督徒的。 24.在这情况下,你不仅会与皈依者起冲突,更可能感到良心不安,恐怕一开始就带慕道者上教会让他退避三舍;我就听过外国教士与当地信徒这样说。也许你是对的。初信者上教会,可能才几个星期就让他对信仰兴趣缺缺,而你得花上好几年才发生这情况。你若不相信我说的,可以问那些一直热心传道的资深宣教士,你会发现他有一箩筐的失败个案。对于这问题,无论如何,答案仍在于教会,舍此无他。你读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信,可见他们道德不纯,表现差强人意;读他写给加拉太人的信,知道会众对恩典多有误解;启示录里七教会的情况更不用多说了。然而就是这些教会吸纳所有皈依者。从没有使徒收纳入室弟子,惟独教会,舍此无他。 25.谨记一事。你的教会与会众可能听惯了个人属灵经验、与表面敬虔那一套。你要让他们认识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基本要素。此外,领受圣礼并没有半点魔法调调儿。正如对慕道者讲解时一样,你必须存着耐心与智慧教导教会的会众明白。 26.总括而言,若想穆斯林皈依者成为活泼、稳定的基督徒,是基督身体的一分子,你需要有完全不同的信心。你要相信当地教会的确是基督的身体,纵使她错漏百出;你要给与适当的教导与指引,使她发挥功效。你要带初信者上教会,这实在责无旁货。当然,初信者也要知道为何上教会;要让他明白,他若不上教会的话,你再也不能管他。最后,你要有信心,相信教会纵使失败百千次,最终也会成功的。过去许多年来,宣教士不也一样过犯累累吗? 思考问题 1.从 (a) 个别宣教同工,与 (b) 教会的角度而言,教导者与皈依者的关系该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