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集体与个人责任(二)

1.上一章我们讨论到,按新约圣经记载,教会是圣徒群体,他们在基督里彼此关联,并与神建立关系。我们又谈到,藉着圣灵分派恩赐,那个仍有待实现的、神的国度,其权能经已运行。这些恩赐有四种功能,其中三种都是为群体里的关系而设的,而第四种─即宣讲,虽然在群体内,却是群体与“万民”或“世界”的接触点。信徒群体肩负特别使命,向全世界传好消息。

2.新教徒若在穆斯林世界里追随新约教会的榜样,我们就会看见这些小小的联合群体(新约里的“小小聚会”)在“世俗”里协作生活,一边等候、期盼天国实现,一边向穆斯林宣讲福音信息。同时,教会也藉圣灵恩赐满足会众需要。若有哪个群体因贫穷未能肩负照顾会众之职,其他群体(如宣教团体或别的教会)会在财政上施以援手。保罗曾替某教会接受另一间教会的捐助,毫不迟疑。

3.假如真的做到了,这对穆斯林而言有何意义?透过宣讲、并信徒群体生活榜样,他会明白,基督徒不搞神权政治,也不假装促使天国降临,因为那是神的事,祂自有主张。穆斯林也会看见,“在基督里为弟兄”不仅是个虔诚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他会明白,他若听见、也接受“悔改归信”的福音,就加入了这个联合群体,在里面与人结连,很有安全感─若那个团体真能给他安全感的话。

然而今天西方组织在穆斯林世界里所做的,却达不到新约所订立的模式;谁知道哪里有例外的话,请告诉我。

4.我们一直在谈基督徒群体的集体生活,现在来看看个人责任问题。圣徒群体一旦建立,个别圣徒与这群体间必然会构成张力;虽然他们真实、集体的生活隐藏在基督里,不属于此世界,但信徒个人仍然活在世上,属于世界。圣徒群体的双重身份,正好反映他们创造主的本质。道成肉身的意义是,基督既是、也非人,祂既属、也不属此世界。因为祂虽然是人、属于这世界,却不仅止于此。

5.教会得挣扎着保存这种张力,基督这“双重”身份─一方面抗拒所有使基督“不属此世”之企图,另一方面使祂成为世上唯一;同样地,教会也得挣扎着在基督身体里保存这种张力,纵使历史告诉我们,教会在这方面并不太成功。在欧洲,君士坦丁(Constantine)信主之后,基督教引入统治阶层,使百姓都要改皈这新宗教,虽然平民百姓可能不觉得被迫。就是在宗教改革期间,无论罗马天主教或新教都认为,基督徒领袖有责任在管辖范围内惩罚异端。改革派教导说,教会除了从所传的道领受权力外,并没有别的权力;却同时要求国家阻止异端流传,当然也教导国家如何分辨正统与异端。于是教会与国家合而为一,就像罗马天主教一样,就只差没有建立制度,将圣职人员与官员的功能分别开来。当然这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当时全国百姓都受洗成为基督徒,政教之间界线泯灭。同样地,后来清教徒再无法忍受国家对宗教的辖制,就离开英国跑到荒芜的美国彼岸,为自己另建体制,追求敬拜自由。如果当时他们成功的话,政教的界线(这次是清教徒的)在美国将会与欧洲的一样模糊。直至罗渣威廉士(Roger Williams)在罗得岛(Rhode Island)建立他小小的殖民区,国家与宗教才有清楚分野。

6.要知道,无论在欧洲或美国,这都只是个别国家的历史发展;基督徒群体永不能复制同样情况,将基督教社区移植到穆斯林世界里去。我们的情况其实与新约时颇相似,可惜无论外藉或本土的基督徒都迟迟未能明白这点。

7.现在,你、我,还有不计其数圣徒,我们是圣徒群体的一份子,都等待着神对罪的终极答案之来临;而我们这些人,正活在穆斯林世界里。我们同时也属于某个家庭、部落、国家、劳工团体、会社、某个文化社会,或某政党,我们身边尽是穆斯林,自然就引发这问题:圣徒在个别、个人关系里如何与世界接触?作见证是其中一个接触点,我们在〈宣讲、教导与见证〉一章谈过了,那里强调,作见证(不像讲导或教导)并非恩赐,而是基督徒群体内所有成员的责任。信徒群体藉宣讲而建立,而作见证就是“归属”这群体、“活”在其中的表现。信徒与群体内其他成员认同,参与圣礼,一起敬拜,在相交服事里肩担责任,这都是见证生命的表现,是我们以个人身份所作的、首要且必要的见证。然后是以口以言作见证,宣认那一次过传给圣徒的信仰;这见证,不仅在口头上回答了“你是信徒吗?”这问题,更在生活上各范畴上作见证。举例说(参第4章〈政治〉),拒绝带着宗教标记的政党并开口解释原因的人,就间接(或直接)见证了信仰的超脱与独特。同样地,信徒拒绝对人类抱乐观或悲观的看法,并解释缘由,也见证了信徒群体的信仰,表明人类的有限与邪恶的终极答案都在基督的启示里。因此,信徒无论尊卑、贤愚,良善或冷漠,即是每一个圣徒,都在作见证这点上与世界接触;世上没任何组织、教会,或修士团体,可以让信徒从这责任中开脱。

8.个别圣徒与世界第二个接触点,就是新约里所说的,“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9.在上一章开首,我谈到基督徒与自然秩序内所有人的关系。多个世纪以来,基督徒一直抗拒暴政,反对剥削童工,争取废除奴隶制,制衡贪婪的资本家;信徒以各种方法抗争,牺牲自己,以改善百姓生活,帮助人而不论肤色、种族、或信条。我想你们会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因着我们的主吩咐人爱邻舍而这样做。

10.做这等好事的人虽然是基督徒 (不仅是人道主义者) ,但这都只属于他们个人的努力,并不源于教会组织群体。这等事不能、也不应要求教会支持。基督新教圈子里常有人随便说,教会有责任反战、与各种社会不公义抗争、要参与改善法律、援助有需要的非基督徒,应该做这做那,这全是一派胡言。罗马天主教视教会为神权政体,因此也算是个公民组织,可以帮助(或反对)别的公民组织;然而基督新教、还任何有新约教会都并非这样子的,所以不能掌控世俗教育、传媒、行政、艺术、法律体系、政治,或公民生活任何层面,这是世俗生活的事。

11.爱邻舍是个别信徒的责任,这再清楚不过了。这责任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你作为圣徒,有责任在身处环境里实践这事。第二,你所做的事,自己必须负责。你或许会参与公民团体、或基督教团体,争取修缮法律,可以参加会社弘扬文化、与其他人一起对抗疾病或扫盲、搞羽毛球或网球会推广体育和健身…无论如何,你是在身处环境里,以个人身份做你认为应做的事。在一个穆斯林地区里,这些组织成员有许多穆斯林,在他们中间,你却是个别的基督徒,为自己负责。

直接的说,没有人能给爱的诫命定规。

12.我们承认,个别基督徒可能有理由相信,在某些情况下,他与非基督徒联手以助人改善生活是好的,是真诚地为爱邻舍出一分力;然而爱的诫命,最主要仍是吩咐个别基督徒照顾他门外的、那些有需要的人。我们来看看经文背景。

一位神学家想试验我们的主,看看祂是否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于是问:“我怎样可以承受永生?”标准答案是要爱神并爱你的邻舍。这答案并无新意,不太惊人,这神学家也没有异议。神学上,他知道他应与神、与他的邻舍活出“你我”关系,这必须亲力亲为,无法假手于人。幸运地,这神学家还不至于(像我们)受试探,让人道福利组织介入这种“你我”关系里;他只想定义何谓“彼”。“谁是我的邻舍?”

13.说英语的人 (还有以英译本为蓝本翻译新约圣经的民族) 也许未能领会希腊文plesion一词的力量,这字我们译作“邻舍”。邻舍是指住隔壁、或对街的人,但希腊原文意思并非如此。Plesion是“地方”一字的副词,有“近在咫尺”之意,后来引申成为形容词,指近在眼前的人,并没有特定地点的意思。希腊文里另外有两个词儿专门指邻人的。Plesion一词,是形容同时出现的情状。在欧洲大陆,法、德语,并斯堪的纳维亚语都将这字译作“近”:你要爱近人,爱眼前人。这诫命肯定不是谈睦邻的社会伦理。

14.我们的主回答那神学家说:要爱神,并爱眼前人。神学家立刻提出那道诡辩题目:“你如何定义眼前人?”我们的主回答这问题时,说了著名的好撒玛利亚人比喻。

15.从经文背景与用词可清楚知道,这比喻是指个人而言的。

举例说,希腊文sunduria译作“偶然”,整本新约圣经里,这词只在此处出现。我们的主当然知道,没有事情是偶然发生的,祂曾说,连我们的头发也给数过;若不是出于父神的旨意,没有一个麻雀会掉在地上。这样,虽然这只是个比喻,但主怎么会说“偶然”呢?此外,耶稣怎么提及一桩劫案?为什么不谈穷人、病人,或沮丧伤心的呢?主岂不是要表达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吗?这事偶然发生,使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相遇,就在这情况下,要成全神的一条诫命。

16.基督明显想我们明白,世上没任何规条、计划能定义“眼前人”,惟有生命本身使我们相遇。再者,这比喻教导说,我们不能从爱的诫命引申出任何原则、伦理或方向,我们只能从生命本身学习,藉着实践,就知道究竟谁是眼前人。那神学家想要规条、原则、方向,想得着对抗无常生命的保证,但耶稣说,不行!若你以正确态度回应神,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随机应变。人在无常生命里无法可依,就像船缺了舵一样,然而基督理解生命正是如此,所以命令我们要爱眼前人,那个偶然出现、需要你的人。

17.我们的主让撒马利亚人在故事里当主角,祂说的道理,虔诚的犹太人都觉得不中听。在基督的时代,犹太社会里有阶级制度,使某类人不能与其他人接触。当时有人严守律例习俗,有的不守,守的人不能与不守的人接触,甚至不能碰对方。谁若了解印度的种姓与贱民制度,都不难明白这事。问题不在于爱的诫命,乃在乎那些困囿了“邻舍”观念的宗教条例。生命既被许多条例绑得死死的,所以凡事总有例外,那神学家因而希望知道更确切的条例。我们可以想像一个印度教徒,在同样情况下看见一个贱民遭打劫,心里想:“真可怜,他需要帮助。要是有与他同一阶层的人出现就好了,可惜我不能碰他!”这印度教徒并没有坦然活出生命,没有回应他所处的情况,却受许多宗教条例限制。他守住条例,却不守那放诸四海皆准的诫命。

18.既然所有基督徒都有集体责任,为何还要强调圣徒与世界接触时的个人责任呢?答案很简单。也正是在这点上,使世上智慧又良善的人道主义者(有许多是上教会的呢!) 被我们的主的教训绊倒。为什么呢?

19.首先,因为我们的主谈伦理道德时,全都连系到神,而不在乎世上任何地方的处境。旧约教导也一样。旧约里无疑有一套伦理规条,但动机仍在于:“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新约里说:“你们要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种伦理上的绝对,明显展现出圣徒群体生活的张力。每位圣徒都有自己的工得作,我们各有呼召、职事,与职位,可能是讲道或教导,做医疗工作,当木匠…任何职事;作工成为我们的一部分。我们拟订计划然后执行,干的投入忘我。某甲建立教会,召聚会众,传他们爱听的道,完全投入这工作;某乙醉心医疗工作;某丙投入教育,其余事情一概不理。事工兴旺,自我膨胀。这都是很自然的事,但陕隘的忠心,陕隘的目标与工作项目,无论多重要、无论在现存社会结构多有需要,总是个潜在危险。无可避免地,渐渐你会生出争竞、嫉妒、毫不在意的心。教会从此变成“我们的”教会,亟欲与其他教会争竞;我们的学校要争荣耀、争第一;我们的医院与政府医院争荣誉。我们为成功故事而兴奋,但这往往建立在争竞之上,使我们忽略近人,将他们都当作竞争对手。换言之,我们的社会都建构在生命对抗生命之上。别自欺了。这情况在世上人人有份,无论你是否属于圣徒群体也不能幸免。政府与法律只能规管竞争和对人的忽略,使其在世人眼里变成“公平”竞争。

20.但圣徒群体不这样想。我们知道自然秩序里所的公平竞争,所谓成王败冠,其实只是一个必要的邪恶。

21.爱的诫命却全然不同。爱说,生命不应与生命对抗。就算“公平”竞争,“公平”的对别人的忽略,和所有陕隘的忠心,都不是好的。因此,没有任何社会可以完全爱的诫命,甚至连“近乎完全”也构不上。就算人渴望、也立志成全这诫命,自卫机制与野心,也会使他的努力瓦解。人永远无法靠己力引进天国,于此又见一例。

22.换言之,爱的诫命是你个人主义、自我中心的致命一击。在爱的联系里有两个重点:(i)爱是个人关系;(2)爱是“你我”关系。谨记这两点,我们就能看清,基督徒对近人的态度如何与众不同。

爱是个人关系

爱不能找人代劳,不然就变得可笑。你不能付钱让人替你爱神、敬拜神,或替你爱眼前人。爱说,你要敞开怀抱,帮助眼前有需要的人。

23.假设我们的主这样说祂的比喻:

偶然有一个祭司来到耶利哥,当他看见这个镇的悲惨和需要,他不予理会,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个镇,看见它,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行路来到耶利哥,看见它的悲惨和需要就动了慈心,于是回去变卖了一点财产,兴建贫苦之家,然后投身其中,帮助有需要的人。他回乡呼吁撒马利亚人帮助这群外国人,有许多人回应。有的来到耶利哥贫苦之家担当职务,有的寄钱来支持事工。看哪,这就是延展爱心,改善整个社会的生活。你去照样行吧。

24.实在很难想象主会说这样的故事,因为这是人道主义、而非基督教进路。这种方式只会让慈善家和他的朋友自我膨胀。每位圣徒天天受境遇挑战,都要作抉择:你可愿意爱眼前人如同爱自己?他若愿意接受挑战,就一定要采取行动。他无论如何软弱、不完全,如何为难,也要作一些事。若忽略你眼前人,就算从社会标准看并无不妥,这仍然是不顺服主,就是你所属圣徒群体的主。照顾偶然遇上、又有需要的人,这是你此时此刻的个人责任。

爱是“你我”关系

爱不能找人代劳。你爱人(按新约的定义),总不能在自己所触及范围以外。且举例说明。在英国,从前还有奴隶制度的时候,有些基督徒觉得身边的黑奴就是“眼前人”,深感基督教信仰观念与奴隶制不相合,于是释放家里的黑奴,开始教育公众,最终导致全英解放黑奴,非基督徒与基督徒在这方面携手合作。

26.这些基督徒面对实际境况,他们视自己的奴隶、还有其他英国人的奴隶为“眼前人”;他们的行动堪称爱邻舍。假如这些人当时成立机构组织、筹款,然后派人到美国去抗衡贩奴,这就称不上是爱邻舍,只能说是宣传,及干预别国内政;因为他们脱离了身处的实际环境,到外面宣传某种概念。他们在英国本土的“我─你”关系,不适用于美国的情况。

27.克拉玛教授 (Professor Kraemer) 在1953年六至七月号的《全国基督教会议评论》 (National Christian Council Review) 写道:

从宗教和文化而言,东南亚国家的情况都很让人困惑。在印度,宗教主要让印度教和伊斯兰垄断;缅甸、锡兰和泰国人主要奉佛教;印尼人信伊斯兰。这些宗教不仅是思想系统,主宰当地人的生命观和世界观而已,却同时深深影响社会习俗和文化表达。当地经验丰富的宣教士曾记述当地穆斯林改宗信徒、并向印度教徒传福音的情况,然而就算将这些记录一并考量,我们仍不能说基督教信仰与当地宗教世界有过正面冲突;应该说,除却少数例外情况,宣教士往往巧妙地躲开了,避免与印度教冲突。多个世纪以来的宣教经验让我们知道,这些东方宗教,从其真实架构而言,是非常难应付的。

现在,我们比从前更明白,真正的应对(就是说,基督教信仰属灵上、宗教上的真际,在东方宗教面前有充份表达)并不能由外国人来做,这并非因为他们无可能完成整个工作,而是真正的工夫必须由植根于当地生活、氛围里的基督教教会会友来做。惟其如此,才算得上是存在挣扎。外人的努力纵有阐明作用,却给与当地人很学术性的印象,鲜能使信仰在印度教徒心里成形;就是说,对当地人而言,基督教会还不是活生生的事实,并没有与当地宗教的生命观接触。这本该是当地基督教会与主流宗教之间的事,外人绝不能代劳。

“基督教会成为活生生的事实”指两方面:其一,是教会集体宣讲福音、彼此服事;其二,是个别信徒作见证、爱眼前人。西方基督徒在许多宣教活动上,往往存着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与情感主义。但事实上,穆斯林世界里的教会得明白,当地会友必须履行爱的诫命;要知道由西方人付费的所谓爱的行动,其实是个不太好的宣传,留下克拉玛教授所说的、很“学术性”的印象。当地教会若不学会这些,那么从爱的诫命方面看,他们根本算不上真正基督教。

28.得谨记,履行爱的诫命可并非由教会来服务大众,或如前章所说的,做理想化的慈善事业。今天我们对“服事”的看法都给理想主义搞混了,所以必须清楚区别服事与服务两者。“服事”是仆人之职,乃受命而作,是很平常的动作,没什么惊天动地的。仆人在桌前侍候,随传随到,是个佣人而已。教会的服事应属此类。教会执事服事“最小的弟兄”,天天殷勤服事,没有一定的方法,(新约定义下的)男女执事都作一样的工。在教会里人人各有恩赐,都是仆人,服事圣徒群体。人人都伫候命令,随传随到,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29.至于理想主义的服务,则存着“施惠者”心态,就是说要按自己喜欢的时间、地点、对象而服务。我要在这里、不在那儿服务,要做这个、不做那个,要现在就做。施惠者在医疗、福利、济贫、救援、教育项目里“服务”;而我们的主说,事事作主的人只是施惠者。理想主义的服务与新约教导并不相符,信徒间也不应这样做。

30.我们的主所说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完全不属于这类。祂从没称之为“服事”,而是爱。完全是两码子事儿。

31.这里得提及一事,以后会更详细讨论。因为我们的主提出的伦理是那么绝对,以致我们不能从中发展什么道德规条。换言之,你不仅有责任为眼前人做点事,也有责任决定应做什么。没有谁能给你确切指引该如何做,圣经里没提及,就是教宗、教会规条、圣职人员团体也不能给你详细和无误的指引,惟你自己有责任决定做什么。举例说,没有谁能说,你要当反战人士、或随时为国捐躯的爱国份子,才算成全(当然是不完全的)了爱的诫命。你必须有一定立场,为自己负责。有人会说,邻家那个妇女就是他的“邻舍”,必须保护她免受敌人侵害;也有人说,我们要爱仇敌,要保护敌方不给我方的子弹打中。没任何经典、主教,或宣教组织能支持你的看法,确定你的做法对。你得自己负全责。

32.有的读者大概想知道,教会怎么会把事情都搞混了。

33.在上一章,我们讨论过强调人与人关系的人文主义如何渗透教会,使许多基督徒忘记我们做事的动机在于神与人关系。现在,我们来看看西方基督教文化另外两方面的发展。

34.首先,是资本主义。这是比较新的概念,认为可以钱赚钱,代替以劳力赚钱。早在宗教改革之前,欧洲已有大的贸易公司;而资本主义所导致欧洲社会的转变,是在横扫欧洲的科技发明热潮之后。一世纪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使若干科技发明具商业价值;若非大量资金投入,铁路、轮船、电报与电话的商业价值其实不大。其时有限公司纷纷冒起如雨后春笋,许多人将手上或多或少的资金都拿去投资,从此开展企业主义。投资者根本不太了解公司运作,只将资金交付几个企划人,也不理会他们如何对待员工,只在乎得到合理回报。而企划人则负责照顾回报比率,维持公司竞争力;整个社会架构由此完全改变。资本主义时期以前,小本生意都本于小商人与雇员的个人关系(不论好坏),工匠都是工会成员,而且各有学徒,没有企划人会介入其中。至进入资本主义时代,持股人成为真老板,有企业─就是有限公司─居中,所以他们对雇员所知不多。雇主与雇员的个人关系由此泯灭。

35.拿钱出来投资的股东与雇员毫无轇轕,分花红时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人存在。两者之间有董事局管事,他们受薪处理来自雇员的问题。

36.无可否认,资本主义使许多社会价值崩溃,人与人接触的责任是其一。今日圣徒习惯了资本主义思维模式,这实在是他们的基督徒生命的致命点。想法是这样的:你能用金钱买教会事工股份,可以用组合资金的方法组织教会,从而影响达全球。这也许是真的,然而我们的努力(正如资本主义)却丧失了人际接触与个人责任,教会从此成为宣传组织与公民福利工作机关,其真正特质反而给隐没了。

谁又能否认资本主义已进占教会呢?

37.第二,当资本主义在国家控制之下,就发展出福利国家;这当然并非慈善性质的。国家明白,解决国民福利问题得花钱,几个慈善家并不足以应付贫苦大众需要,于是国家向较幸运的一群征税,以有系统方式掌理各种福利工作;又训练专门社会学人才处理这事。病患、穷人、失业人士、罪犯,全都交由这些专业人士照顾,生活环境较佳的国民只要缴税就可安枕无忧,不需与那些不幸的人交往。国家甚至藉着失业救济、保险,并老人福利金,成功破坏家庭里的个人关系。父亲丢了工作的话,儿子会期望他去拿失业救济金;母亲寡居,女儿期望她去拿福利金。从前被送到国营工厂劳动就像坐牢,是为耻辱,今天情况可大不同了。国家成为中介者,向生活环境好的国民征税,以接济不幸者。于是富人付钱设立医院、精神病院、孤儿院、监狱、失业救济、保险与福利金,却完全不用亲自接触受惠者。他既已完成了社会责任,为何还要与贫穷人打交道呢?

38.请别误会,我可不是在赞成或反对自然秩序里的福利制度。我要问的是,圣徒群体里应存着这种想法吗?国家福利制度应取代基督徒爱的诫命吗?教会的目标,可与福利国家或慈善机构一样?当然不!将福利国家思维带进教会,会大大破坏教会的独特个性,也会损毁会友。

39.我们常听见有人指教会宣传热切,却爱心冷淡,也总有人回应说:不如办更多福利与扶贫组织,设立更多机制赈灾,成立更多委员会协调各方办事,却忽略了其实人最需要的,是有人伸出援手,亲自接触他们。爱不能请人代办,而是个别基督徒立地行善。他这样做,并不为传教、要留下好印象(那只是宣传,并非宣讲),不是要表现出好基督徒的姿态(那是假冒为善),不为彰显神的爱(这在基督里已经显明了)。信徒行善只有一个动机:爱主你的神,这引申至个人、个别责任: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40.总言之,这是神的话、神的道,这道本身已成全了祂的旨意。我们若靠己力,要更有效的传扬此道,就破坏了真道。信徒若试着推行真道,宣讲就成为宣传改宗运动。教会作为集体,在非基督徒环境里惟有宣讲神的道一途,信任神会按己意成就祂的道。

41.另一方面,个别基督徒在自然秩序里以爱回应人的需要,是为了顺服神的诫命,除此以外并没有别的动机。遵守爱的诫命切不可与教会宣讲福音混为一谈,再者,这也不能假手于人。曾有非基督徒就这点批评宣教活动,他们说的对。我们爱“邻舍”,却不能以此为手段让对方改宗。

42.究竟本章与上一章论及的集体与个人责任,与我们接触穆斯林何干?首先,正如克拉玛所言,宣教士往往逃避真正问题,以致穆斯林根本看不清你在相信和宣讲什么。此外,宣讲情况,其实一直以来都是含混不清的。明白这点,你就不用再怪责穆斯林如何心硬、如何物质主义。要知道,他根本从来没有机会真正面对基督教信仰。

思考问题

1.新约群体生命在 (i) 内部事务,与 (ii) 外面世界两方面如何表现出来?
2.基督徒以爱回应、顺服神的命令,与教会宣讲福音的责任有何关系?

3.资本主义体系与国家福利组织如何影响教会向穆斯林传福音?